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的分紅是怎麼回事
分紅不是強制性的每年必須分吧?
答:不是;
分紅是不是有給你一些股票或者現金的形式?
答:是的,分紅的形式分為現金,送紅股或轉贈股本;
如果有現金的形式,是發到哪呢?
答:不管是那種形式,都是依據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投資者帳戶中的持股比例自動轉入股票帳戶中,由系統自動完成,不用任何人手操作;
我買了200的益佰制葯,去年年底發現變成了260多,是不是分紅了?
答:它是送股了.
② 為何中國股市不強制上市公司對投資者進行分紅。
一、上市公司少分紅或者不分紅,有兩個不同的原因:
1、目前的業務蒸蒸日上,需要擴大再生產,如果再生產的效益好於銀行存款的收益,那麼分紅不如投入到新的生產中去獲得更多的利潤,將來再回報大家。
2、根本不打算分紅,由於缺乏對管理層的有效監管,會藏著利潤自己慢慢享用。
二、分紅的好處:通過分紅,上市公司和股民都能夠獲得好處,實現雙贏。可以「既重分紅而又重融資」,兩者並沒有明顯的利益沖突。
三、股票分紅是指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③ 為什麼中國股票沒有強制分紅一說
在國外如果公司不分紅,那股票市場價只有幾分錢。
而在我國公司不分紅,股票市場價卻比分紅的還要高,我國就是怪事多,這是中國特色。
④ 中國股票分紅與配股的條件
配股的特別規定: 第十二條 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簡稱「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第四十六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 (一)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二)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三)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 (四)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⑤ 股票分紅好還是不好
除權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指股票的發行公司依一定比例分配股票給股東,作為股票股利,此時增加公司的總股數,還有一種是指股票的發行公司向股東配股。除權既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實施高比例的送股和轉增,會使除權後的股價大打折扣,但實際上由於股數增多,投資者並未受到損失。除權對於股東而言影響是中性的。
⑥ 股票分紅一般多久分一次
一般是一年分紅一次,也有半年分一次的 。具體不同公司不一樣」
這個沒有固定時間,1,首先各公司會首先公布年報發布時間,2,公布年報會zhuan推出shu分紅預案,所以一般越早公布,分紅越早,3,公布後會公布股東大會時間,大會後會立即公布分紅時間,一般有會後一周到2個月之間
⑦ 強制分紅意味著什麼
投資股票的人們更應該懂得任何一個上市公司都不會願意分紅,利潤留給企業自己投資和花掉(無論是國有還是民營),該是一件多好的事情。一旦強制分紅,我們的企業就應該明白企業再也不能輕言國有和民營了,企業真正成為社會企業,企業必須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每一個股東都會更多地關注企業的眼前和長遠,股東就會從分紅的角度選擇投資股票,否則我們的投資人只能從股票題材的炒作(股市初期可以,現在堅決打擊)和成長的空間(增值的空間,這是股市投資的靈魂和核心)形成股價的波動進行投資。 中國股市要求強制分紅也是時代的要求,我們的很多上市公司已經沒有多少成長空間了,隨著工業社會的衰退,很多行業的發展可以輕易判斷出來(或者計算出來),沒有巨大的空間,只能給股東贏得利潤,不可能給股東創造巨大價值(跳躍性增長和想像的空間),這時如果再不能強制分紅,很多股票一點投資價值都沒有(投資股票收益比存款利息還低,誰還投資)。 隨著強制分紅的實施,中國股市會發生一些根本性的變化:一、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開始形成,很多長線投資基金為了穩定的利潤分紅而來,保持了中國股市的長期穩定和發展(養老金就可以安全入市了);二、國有上市公司的壟斷利潤和民營企業的灰色收益都會得到極大的限制(有利於企業的規范發展,盡量減少企業給股東不分紅甚至虧損,還有管理人員喝著高價茅台酒),股東必須分紅,如果你企業不分紅,別人分紅,股票就會下跌,企業就會進入惡性循環,上市公司的壓力就會越來越大;三、全社會就會從關注企業生產產品和服務(工業經濟)的增長和衰退轉向關注股價上漲空間的大小(商業價值,股價的成長和停滯),使人們從購買轉向投資,學習商科思維(而不是學習工科技術),創新價值思維,尋找價值窪地是人們共同的嚮往,真正實現以商業帶動工業和農業的發展。
⑧ 限制性股票分紅如何處理
首先了解什麼是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性股票分紅如何處理:
第一、既然限制性股票按照法律形式確認為權益工具,則與權益工具相關的分配也應當作為利潤分配處理;
第二、應當區分現金股利可撤銷與現金股利不可撤銷兩類情況,對於前者分配的現金股利應當沖減負債,因為等待期內可撤銷現金股利的發放實質上減輕了公司今後回購相關股票時的支付義務;對於後者分配的現金股利應當計入相關成本費用,屬於上市公司的人工成本;
第三、應當考慮未來解鎖的可能性,對於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應分配的現金股利作為利潤分配處理,對於預計未來不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應分配的現金股利計入相關成本費用處理;
第四、既然限制性股票對於發行該股票的上市公司而言本質上是一項債務工具,那麼所支付的現金股利就應當視同利息,確認為相關的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