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是所有股份都握在一個人手裡的集團,總裁和董事是否有區別
董事是公司所有權的所有人
總裁是決定公司發展行政的決策人
兩者並不沖突,可以是同一個人,也可以是兩個人
獨資企業不涉及股權問題,但是董事長,也就是公司所有人,可以以聘請的方式聘用總裁來經營公司。
這就是區別
B. 靠買股票能進入董事會或管理層嗎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而董事是由股東和非股東擔任的,所以沒有股票也是可以進董事會的(非股東董事至少要是公司職工)。
持有5%的股票發布公告並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不意味著能進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C. 朱康軍邊當董事邊操縱股價是怎麼回事
操縱49賬戶炒股,獲利約2.7億;朱曾是凱恩股份董事,曾操縱「凱恩集團有限公司」賬戶炒股
而就在朱康軍內幕交易情節被曝光前不久,他還以受害投資者的身份出現和面對媒體,自稱「買博元投資時,不知道情況就買了,只是想賺點。」「退市很痛苦,把我們害慘了。」
D. 靠買股票能做上市公司的董事嗎
靠譜
如果你買成前三大股東,董事席位自然會給你空出一個來,如果買成控股股東,董事長那把交椅也是你的。
如果是買個萬兒八千股就想做董事,你還是董點事吧。
E. 上市公司董事長如何賺錢除了公司利潤還加上股票的收益嗎
董事長的有每年的分紅嘛 最大股東
加上年薪
或者拋售自己手頭的股票~~
F. 集團總裁和董事長的區別在哪裡
1、對象不同
董事長是相對於股東而言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立董事會,有董事長一名。如果規模太小,也可以不設立董事會,這樣就由一名執行董事來行使董事會的權利。
總裁是相對於集團/事業部而言的,一般來說,一個大的集團公司,下面會有很多的子公司,子公司也都有自己的總經理。
2、權利不同
職位高低,事長就是公司的老闆,也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權通過召開董事會進行CEO或者總裁的任免。總裁是一種高級的打工者形態,僅次於CEO。
(6)集團董事都是靠股票來賺的么擴展閱讀
董事長擁有如下幾種權利:
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3、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
4、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5、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6、除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外,董事長對公司重大業務和行政事項有權做出決定。
G. 董事長都沒有公司的股票了,會辦實事嗎
中國的公司,沒有什麼信譽可言,董事長如果沒有公司的股票,它就沒有資格繼續擔任董事長。
它之所以沒有公司的股票,應該就是打算跑路離開的,那麼它肯定不會辦實事的,因為沒有股份就沒有它的利益和厲害關系在裡面,它就不可能有動力辦實事。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上市公司的股票是會大跌的,非上市公司則將會毫無前途可言。
H. 董事長 這個稱號是只有上市公司才有的名稱嗎 還是說只要開了公司的老闆都可以稱呼為董事長
也不知道被追問2遍的哥們在說什麼,請問你認識中國哪怕一位董事長嗎?如果不認識你怎麼說「只有上市公司才能有董事長,而且他沒有掌握行政權力」?
這位樓主顯然不知道公司治理結構應該是什麼樣的,我大致講講哈~這個問題需要從治理需求、法律、我國實際情況說明。
1、公司治理需求和法律規定
先直接回答你的問題,在中國,只要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都一定有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公司設董事會,就一定有董事長,如果不設董事會就一定有執行董事,所以,你可以簡單地認為董事長=執行董事。在我們國家董事長這個職務是法定的,從有《公司法》起,法律就要求公司必須有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在老《公司法》中,甚至要求法定代表人(俗稱法人,就是不必授權就可以代表公司簽字的人)必須是董事長,董事長在股東會不能主持時可以指定一位副董事長主持,可以說老法給了董事長相當高的地位和權力;在新《公司法》中有所松動,但董事長的地位依然不可撼動,董事會不是公司常設機構,也就是不像總經理辦公室似的你去了就有人,總經理不在秘書也一定在,董事們都分散在不同部門甚至不同地方,那麼董事會閉會期間,董事長是有一定權力,這個權力是董事會授權的。無論新法、老法,董事長都是股東會、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和主持人,那麼自然不能說只有上市公司才有董事長,是個公司(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必須有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
