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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東制年底分紅嗎

發布時間: 2021-07-12 09:45:57

⑴ 如果我持有一隻股票年底能得到分紅嗎

分紅: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分紅有以下幾點:
現金股利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無償贈送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配股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除息與除權交易的產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 股權(息)登記日與除權(息)基準日股權(息)登記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進行配股時規定一個日期,在此日期收盤前的股票為「含權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該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享受分紅配股的權利,通常稱之為R日。 之所以稱為登記日,是因為交易所在該日收盤之後將認真核對有關資料,對享受分紅配股權利的投資進行核對後登記全部過程均由交易所主機自動完成,而不需要投資者去辦理登記手續,這也是證券無紙化交易的一個優點。 除權(息)基準日,是相對於股權(息)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即R+1日,在該日及以後交易日稱為「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而在股權(息)登記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息)基準日及以後賣出該股票後,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除權與除息報價
除權(息)股票與含權(息)股票的判別在於是否能夠享受股利、股息、這也決定了兩者市場價值之間存在差異,一般而言,除權(息)基準日的股價要低於股權登記日的股價,為保證股票價格的公平性和連續性,需要在除權(息)基準日對該股票進行技術處理,根據除權(息)具體情況計算得出一個剔除除權(息)影響後的價格價格作為除權(息)指導價或基準價,又稱為除權(息)報價,通常在除權(息)日作為前收盤價來處理。

送股與派息的領取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上海證券交易規則,對投資者享受的紅股和股息實行自動劃撥到賬。股權(息)登記日為R日,除權(息)基準日為R+1日,投資者的紅股在R+1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動到帳,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如有問題應與證券營業部工作人員進行查詢。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對投資者享受的紅股和股息實行自動劃撥到賬。股權(息)登記日為R日,除權(息)基準日為R+1日,投資者的紅股在R+3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動到賬,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也就是說,無論是上交所,還是深交所,投資者的紅股和股息均自動到賬,無需投資者辦理任何手續,只是到賬的時間有所區別,投資者應注意查詢確定。

配股的認購繳款方式
上海證券交易所配股認購繳款。配股繳款起始日為R+1日,繳款期一般為10個交易日,投資者可在繳款期內任意一天進行配股繳款,繳款方法;將股票代碼600***改為700***,進行買入或賣出(具體應向證券商工作人員詢問確定),價格為配股價,數量為:股票數量*配股率,具體數量可在券商處查詢,如有疑問,可先配1股,第二天交割後再查詢余額即可,如有轉配股,代碼也應作相應變動,具體方法應查閱該股說明書或向券商工作人員查詢。 深圳證券交易所配股認購繳款。配股繳款起始日R+3日,繳款期一般為10個交易日,投資者可在繳款期內任意一天進行配股繳款,繳款方法;將股票代碼0***改為8***,如為轉配股,則改為3***,進行買入,價格為配股價,數量為股票數量*配股率,不足一股的捨去不配,具體數量可在券商處查詢。無論上海、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票進行配股繳款完之後,第二天都應及時列印交割單,確認配股的成交,如未成交或余額不為零,應及時補配。另外,配股繳款不收任何手續費。配股繳款期過後,如仍未辦理配股繳款手續,則視為自動放棄,且不能補辦。所配股票上市日應在該上市公司刊登出「股本變動公告」之後,由交易所通知後即可上市交易,時間一般為配股繳款截止日後半個月左右。 轉配股轉配股是我國證券市場特有的產物。在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公股(包括國家股和法人股)是不能夠上市流通的。當上市公司進行配股時,國家股、法人股的股東因某些原因而放棄配股權,將配股權有償轉讓給社會公眾股股東,由社會公眾股股東進行配股,社會公眾因此而認購的股份,就是轉配股。轉配股屬於變通股,與其他股份同股同權,享有分紅派息、配股、參加股東大會等一切權利,同時,由轉配股進行送股和配股等所產生的新的股份,其性質也依然為轉配股。

最後,上市公司多數會在年報後分紅,也有在半年報分紅的,但也有好多年不分紅的。

⑵ 關於股票年底分紅的問題

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時候會同時披露當年的分紅方案,,要年度股東大會通過該方案就開始實施分紅,要看上市公司公告具體何時,一般股東大會後2個月內,實施分紅的公告上面會有一個股權登記日,那天收盤後你仍然持有該股票就可以分紅,分紅後對股價有影響,如果是每10股派5元,那除權除息日前一天收盤價要減去0.5元,就是除權除息那天的開盤價了

⑶ 股市年底分紅是什麼時間

分紅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的過程式,也是股東實現自己權益的過程。分紅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

