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只要是股息紅利不都是免稅的嗎
不是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符合免稅條件的情況下,是免稅收益,否則要徵收企業所得稅:
A、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1、「符合條件」
(1)居民企業之間——不包括投資到「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非居民企業」
(2)直接投資——不包括「間接投資」
(3)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個月)以上取得的投資收益。
B、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益。(該收益都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l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B. 股息收入什麼時候是要繳稅的,什麼時候是免稅的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2)股票分紅收益免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佔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C. 股票分紅扣稅如何規定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3)股票分紅收益免稅擴展閱讀:
分紅都是一次性自動到賬,無需進行領取操作,到賬的時間均在「分紅決案」裡面,有以下日期需要格外留意:
1、股權登記日:能不能參與分紅,就看該日收盤你有沒有持有該股的股份,當日成功買入也是算的,當日賣出的就不算了。
2、除權除息日:股價會進行折算,分紅多少就折算多少。
3、紅利發放日:現金紅利、送股、轉股到賬日,該日就可以進行查收了。
4、送轉股上市日:送股及轉股的股票可以正常交易。
因為分紅本身是上市公司的決議,一旦實施,交易所則負責進行具體的個股行情和個股資料的變更;中登結算、券商、銀行託管則負責進行投資者賬戶數據的實時清算。
D. 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要符合什麼條件
首先,要符合三個條件:
(1)居民企業之間——不包括投資到「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非居民企業」(適用個稅的企業)(2)直接投資——不包括「間接投資」(3)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個月)以上取得的投資收益。(即不包括對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進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只要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就免稅,因為股息,紅利本身就是稅後利潤,再征稅就是重復征稅了,因此不征。
但注意理解其中的關系:注意:「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是要確認的,但是在計算所得稅時就把這塊收入去掉,因為支付方(支付股息、紅利的企業)已交了所得稅,所以收到方就不應再交所得稅了(即免稅)。
E. 如何理解持有股票12個月以上股息,紅利免稅
就是說你從股權登記日開始拿滿一年,這次所派發的股息紅利不征稅。
F. 股息紅利不是免稅的么
不是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符合免稅條件的情況下,是免稅收益,否則要徵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101號)第一條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6)股票分紅收益免稅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需要交稅的個人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由相關機關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101號)第二條規定: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
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G. 如何確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1、因為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就是說股息和紅利都是被分配公司已經交過稅的了,國家為避免重復征稅,已經交過稅的就不再繳稅了,所以企業取得的符合條件的股息紅利收入免稅。
2、根據《稅法》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要做所得稅納稅調減的。
3、免稅收入是指屬於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按照稅法規定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的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符合條件的非營利公益組織的收入等。
4、在中國,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H. 持有時間12個月以上股票取得的分紅是否免稅
持有12個月以上,分紅免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若屬於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超過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則免繳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