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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股票分紅賬務處理

發布時間: 2021-07-24 16:38:30

⑴ 公司股東分紅怎麼做賬

股東分紅是股份公司在盈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向投資者支付的紅利。股東分紅的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分紅時:
借:利潤分配——股東分紅
貸:應付股利
2、結轉應付分紅款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3、支付分紅款時: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股東為個人時,還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股利
貸:應交稅費——代扣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月底交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根據我國稅法相關規定,不同納稅主體,股東分紅繳稅計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1、股東為自然人的,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當按照實際所得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股東為居民企業的,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3、股東為合夥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⑵ 股東分紅會計處理

1、確認分配的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2、支付給股東時,如果是自然人股東,還需要代扣代繳個稅(20%),分配給法人股東,因為是稅後利潤,不需要再交稅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現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3、結轉一下明細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而如果是企業涉及到企業所得稅時,則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案例:

例如:甲企業所得稅率25%,乙企業所得稅率20%,差額5%

收到甲企業匯來分紅款時,假定是10萬元

⑴借:銀行存款100000

貸:投資收益100000

⑵補交5%差額時,10萬元×5%=應補交0.5萬元企業所得稅

交所得稅時。

借:投資收益0.5萬元

貸:銀行存款0.5萬元

還剩下9.5萬元,轉到利潤分配

(2)合夥企業股票分紅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一、一般地說來,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二、股東分紅的條件

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

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⑴公司當年有利潤;

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⑵ 公司在過去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

⑶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在過去三年的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⑵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⑶ 合夥企業每年度必須分紅會計分錄

最佳答案確定分配利潤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利潤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分配的時候交個人所得稅,不分配不用交。

⑷ 合夥企業投資人年終利潤分紅如何做帳務處理

合夥企業投資人年終利潤分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股利)-**行

投資人按照入股的比例來計算分紅的份額。

⑸ 合夥企業分紅會計分錄

一、確定分配利潤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利潤

實際分配時:

借:應付利潤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取得利潤,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注意一下,這個不是按實際分得的利潤來計算的,而是按合夥企業的賬面利潤來計算。也就是說,只要企業有利潤,不管分不分,都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二、合夥企業和公司制不同,對股東之間的協商決議非常重視,因此,一半來說,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協商決定很多事情。

法律規定的分配方法如下:

1、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合夥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5)合夥企業股票分紅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並,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後留存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任意盈餘公積金計提標准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後,也可用於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順序,在抵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發放的利潤退還公司。

⑹ 分紅收入的賬務處理

以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分紅收入的具體賬務處理為:

1、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分紅)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2、收到的現金股利

借: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應收股利是指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股利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應收股利」科目。

「應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利的增加,貸方登記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6)合夥企業股票分紅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應收股利的賬務處理

1、企業在持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按應享有的份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2、企業在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按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科目應區分兩種情況,對於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3、對於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

4、企業取得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主要為交易性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資產,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單獨作為應收股利處理,即不需要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而是直接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初始確認金額。

⑺ 合夥企業分配股息如何納稅

合夥企業分配股息納稅方式: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法規執行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1]84號)規定,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並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投資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紅利的,應按《通知》所附法規的第五條精神確定各個投資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採取「先分後稅」的原則;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夥人在計算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合夥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

(7)合夥企業股票分紅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經營所得

包括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國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開始取消利息稅)、貨款利息和購買各種債券的利息。股息,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公司章程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利益。

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⑻ 股東分紅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股東分紅做的會計分錄:


1、計提分紅款: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應付股利結轉


2、應付分紅款: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3、付分紅款: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現金

擴展文件;《會計資料大全》

⑼ 企業分紅時的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

一、分紅定義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二、分紅需要滿足的條件
公司發放紅利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⑴公司當年有利潤;
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⑵ 公司在過去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
⑶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在過去三年的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⑵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三、 分紅的形式
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四、分紅時財務處理:
1、 股東大會通過分紅方案,宣告分紅時:
借:利潤分配-分配股利(派發現金和新股時,如果以盈餘公積轉增股本,借方為盈餘公積)
貸:應付股利(或應付利潤)
實際派現時:
借:應付股利(或應付利潤)
貸:銀行存款
實際派發新股或轉增股本時:
借:應付股利(或應付利潤)
貸: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