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優先股票的具體優先條件由各公司的章程加以規定具體指
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 (ordinary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主要特徵
一是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二是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三是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三種權利
a. 在公司分配盈利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紅利卻不固定,視公司盈利情況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無利不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優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無權干涉企業經營,不具有表決權。
優先股的種類很多,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
c.有限表決權,對於優先股股東的表決許可權財務管理中有嚴格限制,優先股東在一般股東大會中無表決權,但當召開會議討論與優先股股東利益有關的事項時,優先股東具有表決權。
Ⅱ 優先股比普通股優先,是在利潤和財產分配上時間比普通股快還是比普通股多
優先股與普通股的區別主要在於: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另外,二者還具有以下區別:
1、權利范圍不同。優先股的權利范圍相對於普通股的權力范圍要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
2、收益不同。優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而普通股股東的股息收益並不固定,既取決於公司當年贏利狀況,還要看當年具體的分配政策,很有可能公司決定不分配。
3、如有約定,優先股股東可依約將股票回售給公司;而普通股是不能退股的
Ⅲ 普通股和優先股的股東各享有哪些權利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股東有兩種權利: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例:如果公司不對優先股股東進行股利分配,則不能對普通股股東進行股利分配。因為優先股股東優先與普通股股東分配股利。)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後配股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范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 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垃圾股 經營虧損或違規的公司的股票。績優股 公司經營很好,業績很好,每股收益0.5元以上. 藍籌股 股票市場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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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優先股有哪兩種權利
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有兩種權利:
a、在公司分配盈利時,擁有優先股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的股東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紅利卻不固定,視公司盈利情況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無利不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b、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Ⅳ 優先股享不享有優先認股權
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但不享有優先認股權。
優先股兩種權利: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5)在利潤分紅上具有優先權利的股票是擴展閱讀:
優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種:
(1)溢價方式:公司在贖回優先股時,雖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進行,但由於這往往給投資者帶來不便,因而發行公司常在優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筆「溢價」。
(2)公司在發行優先股時,從所獲得的資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立「償債基金」,專用於定期地贖回已發出的一部分優先股。
(3)轉換方式:即優先股可按規定轉換成普通股。雖然可轉換的優先股本身構成優先股的一個種類,但在國外投資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種實際上的收回優先股方式,只是這種收回的主動權在投資者而不在公司里。對投資者來說,在普通股的市價上升時這樣做是十分有利的。
Ⅵ 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包括( )。
你好,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包括:
一、優先分配利潤
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公司應當以現金的形式向優先股股東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約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公司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以下事項:(1)優先股股息率是採用固定股息率還是浮動股息率,並相應明確固定股息率水平或浮動股息率計算方法。(2)公司在有可分配稅後利潤的情況下是否必須分配利潤。(3)如果公司因本會計年度可分配利潤不足而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股息,差額部分是否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4)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後,是否有權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餘利潤分配。(5)優先股利潤分配涉及的其他事項。
二、優先分配剩餘財產
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公司財產在按照公司法和破產法有關規定進行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優先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未派發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約定的清算金額,不足以支付的按照優先股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三、優先股轉換和回購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發行人回購優先股的條件、價格和比例。轉換選擇權或回購選擇權可規定由發行人或優先股股東行使。發行人要求回購優先股的,必須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的除外。優先股回購後相應減記發行在外的優先股股份總數。
四、表決許可權制
除以下情況外,優先股股東不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股份沒有表決權:(1)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2)一次或累計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超過百分之十;(3)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4)發行優先股;(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事項的決議,除須經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之外,還須經出席會議的優先股股東(不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五、表決權恢復
公司累計3個會計年度或連續2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的,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每股優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權。對於股息可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所欠股息。對於股息不可累積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當年股息。公司章程可規定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的其他情形。
六、與股份種類相關的計算
以下事項計算持股比例時,僅計算普通股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1)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2)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3)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提交股東大會臨時提案;(4)根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認定控股股東。
Ⅶ 相對於普通股股東而言,優先股股東所具有的優先權是指
優先股東是指那些含有優先股的股東
1、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確的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
2、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有限表決權,對於優先股股東的表決許可權財務管理中有嚴格限制,優先股東在一般股東大會中無表決權或限製表決權,或者縮減表決權,但當召開會議討論與優先股股東利益有關的事項時,優先股東具有表決權。
3、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優先股是「普通股」對稱,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股的股份。
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具有如下特點:
1)優先股股東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無表決權和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權。
2)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業績好壞影響,並可以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
3).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有先於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
股票按購買主體劃分,可以分為國有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和外資股
兩種權利
a.
在公司分配盈利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紅利卻不固定,視公司盈利情況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無利不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優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無權干涉企業經營,不具有表決權。
優先股的種類很多,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