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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紅歸證券還是歸誰

發布時間: 2021-07-28 16:51:17

『壹』 股票分紅後,分紅的錢歸了誰的腰包

送股和分紅都要除權的
送股息不除權,但我國上市公司是不派股息的

『貳』 股權分置 股票歸誰

「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是5%以上的,非流通股一般指上市公司上市之前就有的國家股,法人股,職工股。大小非股票歸不歸廠長,就看廠長上市前有沒有入股。
上市之前就當上股東的這幫人(大小非)投資成本很低,通常是1股1塊錢,但經過財務包裝和證券公司精心吹噓上市之後,定價可能可以定在1股10元每股甚至100元。假如公司上市滿一年,股票市價是100元,此時小非就可以賣出,賺100倍,假如他入股1萬股,此時就會有100萬現金入賬。他這100倍的差價從哪來呢,就是從無數炒股人的腰包里掏出來的。

為什麼炒股人願意掏這個錢,因為政府提供了這樣一個相對來錢快賠錢也快的穩定的對賭平台,也許這支股能從100元每股漲到150元每股,也許能從100元跌到10元甚至更低,車走車路,馬走馬路,大小非賣出籌碼拿走該他賺的錢,無數股民用真金白銀買來籌碼接著玩,一年後大小非解禁流通再說一年後的事情,那時候股民早就換了無數茬,只管今朝有酒,哪管明年洪水滔天,規則既定,願賭服輸。

如果不讓大小非賣出,就存在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權的局面,所謂股權分置改革就是就是以較小的代價,實現大小非的市價全流通。2005年9月開始搞的股改,就是讓大小非以送股,對價,增股,送紅利給某一交換時間點的股民,達到大小非的全流通。

『叄』 股票分紅是到證券賬戶還是資金帳戶

分紅的現金是在除息日自動換轉到資金賬戶的,證券賬戶只記錄賬戶所有人的持倉情況。

『肆』 融資的股票分紅利息歸誰

歸你自己,如果你融券賣出,股票分紅需要你歸還。

『伍』 融券後,歸還證券前,股票發生分紅送配應該如何處置

在客戶融入證券後、歸還證券前,證券發行人分配投資收益、向證券持有人配售或者無償派發證券、發行證券持有人有優先認購權的證券的,客戶應當按照融資融券合同的約定,在償還債務時,向證券公司支付與所融入證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證券或者資金。

『陸』 股票分紅是打到銀行賬號還是證券賬號

股票分紅是股份公司,通過各省的證券帳戶託管中心,把本公司分配給股東的股份和紅利,一次性存進股東的帳號里。而不是打到銀行賬號里,銀行賬號是沒法存入股份的。如果需要取現出來,還需要證券轉銀行的操作才成。

『柒』 融券分紅權益歸屬問題

要還,具體規定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第3.2.3節第三款:「客戶融入證券後、歸還證券前,證券發行人分配投資收益、向證券持
有人配售或者無償派發證券、發行證券持有人有優先認購權的證券的,客戶
應當按照融資融券合同的約定,在償還債務時,向券商支付與所融入證券可
得利益相等的證券或者資金」

相關解釋說明見下文:

我國融券制度規定,在標的證券發生紅利派發,配股等情形時,尚未還券的融券投資者應當對證券公司進行補償.為何要做出這一規定補償標准如何確定本文將對這些問題做出回答.

1,為何要做出融券補償的規定

尚未還券的融券投資者應當對證券公司進行補償,是各國證券市場的慣例.這一規定是必須的,有其內在合理性.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證券公司出借100股證券A給客戶,在客戶歸還證券前,證券A出現了分紅派息,每股分紅1元,股權登記日當日該證券市價9元.次日,由於除權原因,證券市價跌至8元.再過一日,融券合同到期,客戶歸還100股證券A.假設不補償時,證券公司收回的證券A仍為100股;但相對證券公司未出借證券而言,證券公司將損失100元的紅利收入(100股1元/股).因此,假如不做出補償規定,證券公司將不願把證券出借給客戶,這是做出補償規定的根本原因.

從另一個角度,客戶向證券公司做出補償,是否影響了客戶的利益接前例,到期日客戶應歸還給證券公司100股證券A,假如沒有分紅除權的因素,那麼到期前一日購入證券A時,市價正常來說應當是9元,而非8元,客戶買入100股證券A將需要花費900元.而在分紅派息的情況下,由於分紅除權導致的價格下跌,客戶只需花費800元就可買入100股證券A,加上補償給證券公司的100元現金分紅款,客戶總計支出同樣為900元.因此,盡管規定客戶需將分紅款補償給證券公司,但融券投資者可以從分紅除權導致的價格下跌中獲利,客戶並不會因融券補償而蒙受損失.

總之,對證券公司和客戶這一證券借貸雙方而言,在借貸期間發生現金分紅時,要求借入方對出借方進行補償.補償的金額相當於所借證券數量可獲取的現金分紅,這一規定對雙方均是合理的.

同理,分析表明,在派發紅股,增發新股,配股等情形時,融券投資者同樣也應當對證券公司做出補償.只有這樣,證券公司出借證券才不會損失其應得的權益;對客戶而言,盡管需要補償,但不會不合理地加重其成本.可以說,融券補償規定是證券借貸行為得以存在的必要前提之一.
二、融券補償有哪些方式?

根據我國融券制度的規定,投資者存在尚未了結的融券交易的,在下列情形下應當按照融券數量對證券公司進行補償:

1、證券發行人派發現金紅利的,融券投資者應當向證券公司補償對應金額的現金紅利。

2、證券發行人派發股票紅利或權證等證券的,融券投資者應當根據雙方約定向證券公司補償對應數量的股票或權證等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予以補償。

3、證券發行人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的,或者證券發行人增發新股以及發行權證、可轉債等證券時原股東有優先認購權的,由證券公司和融券投資者根據雙方約定處理。

可以看到,對於現金分派和證券分派,我國融券制度規定了明確的補償標准或方式。但對於配股權和優先認購權,我國融券制度只規定由「證券公司和融券投資者根據雙方約定處理」,而並未對補償標准和方式做出具體規定。

『捌』 被質押的股票遇分紅,紅利歸誰

針對滬深股票質押回購業務來說,「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

如果履約保障比例足夠高,並且券商在合同中有提取的約定,可以提取高於某個比例之上部分的現金。

『玖』 股票歸哪位神仙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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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作為產權或股權的憑證,是股份的證券表現,代表股東對發行股票的公司所擁有的一定權責。股東通過參加股東大會,行使投票權來參與公司經營管理;股東可憑其所持股票向公司領取股息、參與分紅,並在特定條件下對公司資產具有索償權;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負責。
股東的權益與其所持股票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成正比。時間性購買股票是一項無確定期限的投資,不允許投資者中途退股。價格波動性股票價格受社會諸多因素影響,股價經常處於波動起伏的狀態,正是這種波動使投資者有可能實現短期獲利的希望。投資風險性股票一經買進就不能退還本金,股價的波動就意味著持有者的盈虧變化。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投資者獲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產清算,首先受到補償的不是投資者,而是債權人。流動性股票雖不可退回本金,但流通股卻可以隨意轉讓出售或作為抵押品。
有限清償責任投資者承擔的責任僅僅限於購買股票的資金,即便是公司破產,投資者也不負清償債務的責任,不會因此而傾家盪產,最大損失也就是股票形同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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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轉融通,融資融券過程中產生的股息和債券的分紅收益歸誰

1. 轉融通:股息及分紅收益,由券商通過證金公司歸還證券出借人。
2. 融資融券:收益歸證券公司,因為是券商借出的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