㈠ 蓮香樓的遺產紛爭
香港老牌茶樓「蓮香樓」家族爭產案2012年9月11日有新進展。香港上訴庭駁回酒樓已故掌舵人顏志人的同居女友韓怡的上訴,維持由顏志人的6名子女平分遺產。
顏志人於2008年3月去世,終年88歲。與他同居20多年的女友韓怡(現年56歲),指顏志人於2003年定下遺囑,承諾將四分之一遺產留給她。但她雙手持一份遺囑副本,稱正本不見了。顏志人的6名子女認為遺囑無效,不應分予韓怡分毫。香港高等法院8月裁定,該份副本無效。
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死者是一絲不苟、小心的人,生前可以選擇將遺囑正本,保存在家、交予律師樓、放在銀行保險箱,又或者由朋友保管,但他並沒有這樣做。上訴庭3位法官一致同意原訟庭的裁決,駁回有關上訴。
蓮香樓1889年創立於廣州,靠粵式點心打出名堂。香港蓮香樓則於1918年開業,掌舵人為顏樂天,顏志人為第二代傳人。顏志人生前還曾涉獵房地產、制衣業等,也買賣股票,其遺產料以億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