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滬深證劵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有哪些
集中競價交易規則
中國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按照多數國家法律的規定,證券交易如同票據交易一樣,並不適用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成立的一般規則,而應當適用反映商事交易迅捷與安全要求的無因性原則與抽象性原則。下面僅依交易程序,對證券交易的集中競價規則做一簡單介紹。
開設交易帳戶
依現行法規,每個投資人慾從事證券交易,須首先向證券登記公司申請開設證券帳戶,憑該證券帳戶可以從事二級市場證券交易,也可以從事一級市場網上認購;其次須向具體的證券公司(交易所會員)申請開設資金帳戶,存入交易資金,其限額由證券公司自行規定。依據上述開戶合同,證券登記公司將為每一投資人提供證券託管、登記和交割服務;而證券公司將為投資人提供代理買賣、代理清算和資金出納服務。立法對於投資人的開戶設有身份確認程序規則。
委託買賣
依現行法規,每個投資人買賣證券均須委託具有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即投資人(委託人)的交易指令先報送於證券公司(或交易系統);證券公司通過其場內交易員或交易系統將委託人的交易指令輸入計算機終端;各證券公司計算機終端發出的交易指令將統一輸入證交所的計算機主機,由其撮合成交;成交後由各證券公司代理委託人辦理清算、交割、過戶手續。
每一交易指令或報單均應包含以下內容:⑴股東帳戶及密碼;⑵委託序號和時間(指委託合同號,以明確委託時間);⑶買賣區分(0為買,1為賣); ⑷證券代碼(通常為4位數);⑸委託數量(手數); ⑹委託價格(市價或限價);⑺委託有效期(推定當日有效);⑻其他內容,如委託人資金帳號、身份證號碼等。此過程中極易造成糾紛,而交易所和交易會員對於委託指令的內容推定也處於不統一和不公開狀態。
場內競價
委託人的交易指令通過證券商的代理按時間序號輸入交易所計算機主機後,將通過場內競價撮合成交。交易所場內競價的方式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種。
集合競價主要適用於證券上市開盤價和每日開盤價。依此競價方式,證交所在每一營業日正式開市前的規定時間內(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也是按集合競價決定的,其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為每個交易日14:57-15:00)。計算機主機撮合系統將只存貯交易指令而不撮合成交;在正式開市時,主機撮合系統將對所有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和數量進行處理,以產生開盤價格。其撮合成交原則為:⑴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請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請全部成交的價格;⑶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所將開始當日的正式交易,交易系統將進入連續競價,直至當日收市。連續競價是買賣雙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競價原則連續報買報賣的過程。依此原則,每一時點的報買價如高於或等於報賣價時,即按價格順序撮合成交;在每一同等成交價格點上,如買賣報單有時間差異的,即按時間順序使先報者成交;凡不能成交者將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將使剩餘部分等待成交。
清算與過戶
證券交易清算是指證券買賣雙方通過證券經紀商在證交所進行的證券買賣成交後,通過交易清算系統進行交易資金支付與收訖的過程。根據中國實行的交易清算制度,證券商在代理投資人進行了證券交易的當日,應於收市後首先與交易所辦理清算業務,依差額交收規則由各證券商對買賣證券的金額差價予以清償;然後每個證券商對其代理的每一投資人買賣證券的價款金額進行清抵。但是由於當日信用結算慣例的存在,每一投資人在其買賣證券得到成交回報的當時,其帳戶內的資金則已即時結算;其中,賣出證券者已得到資金,並可用該資金另報買其他證券,而買入證券者則已減去其帳戶內資金,不得再透支購買證券。這一規則實際上形成了資金清算上的T+0制度。
證券交易過戶是指證券買賣雙方通過證券經紀商在證交所進行的證券買賣成交後,再通過證券登記機構進行證券權利的移轉與過戶登記的過程。根據中國實行的登記過戶制度,投資人在所買賣證券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證券登記公司方為其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並應提供交割單,如該日逢法定假日,則過戶日應順延至下一工作日。這就是證券過戶上的T+1規則。依此規則, 在某一營業日買入的證券只能在下一營業日賣出。
根據現行法規,我國對B 股交易採取不完全等同於A股的清算過戶規則。其中,B股買賣的資金清算採取T+1規則;B 股交易的證券過戶採取T+3規則。
