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融券帳戶有分紅派息權利嗎
融資融券帳戶和普通賬戶一樣,有分紅派息權利,有新股申購權利等等的權利!
B. 為什麼融資融券送股分紅到帳普通帳戶
如果是融券賣出的股票的分紅送股需要投資者補償給券商,如果融資買入股票的分紅送股歸投資者,在信用帳戶增加相應的股份或者現金。
C. 融資融券的股票能買嗎 - 百度知道
融資融券標的股是指投資者能進行融資融券進行買入賣出的個股,融資融券標的個股是可以買入的。並不是所有的個股都能成融資融券的標的股,融資融券的標的股滿足以下條件: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必須在三個月及以上。
2、沒有被進行特別處理的個股,即ST股、*ST股不能作為融資融券的標的股。
3、股東人數不得少於4000人。
4、融資買入的標的個股其流通股本不得少於1億股或者流通市值不得低於5億元;對於融券賣出的標的個股,其流通股本不得少於2億股或者流通市值不得低於8億元。
5、在三個月內不得出現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額低於5000萬元;不得出現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超過4%,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以上。
6、交易所其它規定。
這意味著投資者在購買融資融券的標的個股,與購買其它一些股票相比較,其風險性較小。但是,股票本身依然存在風險,在選股時同樣需要謹慎。
D. 融資融券的股票能買嗎
融資融券的股票能買.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融資融券和普通炒股的不同:
1、保證金要求不同。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空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2、法律關系不同。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
3、風險承擔和交易權利不同。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風險完全由其自行承擔,所以幾乎可以買賣所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品種(少數特殊品種對參與交易的投資者有特別要求的除外);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資金或證券,還會給證券公司帶來風險,所以投資者只能在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內買賣證券,而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均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之內,這些證券一般流動性較大、波動性相對較小、不易被操縱。
E. 請問融資融券時抵押的股票 分紅擴股時的送轉股還是歸我么
抵押了的應該分紅擴股還是被抵押的,因為股票分紅後分除權,如果給你了,抵押就少了!
F. 融資融券的融資錢能買哪些股票呢
融資融券賬戶中進行融資買入交易時不得超出融資標的證券范圍;
投資者應在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公司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內進行融資交易;
投資者發出的超出證券公司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的交易指令,證券公司有權拒絕執行。
G. 融資融券來的股票可以放著不賣,等漲高了才賣出去可以嗎
可以,不過融資融券的期限定為6個月,需要在規定的時間里完成。
融資來的股票可以放著不賣等到漲高了才賣出去,但要注意融資得來的股票其所融得的資金是要計算相關的利息成本;融券借來的股票也可以放著不賣出去等漲高了才賣出去,然後再在低位買回來平倉,或者借來後不進行買賣直接還回去,但同樣要注意融券得來的股票同樣是要計算相關的利息成本。
必須要注意相關的股票市值是否符合相關的保證金要求,否則可能存在追加保證金,或被強制平倉。如融資的情況下,股票價格跌多了,融資得來的股票同樣也會市值縮小,當總持倉市值不符合相關的保證金水平要求時,就會被追加保證金,否則會被強制平倉,融券借來的股票賣出後,當還沒有買回來平倉前,由於股票價格上漲,導致保證金水平不符合相關規定時也會被追加保證金,否則會被強制平倉。
H. 融資融券買入的股票能不能享受送轉
融資買入的股票,所有的權益,都由融資者承擔。誰買的股票,誰享受權益。融券賣出的股票,所有權益由提供券源的券商承擔,歸還股票的時候必須要把該股票的分紅送轉一並計入。
通俗的說,融資交易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多」;
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2008年4月23日國務院頒布的《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對融資融券做了如下定義: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在證券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的證券交易中,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出借證券供其賣出,並由客戶交存相應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2013年4月,多家券商將兩融最新門檻調整為客戶資產達10萬元、開戶滿6個月。業內人士表示,券商大幅降低兩融門檻,將提高這一市場交易活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