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與股份的區別:
一、集團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具體表現為:
(1)集團是一種發揮群體優勢、創造更大生產力、實現規模經濟而形成的經濟聯合體,集團的成員單位在二個以上。
(2)集團的成員單位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獨立行使權利,獨立承擔義務和責任。集團的核心單位須是經濟實體。集團及其他成員單位不因其中一個成員單位的經營活動而承擔責任,有利於分散經營風險。
(3)集團管理機構或集團總公司(母公司)基於股權持有或協議約定,對集團成員單位的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協調,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這種管理和協調從本質上屬於經濟活動。集團成員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經營管理的獨立性,但並不影響成員單位的獨立法人地位。
(4)集團本身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不能作為具體民事活動、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以集團名義進行的具體民事活動、經濟活動,其權利義務的最終承擔者是集團總公司(母公司)或成員單位。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數量的股東依法設立,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金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
(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較為嚴格。
(三)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額的。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流通,任何人購買股票都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轉讓股票。
(六)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B. 上港集團股票是屬於什麼單位
上港集團屬於國家控股(國企)
控股股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34.56%)
實際控制人: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有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5.20%)。
上港集團前身為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系經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2003]6號《關於同意上海港務局改制為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的批復》,由原上海港務局於2003年4月4日改製成立,成立時注冊資本為50億元。
2005年5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以商資批[2005]880號《關於同意設立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批准,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並取得商務部商外資資審字[2005]015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改制後,上港集團的股本總額為1,856,898.298萬元,其中: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市國資委")、上海同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和上海大盛資產有限公司以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經評估後的凈資產1,299,828.809萬元出資,並分別持股50%、19%、0.5%和0.5%;招商局碼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局碼頭")以外幣現匯摺合人民幣557,069.489萬元出資,持股30%。
經營范圍
主營業務:集裝箱業務、散雜貨業務、港口服務和港口物流業務。
國內外貨物(含集裝箱)裝卸(含過駁)、儲存、中轉和水陸運輸;集裝箱拆拼箱、清洗、修理、製造和租賃;國際航運、倉儲、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為國際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設施和服務;船舶引水、拖帶,船務代理,貨運代理;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應等船舶港口服務;港口設施租賃;港口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港口碼頭建設、管理和經營;港口起重設備、搬運機械、機電設備及配件的批發及進出口(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C. 集團也屬於公司嗎股份有限公司屬於什麼呢
集團,不屬於公司法概念,是指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系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常說的集團公司就是指企業集團(企業集團才是書面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或股權證)籌集資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D. 什麼叫做集團集團都是上市公司嗎
集團下面有很多子公司組成,子公司組成的母公司就叫集團。
集團不一定上市,例如: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就沒有單獨上市,「中國鐵建」股票上市是包括了中鐵下面所屬的集團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不一定是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也不見得非要上市。
(4)國檢集團股票屬於什麼企業擴展閱讀
企業集團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
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E. 國有企業有哪些上了市的, 股票代碼分別是多少
1、中國石化(600028)
中國石化的最大股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是國家在原中國石化總公司的基礎上於1998年重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業集團,是國家出資設立的國有公司、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
2、工商銀行(601398)
中國工商銀行成立於1984年1月1日,總行位於北京復興門內大街55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國家副部級單位中國工商銀行的基本任務是依據國家的法律和法規,通過國內外開展融資活動籌集社會資金,加強信貸資金管理,支持企業生產和技術改造,為我國經濟建設服務。
3、農業銀行(601288)
中國農業銀行成立於1951年。總行位於北京建國門內大街69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國家副部級單位。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提供各種公司銀行和零售銀行產品和服務,同時開展金融市場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業務范圍還涵蓋投資銀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賃、人壽保險等領域。
4、中國人壽(601628)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簡稱中國人壽)是國有特大型金融保險企業公司;總部設立在北京,世界500強企業、中國品牌500強,屬中央金融企業。公司前身是成立於1949年的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1996年分設為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為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5、中國銀行(601988)
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經孫中山先生批准,於1912年2月5日正式成立。總行位於北京復興門內大街1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 國家副部級單位。中國銀行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國有金融機構,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F.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公司的具體區別是什麼
企業集團:
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的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也稱有限公司,是由股東投資組成,股東與其與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與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徵: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2)人資兩合性,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現在公司股東之間,有點類似於合夥
3)封閉性既非公開性,在股東人數上,一般不超過50人
4)設立程序簡單,一般來說,只要具備公司法具備的條件,即可申請開戶
5)股東對公司活動存在積及參與
6)組織機構靈活,對於股東人數少,規模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或設一至兩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7)規模具體升縮性,可大可小。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將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徵:
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賬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於投資人了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
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