大宗交易制度
中國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實際上,大陸法各國關於證券交易各類制度受到其商法一般規則的約束,這就是在法定條款限制下的意思自治制度。
從世界各國的證券交易制度來看,不同交易所所共同實施的交易制度有這樣三種:一是直接競價交易制度,二是大宗交易的制度,三是協議轉讓制度;這三種制度分別適用於不同的證券交易者,它們共同起到為不同類型的交易提供法律工具的作用。按照多數國家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大宗交易通常採取證券商報價制度;依照這一制度,凡交易量達到一定數額的證券交易者(我國滬深兩地的證券交易所規定為50萬股或以上),可以通過其證券經紀商的場內報單人在大宗交易市場報價買賣,而不須進入直接競價交易市場,其交易量應當統計在交易所當日的總成交量中。有的國家的證券交易所實際上還允許各證券經紀商自行儲存和買賣其客戶所報買或報賣的證券,故也有學者將這一制度徑稱為「做市商」制度。其實,證券商報價制度是由美國NASTAQ市場率先採用的大手數證券交易制度,後為紐約交易所和各其他交易所採用為大宗交易的基本制度。應當說,大宗交易制度對於區分不同類型的交易者和交易類型顯然具有重大的作用,它不僅區分了散戶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不同類型的交易(零售與批發),使得各交易規則更趨向於合理;而且有效地避免了機構投資人在直接競價交易市場中大買大賣,引起市場不必要的波動和對散戶不必要的誤導。
我國滬深兩地的證券交易所均規定有大宗交易制度,並且兩地的證券交易所均設有大宗交易櫃台。根據我國的證券交易規則,凡交易量達到或超過50萬股的股票交易均可以向大宗交易櫃台申請進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櫃台在接到申請後將貯存其交易報單而不立即撮合,在交易所當日直接競價交易結束時,再根據當日該股交易的平均交易價統一撮合成交;這就是說,我國對於大宗交易實際採取的是集合競價制度。我們認為,我國對大宗交易採取的這一制度是十分有害的。首先,這一交易制度所採取的集中存貯大宗交易報單的做法實際上否定了證券交易人報單中的報價因素,它使得大宗交易報單僅具有形式性意義和抽象性意義,使得大宗交易報單僅具有報買數量或報賣數量的意義,而不具有具體報價的意義。其次,這一制度實際上否定了大宗交易者意思自治的權利,而將與之無關的集中競價交易平均價格強加於當事人,否定了證券交易買賣中極端復雜的交易條件。總的來說,我國所採用的大宗交易制度實際上是僅有大宗交易形式而無大宗交易內容的制度;它僅僅反映了我國國資管理部門單一追求國股高成交價的意志,並且為實現這一意志不惜犧牲市場經濟中最基本的交易原則。
金融期貨交易規則編輯
在我國《證券法》第42條規定了證券交易雙邊市場原則後,我國的相關制度和市場建設有了突飛猛機猛進的發展。2006年9月8日,我國成立了旨在從事證券期貨與金融期貨交易的上海金融期貨交易所;2005年4月8日,由滬深兩地證券交易所共同編制推出了證券期貨的基本交易工具「滬深300統一指數」;2007年3月6日我國又頒布了旨在掃除雙邊市場交易障礙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應當說,我國未來擬進行的證券期貨交易已經是呼之欲出了,我國未來將不斷推出的證券期權交易、利率期貨交易、匯率期貨交易的基本形態已經成形,我國已經開始了從單邊證券市場向雙邊證券市場的戰略改革之路。
基本規則
根據我國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我國期貨市場的基本經驗,我國對於即將推行的證券期貨交易,將實行以下基本規則:
保證金交易規則
依據該規則,我國對於證券期貨交易實行8%的保證金交易規則,即證券期貨交易者可以以面值8%的保證金買賣一面值的證券期貨商品;法律允許期貨經紀商在該8%的基礎上另加收保證金,按照期貨市場慣例,該保證金比例不應超過15%。可見,保證金交易規則是雙重的;一方面,金融期貨交易所將向所有從事證券期貨交易的期貨經紀人實行並收取交易額8%的交易保證金,另一方面,期貨經紀人將向其客戶收取交易額8%或者更高的交易保證金。
當日無負債結算規則
依據該規則,金融期貨交易所應當在當日收市時,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其所有的期貨交易會員並與之完成無負債結算,期貨交易會員應當根據期貨交易結算結果再與客戶進行結算,並應當將結算結果按照與客戶約定的方式及時通知客戶。凡客戶已經穿倉的,將按合同構成對期貨交易會員的負債,期貨交易會員有權要求該客戶補充交易保證金,並以自有資金對交易所承擔責任。
強制平倉規則
依據該規則,期貨交易所交易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會員未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交易所應當將該會員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會員承擔。客戶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客戶未在期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應當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
