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分紅是怎麼回事
股票分紅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股票分紅預案公布後,還要經過兩個程序才能實施:
1、決案——預案發布後,一般在2個月內開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後即成決案;
2、實施——決案後會拾機進行實施,這時間長短不定,有的很快(1周都有),有的很慢(2-3個月都有),實施時會設定兩個時間:A、登記日(只要你在登記日收盤時仍持有其股票,才有資格分紅);B、除權除息日(就是分紅到賬日期)。
(1)股票分紅權是可以轉讓的嗎擴展閱讀
股市分紅領取方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規則,對投資者享受的紅股和股息實行自動劃撥到賬。股權(息)登記日為R日,除權(息)基準日為R+1日,投資者的紅股在R+1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動到帳,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如有問題應與證券營業部工作人員進行查詢。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投資者的紅股在R+3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動到賬,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也就是說,無論是上交所,還是深交所,投資者的紅股和股息均自動到賬,無需投資者辦理任何手續,只是到賬的時間有所區別,投資者應注意查詢確定。
⑵ 股權分紅權轉讓
你說的應該是股權轉讓協議,不是股權分紅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首先要徵得股權轉讓人所在公司全體股東同意,並形成股東會決議。然後根據股東會決議,轉讓方與被轉讓方簽訂協議。股權轉讓協議內容如下:甲方: 乙方: 根據XXXXX公司股東會決議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股權權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將其在XXXXX公司的X%的股權轉讓給了乙方,股權轉讓價格為XX萬元;2、雙方承諾: (1)、本協議簽訂後XX天內,乙方支付甲方股權轉讓款XX萬元; (2)、股權轉讓後,根據公司法及XXXXX公司股東會章程,乙方承擔XXXXX公司相應股東權利和義務,合同簽訂前甲方應履行的義務和權利乙方無權主張。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XXXX有限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關鍵內容就這些,其他約定可以根據雙方協商內容寫進去。希望能幫到你。
⑶ 股票分紅的實質是什麼
實質上是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
⑷ 我在大隊分紅的股權可以轉讓嗎
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
⑸ 股票分紅是怎麼分給股民的
1.每10股轉增8.5股送1.5股派發現金0.17元(含稅)。 意思是:你持有該股每10股,就贈你8.5股(公司減少每股的公積金0.85元),送你1.5股(公司減少每股的利潤0.15元),合計為10股;(公司減少每股利潤0.017元)再給你0.17元錢(但要扣除20%的稅金)。
2.我如果有1000股,按上面的分紅方案,那麼在分紅後會得到:1000股和17元錢(但要扣除20%的稅金)。
3。公司在3月31日開股東大會,分紅在股東大會通過該分配預案後短期內。
4.分紅後股票價格會有變動的,叫除權除息。如果分紅時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A,則除權除息後的股價為:(A-0.02)/2. 即大約是原來的半價。
5.你11.77買的,與你多少錢買的無關,分紅後開盤以上面所說的半價為基準,至於是漲還是跌,是市場說了算。
6.股票分紅中轉增多少股,送多少股,配股。意思是:你持有該股每10股,就轉贈你8.5股(公司減少每股的公積金0.85元),送你1.5股(公司減少每股的利潤0.15元),合計為10股;(公司減少每股利潤0.017元)再給你0.17元錢(但要扣除20%的稅金)。配股,則是你還要出錢,以低於市場價格按配股比例再買該股票(錢給公司)。
最後,值得說明的是:分紅你並不能得到利益的;或者說你得到了多少利益,股價即相應的減低多少。形象地說:一鍋飯,多加幾盆水,雖然飯好像多了,但稀釋了,純飯還那些。
⑹ 關於股權轉讓過程中,分紅的問題
如果法院沒有特別通知或裁定,且甲乙之間就此事無特別約定,這部分分紅應該支付給甲。
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是5月做出的,正常情況下應該當時兌現,而當時公司的股東是甲。如果形成方案,就先於公司和甲之間形成一個債權了。
評估所做的是公司資產及股權價值在某一時刻的價值,只是一個參考,不能做為誰得到紅利的依據。除非公司的分紅本身違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並造成侵犯乙合法權益的事實。
⑺ 股東分紅權可否單獨轉讓
公司成立後,丙通過協議將其全部股權中75%的分紅權(即公司全部股權中7.5%的分紅權)以30萬元的對價轉讓給甲,自己保留另25%的分紅權(即公司全部股權中2.5%的分紅權)以及全部出資的股本金返還權。項目開發過程中,甲將其60%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丁,但在轉讓協議中甲同時聲明保留上述7.5%的分紅權。後丙又將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丁。丁據此辦理公司變更登記,取得公司共計70%的股權。公司產生效益後,甲主張上述7.5%的分紅權,未果,糾紛由此而生。 本文將以這一案例為基礎,探討、分析,以及轉讓的法律效力問題。 《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因此,「股權是一種綜合性的權利」①。一方面,股權具有財產權利的性質;另一方面,股權還具有對公司事務進行參與、管理的性質。對上述兩個方面的權利,我國公司法均有明確規定。其中,財產權利主要包括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分紅權以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的剩餘財產分配權等;而諸如知情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表決權、救濟權以及提議召開、召集、主持股東會的權利等則屬於股東對公司事務的參與和管理權。 