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分紅前買進,過後拋出為什麼不賺錢
跟你打個比方,你1個人完全擁有1個公司,或商店什麼的也行,每年盈利後,不論是你從公司里拿點錢回家,還是把盈利的部分放在公司,你的總資產(公司里的和家裡的)不會因為你把錢帶回家了而減少。
你買進股票後,你就是擁有這個公司的一份子,只不過不是你一個人擁有罷了,情形雷同。
所以分紅除權除息前後要保證個人的總資產(股票+資金)不變。
⑵ 股票分紅後是繼續持有還是賣掉
分紅不能絕對的說好與壞,許多時候掙分紅的錢,還不如掙股票的差價。如果你打算做價值投資,那操作的方法就與短線不一樣。目前做股票一定要順勢而為,大盤真正的反彈後才可買入,現在強烈建議空倉觀望。
⑶ 股票分紅後再買入有什麼好處,為什麼許多人喜歡分紅後再買入
上市公司在發布分紅公告的時候,會發布具體分紅方案,比如每股派多少現金分紅,並且的派息日為哪天,除息為哪天,很多投資者看到這個消息後,不願意在分紅前的買入,即使也很看好也要等到分紅後再考慮買入,為什麼會出現這類情況,難道的上市公司的分紅給我們不好嗎,並且我們還可以獲得一筆現金分紅,下面我們從兩個方面來講解這個問題,重點涉及到分紅制度和股市的上漲的預期和兌現的問題。
上圖18年和19年分紅左右估計都出現了短暫的回調,大部分資金都是出於這類問題的考慮,而分紅後的選擇買相對股價位置更為合理。總結我們通過兩個分析了為什麼很多投資者不願意在分紅之前買入股票,而是選擇在分紅買入,主要是很多短線投資者認為分紅後需要扣稅,再次分紅之前都是業績的年報的業績的披露期,很多股票預期已經走完會出現預期兌現股價回落的情況
甚至還會存在業績不及預期的情況,很多投資者會自分紅之前賣出股票,短期股價可能出現回落的情況,而分紅後股價下跌的後,風險釋放後,看好的投資者可以繼續考慮介入,並且一些分紅比例較高的個股,公司業績一般較好,後期長期穩定上漲的概率較大。感覺寫的好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⑷ 為了股票或基金分紅而買入,分紅後馬上賣出有得賺嗎
那肯定不轉,因為分紅或送股後,股價是要降低的!
都會的,因為公積金屬於股票凈資產的一部分,送完後,等於說股票凈資產減少了。所以還是會降低,就包括用未分配利潤來送股也一樣的。只是這兩種比再轉贈好點,因為它轉增不是那利潤送你,而哪兩種是用利潤送你,說明公司利潤好,有發展前景,雖然會降低股票價格,但不會降低股票價值,但是純粹的轉增就是降低股票的價值了!
⑸ 股票會分紅,為什麼還要把他賣出去呢!買入股份等分紅不就好了嗎
股票分紅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無償贈送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另,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除息與除權交易的產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
股權(息)登記日與除權(息)基準日股權(息)登記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進行配股時規定一個日期,在此日期收盤前的股票為「含權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該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享受分紅配股的權利,通常稱之為R日。
之所以稱為登記日,是因為交易所在該日收盤之後將認真核對有關資料,對享受分紅配股權利的投資進行核對後登記全部過程均由交易所主機自動完成,而不需要投資者去辦理登記手續,這也是證券無紙化交易的一個優點。
除權(息)基準日,是相對於股權(息)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即R+1日,在該日及以後交易日稱為「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而在股權(息)登記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息)基準日及以後賣出該股票後,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⑹ 分紅前與分紅後買入的股票賣出時都要交紅利稅嗎
只有股權登記當天到收盤還持有的才權分紅,其他時間買入再股權登記日之前或當天收盤前賣出的都沒有分紅!
那麼你的問題,前者扣稅20%,持股達到超過1一個月扣稅10%,持股超過一年不扣稅。
後者沒有分紅自然也就不存在扣稅的問題
⑺ 股票分紅以後,賣出怎麼計算扣稅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7)股票分紅後買入再賣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⑻ 股票在分紅前買的1000股,除息後又買了1000股,然後賣出1000股,分紅利息怎麼算
只有分紅前買進的1000股有分紅,後面除息後又買的1000股沒有股息。至於後面又賣出去的一千股,對分紅沒有影響。
⑼ 已持有某股票不足一年,分紅除權後再度買入賣出(同樣數量),再度買入賣出的部分是否要補扣紅利稅
參與派息除權,要交紅利稅;派息除權後再買,不用交紅利稅。
享受派息的那部分股份賣出要交紅利稅,如果是除完權後你再買進的股票賣出不用交這個稅,只用交一般的交易費用。
在R+1日及以後交易日稱為「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
而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基準日及以後賣出該股票後,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9)股票分紅後買入再賣出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對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所稱掛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取得掛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⑽ 股票在分紅前賣和分紅後賣有區別嗎
分紅雖然是利好消息,但是不能作為買賣股票的依據。在分紅派息日,投資者在這天下午收盤後,賬戶還持有該公司股票將會獲得派發現金的資格,資金在扣稅之後到賬,股票股價要進行除權填權處理,投資者總市值在除權前後不變。因此,根據派息後的股價等於派息前的股價減去上市公司所派發的股息,變的只是持倉市值,並沒有改變投資者總市值。主要關於分紅前後的走勢就需要看自己的判斷能力了,每個股票的具體表現都是不一的。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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