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斷續持股一個月多,分紅怎麼算
分紅與持股期限無關,只要你在股權登記日持有股票,就能夠享受分紅。
分紅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這個稅率與持股期限有關。持股一個月之內,收20%;一個月到1年收10%;一年以上,免收 。
分紅是要除息的,所以,你不但賺不到錢,反而會虧掉個稅這一部分。
㈡ 請問股票分紅扣稅,假如我分紅得到一千,那麼我持有不到一個月應該扣多少,不到兩個月應該扣多少呢
股票分紅得到一千,持有時間不到一個月,那麼就是20%的紅利稅,就是交200元。如果持股滿一個月,不滿一年,就是10%的紅利稅,交100元。滿一年是收5%紅利稅。
㈢ 分紅送股 或者 紅利現金,持股不滿1個月,在什麼時候扣20%分紅稅,謝謝謝!!!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截止股權登記日個人已持股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持股1年以內(含1年)且尚未轉讓的,稅款分兩步代扣代繳:
第一步,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統一暫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並代扣稅款。
第二步,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超過已扣繳稅款的部分,由證券公司代扣代繳。
例:小劉於2013年5月24日買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該上市公司2012年度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元,股權登記日為2013年6月18日。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先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股÷10股×4元×25%=1000元,此時小劉應繳稅1000元×20%=200元。如果小劉在2013年6月24日之前(含24日)賣出全部股票,則持股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應補繳稅款10000股÷10股×4元×20%-200元=600元。如果小劉在2013年6月25日(含25日)至2014年5月24日(含24日)期間賣出全部股票,則持股超過1個月但在1年以內(含1年),應補繳稅款10000股÷10股×4元×50%×20%-200元=200元。
㈣ 分紅新規持有股票期限是指分紅後一個月,還是指從買入股票後一個月
分紅要扣除紅利稅,是按持股時間長短來按不同比例紅利稅收取的。持股時間不滿一個月,是從買入到賣出之間的時間不到一個月,扣20%的紅利稅,滿1個月到不滿1年是扣10%紅利稅。滿一年暫免紅利稅。
㈤ 持股不到1個月 分紅收20%。 中間買賣了怎麼算。
期間有交易的,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來計算持股時間。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中間有買賣。5號賣出了2000股,同日買入了2000股,
這買入了2000股持股時間,算是5號的,賣給的2000股,是以前3000股中減少2000股。
㈥ 只是持有一個月股票,趕上分紅了,也可以分紅嗎
如果股票分紅股權登記日當天持有股票,可以享受分紅,這是每一個股東都能享受的權利。
㈦ 已持有某股票不足一年,分紅除權後再度買入賣出(同樣數量),再度買入賣出的部分是否要補扣紅利稅
參與派息除權,要交紅利稅;派息除權後再買,不用交紅利稅。
享受派息的那部分股份賣出要交紅利稅,如果是除完權後你再買進的股票賣出不用交這個稅,只用交一般的交易費用。
在R+1日及以後交易日稱為「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
而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基準日及以後賣出該股票後,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7)持有股票不足一個月分紅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對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所稱掛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取得掛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㈧ 分紅後持股不到一個月賣出股票,紅利稅是扣20嗎
10送10股派10元現金 應納稅的所得額是:(10+10)/10*持股數(送股按面值計算)
扣稅步驟是:
先按5%暫扣個人所得稅。
在你賣出該股票時計算持股時間,如果小於1個月,應該扣20%,券商會接受中登公司文件提示你在資金賬戶里保留足夠現金補交15%稅;如果在1個月至1年內,應該扣10%,補交5%;如果超過1年,就不用補交。
如果現金分紅金額較少,會出現到手很少甚至不夠扣的情況。
㈨ 持股不到一個月,除權分紅要繳多少稅
2012年,經國務院批准,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