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發行股票 卻不分紅 那為什麼還有人回去買股票呢
這個問題不太好回答,股票分投資和投機,其實中國投資者比較悲哀,也沒有什麼好的投資產品,股票應該曾經讓一些人看到一些賺錢的效應,關鍵是中國的股市還不規范,前段時間瀘州老窖董事會說20年來給投資者比較高的分紅回報,我想許多鐵公雞公司不太注重對股民的回報,主要對他們沒有一定的制約機制。希望管理者在這個方面多做一些工作。
補充,分紅和公司的資產增值,還有一個是不確定的是交易時的價格波動。
2. 股票不分紅,業績還有什麼意義
目前我國股市本來就是以資金實力論英雄,只要能坐莊,題材第一,業績分紅第二
3. 關於股票不分紅的問題
分紅的利潤比二級市場的差價要少好多啊。。。
長期不分紅說明企業經營的不好,或者經營沒問題但要把錢用來擴張或其他用途。分不分紅,分多少,要經過股東大會批准
在二級市場賣掉也不等於騙別人的錢啊,都是自願
4. 公司連續盈利不分紅股東能否要求公司回購股份
可以。
法律規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股票不分紅不回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5. 公司回購股票後還能分紅么
只要在分紅基準日持有該股,就能分紅,公司回購股票不影響其他股東分紅。
6. 股票如果永遠不分紅是不是和廢紙沒什麼分別
當然不是了。
記得一張股票給你帶來的權利遠不止轉讓收益和紅利分配而已。
你買了這張股票,就擁有這家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權
你可以參加他們的股東大會,參與一切決策的
我就去過幾次股東大會,在會上,不管你是多小的散戶,只要你想發言表達觀點,會議就必須給你留時間講。
想想看,當著那麼多人,包括好多知名人士演講一次,也很有趣的嘛。
7. 公司要回購股票是否可以不向股東分紅,而將這些錢用於回購股票
是的,公司用盈利回購公司股票注銷後,雖然沒有給股東分紅,但是由於增厚了股東持有股份的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相當於分紅了,由於這種分紅辦法可以規避紅利稅,所以國家一般不允許這種操作。
8. 上市公司股票分紅和上市公司股票不分紅,有何區別
股票分紅和不分紅肯定是有區別的,雖然A股市場分紅要扣稅和除權,但最終分紅股票和不分紅股票有以下四大區別:
區別一:分紅股票證明公司有賺錢能力
上市公司股票只要有分紅能力的公司就證明公司是有錢賺的,不管上市公司是採取現金分紅還是高送轉,前提條件都是公司有賺錢的。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長期沒有分紅,或者連分紅的能力都沒有,這家公司業績肯定不怎麼樣。這些公司難道想要自掏腰包來分紅是不現實的。
但假如上市公司都不分紅,根本不存在納不納稅的問題,即使想納紅利稅也沒資格。但不管怎麼樣,有能力納稅就證明有個人所得收入,這就是區別。
總結分析
根據A股市場的實際案例得出結論,股票分紅和不分紅有三大區別,公司是否有賺錢能力;紅利是否再生投資;是否具備價值投資;當然還有一區別是納稅和不納稅的區別等等,所以股票分紅和分紅還是有很大差異的。
9. 一些銀行股為什麼不回購
銀行股的估值一直都比較低,在整個資本市場都是一個「異類」,常年個位數估值,熊市的時候就五六倍,牛市也才十來倍,這是一種低估嗎?因為回購是不少企業應對股票低估後的一個措施。銀行做的是杠桿生意和牌照生意,不良資產是懸在頭上的一把刀,不良資產率一抬頭就把利潤侵蝕了。最近有一家銀行就被接管了。這個也是估值不高的一個原因。為什麼不回購股票呢?因為沒有必要!下面說說具體理由:一、股本過於集中宇宙第一大行——工商銀行,總股本3564.06億股,但是前十大股東持有3440.95億股,佔比達到96.54%,當然這其中有871億股的H股(在香港上市的股份數量),這個佔比是24%,即便除去在H股上市的股份,在A股的十大股東之外的股東持股佔比也不超過10%,股份已經如此集中了,再回購有什麼用呢?而最大的兩個持股股東是財政部和中央匯金,這兩個持股人的持股數量幾乎沒有什麼變化。
三、銀行需要不斷的融資補充核心資本充足率,銀行雖然有錢,也很賺錢,但是為了賺更多的錢,為了更穩健的經營,滿足監管的要求,就得不斷的補充核心資本金。本文開頭就講了,銀行做的是杠桿生意,風險也大,不良資產像一把刀一樣懸著,所以必須不斷的補充資本金,銀行的經營才能穩健,才能穩定的渡過經濟周期的起伏。銀行通過發行優先股、定增、永續債、可轉債等方式補充資本金(補血),一個經常需要補血的機構,怎麼會有錢用來回購股票?今年以來,截止2019年6月10日,工商銀行獲得銀監會的批准,發行優先股融資不超過700億元,中國銀行獲准發行優先股募集資金1000億元!據測算,今年商業銀行整體需要補充資本金4500億-6000億元,這個數據是 遠高於往年的。總結:基於以上三個原因,股本高度集中,大股東依靠分紅獲利,銀行需要不斷的補充資本金,需要不斷的從市場輸血。所以沒有必要在二級市場去回購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