股份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後(一般為一年),如果營運正常,產生了利潤,就要向股東分配股息和紅利。其交付方式一般有三種:一種以現金的形式向股東支付。這是最常見、最普通的形式。二是向股東配股,採取這種方式主要是為了把資金留在公司里擴大經營,以追求公司發展的遠期利益和長遠目標。第三種形式是實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產品作為股息和紅利分派給股東。

在分紅派息前夕,持有股票的股東一定要密切關注與分紅派息有關的4個日期,這4個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會將分紅派息的消息公布於眾的時間。

2.派息日,即股息正式發放給股東的日期。

3.股權登記日,即統計和 認參加期股息紅利分配的股東的日期。

4.除息日,即不再亨有本期股息的日期。

送紅股是上市公司按比例無償向股民贈送一定數額的股票。滬深兩市送紅股程序大體相仿: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和深圳證券登記公司在股權登記日閉市後,向券商傳送投資者送股明細資料庫,該資料庫中包括流通股的送股和非流通股(職工股、轉配股)的送股。券商據此數據直接將紅股數劃至股民帳上。根據規定,滬市所送紅股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除權日即可上市流通;深市所送紅股在股權登記日後第三個交易日上市。上市公司一般在公布股權登記日時,會同時刊出紅股上市流通日期,股民亦可留意上市公司的公告。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這種資產受益的權利就是股東的分紅權。

一般地說來,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 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1 公司當年有利潤;2 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1 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3 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2 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 現金分配方案 或2/3 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⑷ 股份制公司年終是如何分紅的

股份制公司年終的基金分紅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現金分紅,一種是紅利再投資。

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若投資者未指定分紅方式,則默認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投資者可以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去購買基金的機構處進行分紅方式的修改。

(4)股票股東制年底分紅嗎擴展閱讀:

具體分紅方法:

方法一:化整為零,將年終獎金平攤到各月中發放,而不採取一次性發放的方式。

例如月薪1800元,年終獎25000元,若按傳統做法,那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25000-200)×15%-125=3595元。如果選擇年終獎分攤至每月發放,

則變為25000÷12+1800-2000=1833.33元,因而所繳納稅款為(1833.33×10%-25)×12=1959.96元,相較於傳統形式節約了3595-1959=1636元個人所得稅。

不過該方式是將原本在年終時發放提前到年初開始分月發放,一定程度增加了企業的資金壓力和成本。然而若採取今年的獎金來年發放,那麼對企業和個人將是一種雙贏的局面,但這種方式要建立在來年企業的資金和存續情況相對穩定的前提之上。

方法二:一分為二,這是最簡單最有效的方法,既不需要改變企業原有的獎金發放制度也不會增加任何成本。

可將年終獎拆分為13月工資和年終獎兩部分,以月薪10000元,年終獎70000元為例,按正常繳稅方式可知,年終獎70000÷12=5833.33元,適用20%征稅率,因而所繳納稅款為70000×20%-375=13625元。

用「一分為二」的方法,便可將70000元的年終獎定義為發放「1.2萬元的13月工資」以及「5.8萬元年終獎」,則年終獎58000/12=4833.33元,適用於15%的征稅率這一檔,

應繳稅13月工資稅金(12000×20%-375)+年終獎稅金(58000×15%-125)=10600元,節約稅金13625-10600=3025元。

方法三:零頭遞延,這個辦法主要就是為了避免上文中提到稅前多,稅後反而少的現象。

所謂零頭遞延,即對計算出的商數和稅率臨界點相差不多的年終獎,採取零頭滯後一個月發放。如年終獎62000元,計算出的商數得5166.67元,適用於20%的稅率,

因此個人所得稅為62000×20%-375=12025元。如果將2000元獎金遞延到下月作為工資發放,而本月只發60000元年終獎的話,所計算出的商數為5000元,適用於15%的稅率比例,

個人所得稅60000×15%-125=8875元,另外的2000元可得2000×15%=300元個稅,合計繳稅8875+300=9175元,節約稅金12025-8875=3150元。

四、最後一種辦法叫獎金費用化,即以發放有價證券等代替現金形式。

在一些股份制企業里,公司在年終會給業績優秀的員工配發股份,參與公司分紅。這樣一來,部分企業高級白領十多萬的年終獎金就需要繳納30%-45%左右的稅率,而利息、股息、紅利都只適用20%比例的稅率,顯然比傳統方式優惠得多了。

⑸ 年底股東分紅如何處理

1、必須先彌補虧損。
2、補虧後,如果還有利潤,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3、繳納所得稅後,要計提盈餘公積,比例為稅後利潤的10%。
4、以上完成後,剩餘的利潤可以進行分配,要有董事會決議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按決議進行分配。
5、分紅,公司要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即如果股東可以分紅100,則實際發放80,另外20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⑹ 股票有年終分紅么

股票年終沒有分紅。有些股票可能剛好分紅的時間是年終。 一般分紅都是在4-8月份,年報出來後分紅。
簡介: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