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上市的股票會分紅嗎
分不分紅都是公司自己定,證監會沒有硬性規定,目前中國股市裡的上市公司大都是以融資為主,有很多公司連續幾年都不分紅,另外如果公司有盈利分紅前會開股東大會研究的也會提前公告的,一般分紅都是在6、7月份。
B. 股票分紅是在什麼時候
具體情況要看你所投資的上市公司(股票)的當年和歷年業績如何了,業績好,現金流充沛,分紅的可能性就大。現在,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分紅也有了新規,你可以查找一下。
C. 證監會關於現金分紅的規定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作出規定
明確最近三年分紅不少於年均可分配利潤30%
為引導和規范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培育長期投資理念,增強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和活力,促進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中國證監會今天在網上就起草的《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進行為期一周的公開徵求意見。該決定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這較之以前規定的「百分之二十」有了大幅的提高。
決定對之前發布的上市公司規章中涉及上市公司分紅的條款予以了重新修訂,共有六項內容。
一是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訂)》第一百五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注釋:公司應當在章程中明確現金分紅政策,規定公司利潤分配中現金分紅占當期實現利潤的百分比,現金分紅的條件、時機、金額或者比例,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的關系等內容。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保持公司長期持續穩定發展。」
二是在《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一)項增加規定:「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三是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項「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二十」修改為:「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四是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5年修訂)》第三十七條修改為:「上市公司應披露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對於本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詳細說明未分紅的原因、未用於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公司還應披露現金分紅政策在本報告期的執行情況,列明公司進行現金分紅的條件、時機、金額或者比例等內容。同時應當以列表方式明確披露公司前三年現金分紅的數額、與凈利潤的比率。」
五是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7年修訂)》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公司應當披露以前期間擬定、在報告期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或發行新股方案的執行情況。同時,披露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並說明董事會是否制定現金分紅預案。"
六是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2007年修訂)》第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四條:"公司應當說明本報告期內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
決定要求證監會派出機構、滬深證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要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決定修改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做好監管和服務工作。自該決定施行之日起,1996年頒發的《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將同時廢止。
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一個時期,證監會將進一步強化市場基礎建設,積極引導和鼓勵上市公司分紅,促進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上市公司分紅機制。上市公司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利用分紅惡意套現和超額分配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堅決予以查處。
D. 請問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什麼利弊
從大環境來看,上市公司採取現金分紅的分配方案,主要原因基於兩個方面:
隨著管理層對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的改變,迫使許多上市公司改變了原來一貫選擇的分配方案。去年年底前中國證監會規定,上市公司只有進行了年終分配,才能在下一年度進行配股和增發。再融資門檻的提高,使上市公司不得不在進行再融資時提高其再融資的成本,即向股東派發現金紅利。當投資者意識到自己所投資的公司確確實實能夠產生良好的投資回報時,再根據自身的融資需要實施再融資計劃。再次,隨著去年下半年以來上市公司遭遇到信任危機,加上國有股減持所帶來的影響,改變了市場投資者的固有觀念,上市公司推出送股或轉增股本往往被市場視為「圈錢」的前兆,市場認同感不強。
再加上受到國際經濟形勢持續低迷影響,國內部分上市公司也在一定程度上採取了保守操作思路,不再單純追求企業高速擴張。一方面迎合市場投資者的需求,推出現金分紅方案;另一方面也使企業自身發展的穩定性增強。此外,由於今年統一指數的推出將提上議事日程,而爭取進入統一指數、充當藍籌股角色,將極大地改善上市公司的市場形象。在此之前採取高現金分紅形式,可以爭取到投資者的支持,這也是上市公司考慮的一個方面。 上市公司分配方案採取現金分紅數量的增多,將對市場造成這樣的影響:首先,將增加市場的做多氣氛。去年下半年以來,滬深指數出現了大幅下跌,個股股價也大多縮水近半,市場投資風險明顯加大,投資者則飽受套牢之苦。這樣,投資者追求暴利的投資理念開始破滅。在這種情況下,採取穩健操作,獲取高於銀行同期利率水平的理念開始出現。
E. 中國股票分紅與配股的條件
配股的特別規定: 第十二條 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簡稱「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第四十六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 (一)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二)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三)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 (四)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F. 股票現金分紅的條件是什麼
股票現金分紅是指上市公司經過股東大會同意,每年或者半年以現金形式向股東分配的一種方式。在我國,目前法律下,股票現金分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G. 怎麼知道一個上市公司會不會分紅 以及什麼時候分紅 什麼時候是該公司的股權登記日
上市公司每股盈利和每股未分配利潤較多則分紅概率較大。
分紅一般在年報或半年報時有。
公司公告要進行分紅時會有相關的股權登記日的說明公告。
H. 為什麼證監會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
培育長期投資理念,增強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和活力.
無論是現金分紅或是送轉贈股,都是上市公司回報全體股東的方式,先說說如何找到這樣的公司.
一般來說,判斷一家公司是否具有高分配能力不是根據公司大小和企業所有的性質,主要是看以下兩點:
其一:是否有高分配的習慣,有些公司是習慣送股的,比如民生,萬科;有些公司是習慣分紅的,比如茅台,張裕,它們都有一個共性,年年都有高分配,很少有例外;
其二:每股可分配利潤達到或超過1元,就具備了每10股送5股或10股送現金5元的能力;每股資本公積金達到或超過1元,就具備了每10股轉贈5股的能力;
那為什幺有些企業它會喜歡或者說傾向於選擇現金分紅,有些選擇送轉贈股呢?
其一是由行業性質決定的.比如:張裕,茅台這種公司,是輕資產型的公司,它們不需要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資金去擴大產能,而且產品是低成本,高毛利率,產品供不應求,好象茅台,它都是預先收錢後交貨的,經營現金流充裕,手中有大量的閑置現金,選擇用現金分紅是很正常的,也是對股東最有利的.而萬科,民生這種公司,它們雖然不是重資產型的公司,但是它們提供的產品是需要動用大量資金的,比如萬科,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在產品中所佔的比例很大,手中持有的往往是土地而不是現金;而銀行類公司的資本充足率與它的借貸規模密切相關,把現金盡可能多的留在手中是最好的選擇,所以它們大多選擇送轉贈股的方式分紅,這對股東也是最好的選擇.
其二是由企業發展的階段決定的.還是用張裕和茅台來舉例說明,它們由於產品生產周期,生產工藝和生產環境的局限性,導致它們的產能不大可能跳躍式的增長,只能是穩定增長,這樣一來,資金的流入要比流出多得多,手中的現金自然就充裕了,選擇現金分紅也就理所當然了.而萬科,民生這種公司,它正處於快速擴張階段,成長性很高,它們需抓住機會來做大規模,搶占市場份額,而之是需要很多錢的,經營中資金的流出要比流入多得多,手中缺錢,當然是用送轉贈股的分紅方式,把盡可能多的現金留在手中對股東是最好的了.
一般高送轉贈代表的是公司益利可觀,行業發展前景看好,需要把賺來的錢繼續投資到公司主業中去,從而選擇用送轉股而不是現金的方式分紅,如果公司已經發生了嚴重的虧損或沒什幺利潤,卻堅持要送轉贈股,個中意思就很明顯了,是希望通過高轉贈股題材來炒作股價而已,作為投資者是需要區別開來的.
通過以上的分析,樓主應該知道了這兩種方法根本就是沒有好壞之分的,關鍵是對公司的了解程度和個人投資風格來決定的.
我個人更傾向於選擇高成性的股票,這是我的一點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