逐日盯市規則
與上述規則相聯系,我國在期貨交易合同法實踐中還採取逐日盯市規則。依此規則,期貨經紀人有權要求其全部客戶在其期貨公司周遍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固定的辦公人員、固定的聯系電話;在每日結算時,只要該期貨公司按照該固定的聯系方式與客戶進行了聯系,即構成合法地通知;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時,該期貨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的條款推定客戶當事人的意思。
(5)漲跌停板規則與熔斷機制
(6)限額持倉與大戶持倉報告規則
(7)風險准備金規則
(8)強制減倉處置規則
結算會員規則
我國對於期貨交易實行分級結算制度。依此制度,從事證券期貨交易的當事人僅為金融期貨交易所的交易會員,任何當事人慾從事證券期貨交易必須通過經合法批準的期貨經紀人進行,客戶與期貨經紀人之間的關系為特定的經紀合同關系。另一方面,根據我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與金融期貨交易所進行每日結算者必須為其結算會員,不具備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資格的期貨公司必須通過結算會員與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金融期貨交易所的結算會員分為一般結算會員與特別結算會員兩種,一般結算會員將以其自有資金並且自擔風險代表其全部客戶與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而特別結算會員與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時所能代表的客戶較為有限;金融期貨交易所的全部結算會員必須按規定向金融期貨交易所交納風險准備金,並對其全部客戶的交易向金融期貨交易所負有結算擔保責任。
風險控制規則
根據我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當我國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決定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1)提高保證金比例;
(2)調整漲跌停板幅度;
(3)限制會員或者客戶的最大持倉量;
(4)暫時停止交易;
(5)強制減倉;
(6)採取其他緊急措施。
㈡ 滬市股票代碼
滬市深市股票代碼區別是,滬市A股票買賣的代碼是以600或601打頭;深市A股票買賣的代碼是以000打頭;滬市新股申購的代碼是以730打頭;深市新股申購的代碼與深市股票買賣代碼一樣。
股票代碼除了區分各種股票,也有其潛在的意義。滬市股票代碼以60開頭,深市股票代碼以00開頭,創業板股票代表以30開頭,科創板股票代表以68開頭,目前滬市和深市新股上市首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44%,首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10%。A股是指人民幣普通股票,是由我國境內公司發行,供境內(不含港澳台)投資者交易的股市。滬市A股的代碼打頭數字是600或601,深市A股的打頭數字是000。B股是指人民幣特種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供投資者以美元或者港幣交易的股市。滬市B股的代碼是900打頭,深市B股是使用200開頭的。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㈢ 創業板股票首日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1、創業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科創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滬市和深市主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10%,新股上市首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44%。
2、創業板改革之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3、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拓展資料:
創業板
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2、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3、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4、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