公司是有錢的老闆們投資的公司,是一個具有法律人格的主體,就是法人,那麼公司怎麼做事,從法律上講和投資的股東們沒有直接關系,但股東們可以通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決定公司做什麼事,而怎麼做事,其實是經理帶著一干高管層去操作的。在實際操作中,高管層可能會侵害公司利益,那麼侵害公司利益等同於侵害股東利益,所以股東們就需要監督高管層。那麼我們國家在這個問題上很復雜,要求公司必須設董事會,也必須設監事會(小規模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而設執行董事職位,不設監事會而設監事),上市公司的話還必須要有獨立董事。管他呢,很復雜,董事會的責任就是幫著股東看著高管做事的,那麼董事長就是召集董事做事的,從公司治理角度,公司確實需要董事會這類機構來幫股東們監督高管。
2、我國現狀
我們國家在公司治理結構上屬於家族治理模式,但具體點說屬於大股東治理模式,也就是說股東們誰都不相信,還是相信自己。那就演變為股東自己來經營(擔任高管)或者自己來監督(擔任董事)或者自己經營+監督(大股東=董事長=總經理)。這其實就是自己投資自己干,那麼董事長、總經理這些職位又都是法定的,是個公司就要有,那就都由股東一個人兼了唄,情況就是這么形成的,這也是我們國家缺少誠信的具體表現。
3、猜測樓主問題的意圖和部分特殊情況
樓主可能只是想知道一般公司的一把手怎麼稱呼,公司必然有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所以一把手是董事長的概率非常高,根據上述我國現狀,一把手是總經理的概率也非常高。但凡事都有特例,我前面說的都是概率非常高,可不是必然。有些特殊情況:1、投資最多的人不一定是總經理,比如某老闆投資高一種新型葯,可丫不懂技術,只能聘請一位技術很牛的人給他當經理,負責經營,這種情況下,老闆頂多當個董事長,總經理他就沒這本事了;2、投資最多的人不一定是董事長,董事長畢竟不是直接管理者,而董事長又承擔了很多責任,投資者看得開的話,完全可以自己只擔任總經理,將董事、董事長這種閑職分給德高望重的人,比如公司的高級技術人員、地方政府官員或其子弟(以前房地產公司很多都這么做,當董事、董事長成了很有面子的事)等等;3、投資最多的人可能董事長、總經理都不是,比如某老闆有錢,但並不適合當股東,如軍人、政府官員,那麼他把錢給了兒子,兒子做公司股東、董事長、總經理,但實際經營全是老闆在經營,兒子整天游手好閑(這種例子不難見到吧,郭美美等各種美美,董事、理事、經理、副經理什麼亂七八糟職務都能當上,也不是她自己投的資),那麼從外部來看,經營這家公司的人其實在這家公司什麼職務都不是。
當然,特殊情況還有很多,所以樓主想一概而論地說「老闆最高稱呼、我們稱呼為總經理」或「開了公司的老闆都可以稱呼為董事長」這都是不對的,「一般公司」確實如此,但我上面舉的例子其實也並不罕見,甚至在我們國家的一定時期還很常見。所以樓主拿這問題當個興趣探討,那加個「一般來說」就都對,可如果樓主按照這個規律去稱呼對方老闆,那可能就會惹對方不高興,社會上避免這種錯誤,在哪都叫「總」嘛~所以說,不必苛求稱呼正確與否。
最後,我認為「坐在田上數星星」說得還比較中肯,也實在;「平海13少」的回答看起來官方,但追問之下的回答讓我覺得他的回答更像從哪復制來的
I. 一個公司所賺的所有錢是不是都是歸董事長的,而總裁,總經理啥的只是個職位,只是拿點工資
既然是董事長,肯定有董事會,有董事會就會有其他董事,公司賺的錢按這個董事所佔的股份分成,一般來講總裁總經理都有管理股,所以總裁總經理就算沒有出錢投資也會有分成
J. 為什麼公司的高管們能賺錢 炒股就會虧欠
協議轉讓股票的價格是雙方商定的,不是二級市場的價格。股份都是一樣的,虧錢的都是做短線的散戶。
補充:
1.股份的性質一樣。炒股的人一虧再虧沒錯,你身邊肯定有這樣的朋友,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數目巨大,他們的身價一年翻幾翻,也是媒體的渲染。當行情好時,股價翻番,高管們的持股自然市值就翻了幾翻,但他們又不會拋出股份喪失高管地位,因此,股價變動對他們沒意義的,你被媒體忽悠了。
2.大戶買的股份數量大,與公司股東直接協商,可以確定價格,一般比二級市場低。如果通過二級市場收購公司股份,第一手續極為麻煩,達一定比例須報證監會批准等等,第二成本不確定。
3.虧欠自然是指以買賣股票投機的散戶,高管們不以股份差價謀生,自然他們不會賠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