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了地稅里的股息,紅利後,年底未分配利潤分配完是否還要交稅。
交了地稅里的股息,紅利後,——地稅既不要股息、也不要紅利。你是不是說交的企業所得稅啊。
年底未分配利潤分配完是否還要交稅——對於法人股東分紅,不用交稅。對自然人分紅,要代扣個人所得稅。
那麼我把未分配利潤轉到應付股利是不否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對自然人分紅,要代扣個人所得稅。稅率20%
法人:相對於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為存在特徵的個人。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自然人:是在自然狀態下出生的人。
自然人與法人都是民事主體。法人是一種社會組織;自然人是在自然條件下誕生的人。
⑵ 股票分紅是不掙錢還交稅怎麼理解
這就是政策的不會理之處了,本來一除權,啥也沒賺,還要交稅,不是反倒賠了嗎?強烈建議取消紅利稅!
⑶ 股票分紅稅收問題
普通賬戶里的股票,劃轉到信用賬戶,只要股東賬戶不變就按10%的收稅,託管賬戶變動無關。
⑷ 股票分紅交稅問題
A股的紅利稅,持有時間不滿一個月的,是按20%繳納。從股權登記日開始往前計算一個月時間,就是買入到除權的時間來計算。除權後買賣不影響。
⑸ 匯算清繳的時候,地稅讓交了利股紅(個稅)。當時因為公司沒有給股東分紅什麼的,我就做在了其他應收。
企業決定分紅後做如下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股利
按20%稅率扣繳「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分錄如下
借:應付股利
貸:應交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
⑹ 股票分紅扣稅如何規定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6)地稅追繳股票分紅擴展閱讀:
分紅都是一次性自動到賬,無需進行領取操作,到賬的時間均在「分紅決案」裡面,有以下日期需要格外留意:
1、股權登記日:能不能參與分紅,就看該日收盤你有沒有持有該股的股份,當日成功買入也是算的,當日賣出的就不算了。
2、除權除息日:股價會進行折算,分紅多少就折算多少。
3、紅利發放日:現金紅利、送股、轉股到賬日,該日就可以進行查收了。
4、送轉股上市日:送股及轉股的股票可以正常交易。
因為分紅本身是上市公司的決議,一旦實施,交易所則負責進行具體的個股行情和個股資料的變更;中登結算、券商、銀行託管則負責進行投資者賬戶數據的實時清算。
⑺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如果股東分紅,沒有去稅務所開具分利單 有什麼後果
屬於偷稅漏稅罪這是一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
我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了偷稅罪,第二百零三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