5、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企業掛牌上市。宣告資本市場正式進入全面改革的「深水區」,創業板2.0揚帆起航。
㈣ 列舉幾個常見板塊的漲跌停板幅度
已發行上市的股票:
(1)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主板股票每天最大漲幅為10%,即滬市股票代碼以60開頭和深市股票代碼以00開頭的股票。
(2)深交所的創業板、上交所的科創板股票每天最大漲幅為20%,即創業板股票代碼以300開頭和科創板股票代碼以688開頭的股票。
(3)北交所股票漲跌幅限制是30%。
新發行上市的股票:
(1)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主板新股上市首日,股票價格最高漲幅為44%。
(2)深交所的創業板和上交所的科創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
(3)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也是不設定漲跌幅限制。
特殊限制的股票:
(1)上交所和_深交所_主板_:對於ST股票和*ST股票的日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
(2)2021年_,深交所_創業板_對於ST股票和*ST股票日價格漲跌幅比例由_過去的_5%變為_20%。
(3)上交所_的科創板_沒有ST股票,只有*ST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按照20%的漲跌幅比例。
(4)目前,北交所同樣_沒有ST股票,只有*ST股票,按照30%的漲跌幅比例。
【拓展資料】
對中國股市而言,ST、*ST股票的漲跌停板是5%,普通股票是10%。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漲跌停板的設定是為了防止金融產品的價格暴漲、暴跌,減少價格波動,抑制過度投機行為,人為對當日價格的漲跌上下限作出規定。當價格達到了上限,不允許再漲,該上限叫 「漲停板」;當價格達到了下限,不允許再跌,該下限就叫 「跌停板」。
漲跌停板規則是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並於1996年實施的。目前我國的股票市場分板塊管理,包括3大證券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其中上海證券交易所包括主板和科創板,深圳交易所包括主板和創業板,不同板塊對其股票的漲跌幅限制也是不同的。
㈤ 滬市和深市股票的區別
主要區別如下:
1、板塊不同
滬市只有主板與B股;深市有深證成指、中小板指數、創業板指數、深證100指數和深證300指數。
2、股票代碼不同
(1)滬市首位代碼代表的產品定義分別為:0國債/指數、1債券、2回購、3期貨、4備用、5基金/權證、6A股、7非交易業務(發行、權益分配)、8備用、9B股。
(2)深市主板是000開頭,中小板是002開頭、創業板是300開頭、B股是200開頭。順序編碼區:6位代碼中的第3位到第6位,取值范圍為0001-9999。證券種類標識區:6位代碼中的最左兩位,其中第1位標識證券大類,第2位標識該大類下的衍生證券。
3、B股標價不同:滬市是以美元競價;深市是以港幣競價。
4、交易制度不同:具體在於滬市的交易規則是連續競價;深市的交易規則是集合競價。
(5)滬市深市股票代碼的特徵與日漲跌幅度限制擴展閱讀
1、深市主要指數:
(1)深證成指:深證成指為深圳全市場標尺性指數,其入選樣本均為大盤藍籌股,未來會進一步研究完善,打造深成指對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合理覆蓋,並適應未來發展需要的市場基準指數。
(2)中小板指數:中小板指數為中小板市場的標尺性指數,自發布以來運行表現突出,充分展示了中小板的高成長性,已成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代表性指數之一。中小板市場整體定位為「服務中小企業」。
(3)創業板指數創業板指數為創業板市場的標尺性指數,新興產業所佔比重高達60%,高新技術企業超過90%,充分體現創業板市場特色。創業板市場組合投資需求旺盛,要盡快推出創業板系列指數,與中小板300和深證300形成系列。
2、滬市證券代碼如下:
(1)上證所證券代碼採用六位阿拉伯數字編碼,取值范圍為:六位代碼的前三位為證券種類標識區,其中第一位為證券產品標識,第二位至第三位為證券業務標識,六位代碼的後三位為順序編碼區。
(2)首位代碼代表的產品定義分別為:0國債/指數、1債券、2回購、3期貨、4備用、5基金/權證、6A股、7非交易業務(發行、權益分配)、8備用、9B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深市、網路—滬市、網路—股票代碼
㈥ 關於股票漲停,主板新股上市漲停規則是
引言:說起漲停,這是很多人都希望看到了,因為漲停就意味著股票的漲勢還是不錯的,不過在我國對於漲停的額度是有一定限制的。那麼這個時候人們就會關注一些新股,那麼對於主板市場來說,新股上市的漲停規則是怎樣的呢?
