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分紅知識 » 質押股票分紅是否優先受償
擴展閱讀
中國油氣控股的股票代碼 2025-06-24 02:48:30
明晟公司中國可買的股票 2025-06-24 00:10:49

質押股票分紅是否優先受償

發布時間: 2021-07-09 22:45:02

Ⅰ 股票質押分紅算誰的,有沒有人告訴我的

股票質押後的分紅派息談不上享受,你就別指望人家再把錢給你了。
因為分紅的同時要除權,也就是分給你多少現金,同時通過下調股價再進行了扣除,這些股票的市值沒有絲毫增加,怎麼能說是享受呢?隨便翻開哪支股票的k線圖,你可以仔細看看,人們熱衷的分紅是怎麼回事。

Ⅱ 質押借款的股票,分紅送股如何處理

您好,質押借款的股票若有分紅送股,分為如下情況:
1.滬市紅股:紅股到帳日和原股份同步進行質押凍結,購回日和原股一起解壓
滬市紅利:T日購回,紅利是T+2日到賬
2.深市紅股紅利:T日購回,紅股紅利是T+1日到賬待購回期間,已質押股票發生送股、轉增股或派發紅利等,均會一並予以質押,故不會因除權除息後股價下跌導致平倉

Ⅲ 抵押優先受償權有法律規定嗎,股權質押的標是什麼意思

您好,一、抵押優先受償權有法律規定嗎?
抵押優先受償權,在我國《民法通則》、《擔保法》等法律中規定均作出明文規定。如《民法通則》第89條第(二)項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擔保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擔保法》第33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34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股權質押的標是什麼意思?
如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又稱股單,我國《擔保法》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畢竟不同於股份有限公司,股單不屬於流通證券,不像股票那樣具有流通性和自由轉讓性。依照我國《公司法》第35條的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因此,從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我們可以得出:股單雖可質押,但應受限制,這種限制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資為自己對本公司的債務提供質押?公司能否接受本公司的股東以其擁有的本公司的股權出質,對此,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是允許的。如日本《商法》第210條、德國《有責任公司法》第33條。
但我國法律絕對禁止股東或投資者將其擁有的股權質押給本公司。如我國《公司法》第149條規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第6條規定,「投資者不得將其股權質押給本企業」。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向該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設質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但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東以其出資向其他股東質押的,則不受限制。但是,股權出質畢竟不同於股權轉讓,適用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出現了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有股東不同意向非股東出質,那麼應如何處理呢?」 有學說認為,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不同意出質的股東應當購買該出質股權;若不購買則視為同意出質。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Ⅳ 被質押的股票遇分紅,紅利歸誰

針對滬深股票質押回購業務來說,「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

如果履約保障比例足夠高,並且券商在合同中有提取的約定,可以提取高於某個比例之上部分的現金。

Ⅳ 質押借款的股票,分紅送股如何處理

質押借款的股票若有分紅送股,分為如下情況:
1.滬市紅股:紅股到帳日和原股份同步進行質押凍結,購回日和原股一起解壓
滬市紅利:T日購回,紅利是T+2日到賬
2.深市紅股紅利:T日購回,紅股紅利是T+1日到賬待購回期間,已質押股票發生送股、轉增股或派發紅利等,均會一並予以質押,故不會因除權除息後股價下跌導致平倉

Ⅵ 關於質權問題: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為什麼債權人沒有對債務人的股票優先受償的權利

股票質押時,雙方同時在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證券登記機構應出具股票質押登記書面證明。這樣就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他出質的是股權而不是股票。對股權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股權質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股權質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指股權質權人在其債權清償期屆滿沒有受償時,有權轉讓其所佔有的股票、股份,並從其價款中優先受償,這種優先受償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質權人就出質股權的價值優先於出質人的其他債權人受清償。
2?質權人就出質股權優先於後位的質權人優先受償。我國《擔保法》對能否在同一質物上設定兩個或兩個以上質權未做明確規定,但就股權質押而言,我國擔保法並未要求必須轉移佔有,而是要求以進行登記為生效要件。所以,只要後順序質權人同意,在股權上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質權是允許的,這樣可以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發揮股權的擔保功能,但在實現質權時,前位的質權人有優先於後位的質權人受償的權利。
3?質權人就出質股權所生孳息,有優先受償權。
股權變價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即折價、拍賣和變賣。值得注意的是,因質權人於質權實現時得將股票、股份折價是質權人的權利而非義務,因此出質人不能強求質權人折價。然而因股票的跌價,不僅危害質權人的權利,同時也害及出質人的利益,因此於股票跌價時,若質權人不將股票變價,出質人以另行提供擔保而要求取回股票以將其變價時,質權人應當同意。否則,質權人若拒絕返還股票,則構成權利濫用,應賠償出質人因此而受的損失。

希望能幫到你。。。

Ⅶ 股權質押後,分紅給誰

針對滬深股票質押回購業務來說,「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

如果您的履約保障比例足夠高,並且券商在合同中有提取的約定,可以提取高於某個比例之上部分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