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分紅交稅時間,持有增持計算
這要看你什麼時候賣出了。
如果增持後一個月內全部賣出,那麼100股是5%,5000股是20%。
如果增持一個月後,一年內賣出,那麼100股還是5%,5000股是10%。
同理,增持一年後賣出,那麼5100股都是5%。
B. 股票分紅交稅究竟是按分紅前持股時間還是分紅後持股時間算
分紅前持股時間
C. 一支股票的紅利稅計時是從股票分紅登記那天開時算持股票的時間嗎
一支股票的紅利稅計時不是從股票分紅登記那天開時算持股票的時間。股票的紅利稅計時,是購買開始到賣出結束。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 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股權登記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後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本通知實施之日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
(3)股票分紅計稅日期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 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
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D. 持有股票多長時間現金分紅不扣稅
持股時間不同分紅時納稅的待遇也不同。持有股票一年以上只需繳納現金分紅5%的稅費、一個月以上繳納稅費10%、一個月以內繳納稅費20%。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開股東大會的時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體可以參加分紅、參與配股或具有投票權利,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
也就是說,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收盤時仍持有或買進該公司的股票投資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紅或參與此次配股或參加此次股東大會的股東。
股權登記日後的下一個交易日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這一天購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紅配股。
(4)股票分紅計稅日期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法》對紅利稅的規定:
第三條: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E. 股票分紅所得稅的時間問題
紅利稅已經實行差額式計征,就是以持股時間的長短分別計稅。期間有交易的,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來計算持股時間。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紅利稅代扣代繳。
F. 股票分紅繳稅怎麼算
按照分別賣出時間減去分別買入時間算,持有超過一年就不收稅,一年以內至一個月以上,稅率10%,一個月以內稅率20%。
G. 我想問一下關於股票分紅扣稅的問題。 股票分紅扣稅多少是按持股時間
你好,按照1也就是股票買入之日到賣出計算持股時間。6月1日買入,8月1日賣出,只相當於持股60天,持股時間1月到1年之間,按照10%納稅。
H. 股票分紅怎麼扣稅
股權登記日買入,除權後26日前賣出也會在26日得到分紅。
根據現行的股息紅利稅收取標准為: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
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
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越長,稅負越低,以鼓勵長期投資,抑制短期炒作,促進我國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所以你的分紅會扣稅20%
新政實施後,上市公司會先按照5%的最低稅率代繳紅利稅,此後按照投資者賣出的時間不同,再來補繳15%到5%的稅費。也因為這樣,很多投資者在股票賣出之後,才會發現原來賬戶里的錢變少了。
據公開資料顯示,上市公司分紅送股一般分為兩種:一種為公積金分紅,即攤薄現有股份的轉增股,一般大家看到的某上市公司10轉增10股,即為公積金分紅,這種公積金轉增股本一般不需要交稅;另一種就是上市公司盈利分紅,通常投資者看到的某上市公司實施了10送X股派X元即為盈利分紅,這部分收益需個人繳納稅費。
(8)股票分紅計稅日期擴展閱讀:
除息與除權產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
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