三、日常情況下的漲跌幅
日常情況下的主板市場的漲跌幅限制很多人都知道,主板的漲跌幅限制是10%。可是日常情況下,注冊制板塊的漲跌幅限制卻是20%,這也是為什麼在這些注冊制板塊裡面交易的人都是比較老練的,因為能夠承受出更多的風險。
㈦ 股票漲停規則
滬深兩市新股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為44%和36%,首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10%。創業板、科創板新股前五個交易日不限於20%。
滬深股市採用核准制,滬市股票代碼以60開頭,深市股票代碼以00開頭,創業板和科創板實行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代碼以30開頭,科創板股票代碼以68開頭。
擴展信息;
IPO首日最高漲幅為發行價的44%,集合競價最高漲幅為發行價的20%。至於為什麼,是因為這就是體制。如果第一天沒有漲幅限制,開盤價很容易漲幾倍甚至十幾倍。a股散戶多,容易形成羊群效應,最高的容易被套。
而且這是國家規定的最大漲幅。根據上交所規定,盤中交易價格首次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的,將停牌30分鍾。盤中交易價格漲跌幅超過20%(含)的,暫停交易至14: 55。新股上市首日漲幅最後是44%,但是有一個規則叫新股臨時停牌,就是漲到20%的時候就停牌30分鍾。公司會在各個平台發布公告,停止交易。希望各位散戶不要慌。第一天掛單板符合規則,有點特別。如果你以44%的價格開始,這個賬單就會因為超出價格而變成收費賬單。
另外,新股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除了特別不好的市況,基本都是暴漲。設置上限是為了限制新股首日暴漲的干擾。中國股票定價的目的是穩定中國股票的交易市場。設定股票價格後,股票價格只會在一定范圍內波動。漲跌幅限制也給投資股票的投資者一個重新思考股票投資價值的時間限制,防止投資者在跟風中失去理性思維,從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根據交易所規定:IPO首日集合競價有效期限為發行價的20%;連續競價階段,日內成交價首次高於當日開盤價10%,進行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比當日開盤價高20%,不實行臨時停牌。即新股首日漲停為集體價上漲20%,連續競價在此基礎上再上漲20%。
最後,股票上市首日漲幅僅限於不同板塊。a股市場上市新股首日漲幅限制為44%,而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上市新股不設置首日漲幅限制。根據最新規定,在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上市的新股,上市前五天不受限制,這也是我國對這些股票市場的特殊政策待遇。
㈧ 新股上市第二天的漲跌幅限制為
新股上市後第二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和其他股票一樣,都是漲跌10%。
㈨ 中小板股票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目前中小板股票的漲跌幅限制為10%,滬深兩市股票漲跌幅限制為10%(目前深市主板包括中小板,中小板和深市主板合並時間為2021年4月6日),創業板和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滬深兩市股票實行核准制,滬市股票代碼以60開頭,深市股票代碼以00開頭,創業板和科創板實行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代碼以300開頭,科創板股票代碼以688開頭。
中小板股票投資注意事項
1、目前主板市場每天只有一次集合競價,中小企業板每天有兩次集合競價,第二次是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為14:57至15:00。
2、上午9:20至9:25之間,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不接受中小企業股票的撤銷申報。
3、由於中小企業股票的收盤價通過收盤前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一些習慣於在尾盤操作的投資者要注意,這段時間是不可以連續競價買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