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長期不分紅,小股東怎麼辦
《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法》第3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 《公司法》第167條第4款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第35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由以上規定可知,分配股利是股東享有資產收益權的主要內容。但是,公司股利的分配屬於公司自治的范疇,根據《公司法》第38條的規定,公司股利分配事項須由公司董事會制訂分配方案,然後由股東會審議批准。因此股利分配不僅取決於公司是否有可資分配的利潤,更為關鍵的是股利分配方案應否得到股東會的批准通過。 現實生活中,許多有限責任公司的大股東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權和資本多數決定原則,使股東會始終無法通過分配方案,導致中小股東長期不能享受公司利潤的情況。對此,股東能否起訴要求分配股利呢?《公司法》未作出明確規定,實踐中有觀點認為,股東起訴要求分配股利的,人民法院應對公司未分配期限內的利潤進行審計,按股東的出資比例裁決原告應分配的股利。我們不同意這一觀點。公司股得是否分配以及分配的數額,原則上屬於公司自治和股東自治的范圍,司法權不能幹預股東會的這一權利。當股東會無法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時,股東也不能請求法院強制公司分配股利。但這並不意味著股利分配行為完全游離於司法審查范圍之外,否則中小股東的利益將無法獲得保護。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東可以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己的利益: (1)根據《公司法》第22條的規定,如果有關股利分配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無效確認之訴或者撤銷之訴。如股東會違反章程的規定過分提取公積金,而不分配股利或者很少分配股利並以其作為壓榨小股東手段時,受害股東可申請法院對該決議予以撤銷。( 2)股東可以行使退股權。《公司法》第75條規定,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如果股東會通過了股利分配方案,而公司董事會拒不執行的,股東可以直接以公司為被告提起給付之訴。
❷ 公司不給股東分紅,股東該怎麼處理
看財務報表是小股東的權利,有利潤的情況下要求分紅也是小股東的權利。連續兩年不分紅小股東還有一個權利,就是可以要求清算公司,就是算算公司價值多少?你的股份價值多少?你可以從公司拿到和你股份價值相等的錢。
如果您真要維權的話請個律師是必須的,根據您的情況,您勝算還是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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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股份制公司不開股東大會,不分紅,小股東怎麼辦
體諒一下人家吧,好不容易扭轉了虧損的局面,就那麼一丁點利潤,要還貸,要維持生產和經營,一塊錢恨不得掰成兩半使,你就饒了人家吧!退一步說,分紅對你有好處嗎?每股分紅多少錢,股價就要被下調多少錢,你賬戶的總資產一分錢也不會增加。這種對公司沒有好處、對個人也沒有好處的游戲,難道你真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