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鋰電池相對燃料電池有哪些優勢
燃料電池不能儲電,也就是立即使用的,沒有加燃料就沒有電的。鋰電池是可以儲電的,方便攜帶,可以作為移動電源的電池使用。
(僅供參考:福建亞南集團氫燃料電池,亞小南為您解答4000-080-999)
燃料電池(Fuel Cell)是一種將存在於燃料與氧化劑中的化學能直接轉化為電能的發電裝置。燃料和空氣分別送進燃料電池,電就被奇妙地生產出來。它從外表上看有正負極和電解質等,像一個 蓄電池,但實質上它不能「儲電」而是一個「發電廠」。但是,它需要電極和電解質以及氧化還原反應才能發電。
2014年2月19日據物理學家組織網報道,美國科學家開發出一種直接以生物質為原料的低溫燃料電池。這種燃料電池只需藉助太陽能或廢熱就能將稻草、鋸末、藻類甚至有機肥料轉化為電能,能量密度比基於纖維素的微生物燃料電池高出近100倍。
燃料電池是將燃料具有的化學能直接變為電能的發電裝置。燃料電池其原理是一種電化學裝置,其組成與一般電池相同。其單體電池是由正負兩個電極(負極即燃料電極和正極即氧化劑電極)以及電解質組成。不同的是一般電池的活性物質貯存在電池內部,因此,限制了電池容量。而燃料電池的正、負極本身不包含活性物質,只是個催化轉換元件。因此燃料電池是名符其實的把 化學能轉化為 電能的能量轉換機器。
鋰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最早出現的鋰電池來自於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使用以下反應:Li+MnO2=LiMnO2該反應為氧化還原反應,放電。由於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所以,鋰電池長期沒有得到應用。現在鋰電池已經成為了主流。
隨著二十世紀微電子技術的發展,小型化的設備日益增多,對電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鋰電池隨之進入了大規模的實用階段。最早得以應用的是鋰亞原電池,用於心臟起搏器中。由於鋰亞電池的自放電率極低,放電電壓十分平緩。使得起搏器植入人體長期使用成為可能。鋰錳電池一般有高於3.0伏的標稱電壓,更適合作集成電路電源,廣泛用於計算機、計算器、手錶中。現在,鋰離子電池大量應用在手機、筆記本電腦、電動工具、電動車、路燈備用電源、航燈、家用小電器上,可以說是最大的應用群體。
燃料電池污染大,而鋰電池相對環保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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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氫雲研究:長三角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知識產權協同創新研究
我國能源儲備較差,且結構不太合理。同時能源消費結構同樣失調,煤炭消費佔比超過一半,石油消費佔比近20%。煤炭和石油的大量使用,不僅帶來不可再生資源的巨大消耗,加劇了能源枯竭的危險,同時排放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也不容小覷。特別是使用汽柴油作為燃料的汽車,排放大量的碳氫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以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成為城市污染的罪魁禍首。因此作為清潔能源的氫能,其使用越來越受到重視。氫能因其不產生任何有害氣體,具備優越的環保性能,使得氫燃料電池汽車成為汽車發展的終極目標,包括我國在內的各國都加大了對燃料電池汽車開發的投入。
圖2專利申請量排前十氫能企業
以上10家企業業務既涉及燃料電池的研發和生產,又包含了整車的開發和製造,同時還涉及了供能基礎設施的建設。從地域上看,以蘇州和上海的企業為主。
3、產業鏈知識產權協同工作機制
知識產權是企業創新能力的體現,同時又是企業發展的驅動力。在激烈的新能源汽車市場角逐中,擁有豐富的新能源汽車知識產權是企業立於不敗之地的保障。我國新能源汽車技術專利的積累與儲備數據顯示,在發明專利授權上我國與國外有明顯差距,尤其缺乏像豐田汽車這樣知識產權儲備良好的車企。另外在產業鏈間缺乏有效的知識產權協同,制約了新能源汽車產業前進的步伐。因此,我國企業除了要加強新能源汽車知識產權的開發和保護外,還需要進行產業鏈之間的知識產權協同,才能提升與國外企業競爭的能力、。
3.1開放專利開源行動
在新能源汽車領域,開放專利的開源行動是知識產權協同創新的有效途徑之一。不附加任何利益性條件將公司專利對外開放,可加速推進汽車企業採用氫能技術,增加參與氫能汽車開發的企業數量,幫助企業在短時間內躋身新能源汽車技術體系布局的上層,避免重復研發和資源浪費。開放專利的企業在該產業領域也可實現主導制定國際標准或形成事實標准。
3.2建立專門的專利聯盟
專利聯盟有利於較好地實現新能源汽車知識產權協同,通過聯盟聯合開發、保護和運營氫能領域的知識產權。首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過平台實現對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各領域關鍵技術的知識共享,在此基礎上協同開發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的相關技術,申報各類專利,實現燃料電池汽車知識產權共享。其次,組建保護協同中心。以中心為載體,加強長三角燃料電池汽車知識產權的維權合作,實現異地辦案,異地執法,提高燃料電池汽車知識產權維權的效率與效果。最後,以三省一市的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為基礎,建設長三角燃料電池汽車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在統一標准下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知識產權經營,以此加強聯盟成員的創新,同時促進聯盟成員間的知識產權協作,增強成員在燃料電池汽車市場的競爭能力,提升長三角燃料電池汽車技術水平,推動該產業走在全國前列。
3.3組建產業技術聯盟
以產業技術聯盟為載體進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知識產權協同。通過產業技術聯盟,整合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相關機構,形成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通過設立「專利池」、構建知識產權合作戰略、組合知識產權、協調不同利益主體間的訴求等措施進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知識產權的協同,促進長三角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間的協同和創新,掌握長三角燃料電池汽車行業在全國乃至全球市場的主導權。
注:本文涉及的專利數據均來源於中國專利信息網。(作者:呂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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