一般而言,股東投資設立公司的終極目的是為了盈利,是為了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上述兩方面的權利中,股東對公司事務的參與和管理權是為實現股東的財產權而服務的,是行為權利(或稱手段權利);而財產權則是目的權利。 在公司法的實踐過程中,股東往往可以將股東權利的一部分,即對公司事務的參與和管理權讓渡或委託給他人實施,諸如指派他人出任公司董事、監事以及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授權他人出席股東會、董事會,行使表決權等。但是,股東將這一部分權利的讓渡或委託實施並不構成股權的實質性轉讓,而作為股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股東分紅權的轉讓無疑構成股權的實質性轉讓。 股權中的?這一轉讓的法律效力如何呢?我們不妨先從另一種具有綜合權利性質的所有權說起。 關於所有權問題,我國《物權法》已經作了系統而全面的規定。《物權法》是一部兼具公法和私法雙重屬性的法律,該法在調整當事人之間關系的同時,也調整相關的社會公共利益。在權利的處置上,體現權利人的意思自治;在權利的保護和管理上,一方面,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國家通過立法規定;另一方面,國家通過物權登記而參與物權的管理,從而體現國家意志。《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而對於動產,《物權法》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分別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依據權利人的意思表示,物權可以進行轉讓;同時,為保護和管理物權,國家依法設立了登記等管理制度,對於特定的物權,經依法進行登記產生相應法律效力。 《物權法》第三十九條對所有權的界定是,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因此,與股權相同,所有權也是一種綜合性權利,其內容包含其它多項權利。根據《物權法》第四十條和一百一十七條等條款的規定,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即將其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中的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與所有權分離,並可轉移給他人。
⑻ 股權轉讓,想在轉讓協議中規定一年內他只享受分紅權,一年後才能轉為注冊股。這個合理嗎改怎麼規范
合理,可以這么設計,實際就乾股轉實股的操作方法。
約定第一年給他乾股,只享有分紅權,如果完成約定的業績考核目標則可以把這部分乾股轉為注冊實股,沒有問題。當然轉為實股後也可以再進行業績約定,這時這部分實股就是限制性股份。
⑼ 股票分紅所謂持股時間一年,也就是一年之內不能做買賣交易對嗎
持股時間不同分紅時納稅的待遇也不同。持有股票一年以上只需繳納現金分紅5%的稅費、一個月以上繳納稅費10%、一個月以內繳納稅費20%。
據公開資料顯示,上市公司分紅送股一般分為兩種:
一種為公積金分紅,即攤薄現有股份的轉增股,一般大家看到的某上市公司10轉增10股,即為公積金分紅,這種公積金轉增股本一般不需要交稅;
另一種就是上市公司盈利分紅,通常投資者看到的某上市公司實施了10送X股派X元即為盈利分紅,這部分預期年化收益需個人繳納稅費。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經國務院批准,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超過1年:稅負5%;持股1個月至1年:稅負10%;持股1個月以內:稅負20%。
(9)股票分紅權是可以轉讓的嗎擴展閱讀:
計算公式
除權與除息報價的具體計算公式有以下幾種:
除息報價。除息報價=股息登記日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股息)
除權報價。
a送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送股率)
b配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率)/(1+配股率)
c送股與配股同時進行時的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
除權除息報價=(股權登記的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需注意的是,股票市場的股價受市場供求本身影響較大,因而除權(息)報價僅作為除權(息)日市場開盤的參考價。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現行做法是在除權(息)基準日。
以除權(息)報價代替該日的前收盤價,作為該日集合競價和漲跌限制的參考,當日開盤價仍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價格由連續競價產生。
填權與貼權
在除權(息)後的一段時間內,如果多數投資者對該股看好,使得該股股價上漲,其價格高於除權(息)報價,即股價比除(息)前有所上漲,這種行情稱為填權。
如果股價上漲到除權(息)前的價格水平,稱為填滿權。相反,如果多數投資者不看好該股,使得該股價下跌,其價格低於除權(息)報價,即股價比除權(息)前有所下降,則為貼權。
領取辦法
送股與派息的領取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上海證券交易規則,對投資者享受的紅股和股息實行自動劃撥到賬。股權(息)登記日為R日,除權(息)基準日為R+1日。
投資者的紅股在R+1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動到帳,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如有問題應與證券營業部工作人員進行查詢。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投資者的紅股在R+3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動到賬,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
也就是說,無論是上交所,還是深交所,投資者的紅股和股息均自動到賬,無需投資者辦理任何手續,只是到賬的時間有所區別,投資者應注意查詢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