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包裝農業集團公司上市
對於成功的公司而言,公開市場是加速公司成長的一種方式。盡管公開市場能提供大量的機會,但不是每一個公司或管理團隊都做好准備迎接公開上市交易公司的詳細審查與挑戰。成功上市的關鍵首先以誠實地評估運營公司的業務及人員是否具備了成功管理上市交易過程的能力為起點。希望公開上市的中國公司必須認真審視這樣一個問題,即通過公開上市是否能合理地達成它們的目標。通常而言,上市的目的是為了拓寬融資的渠道並使公司通過股票而非現金完成並購。如果公司的預期並不是獲得大量額外的資本,或進行並購,那麼管理層就應當考量公開上市的目的。對一些公司而言,它們的股票上市可能無法幫助公司獲得可觀的後續投資,致使其股價低於股票內在價值。這可能會增加企業成本或導致企業無法募集到當時所需要的資本。
公開交易的直接花費包括准備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申請文件的內部員工及投資者的支出、審計費用、律師費以及證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費。這些費用一年總共50萬美元。但是,公開上市也包括間接的支出。公開交易的公司必須披露其財務成果以及影響其業務經營的負面事件。而該公司的競爭者便可以利用所披露的毛利、成本結構、收益能力及融資來源等信息決定終止交易並採取更具競爭力的方式。公司在上市規劃時應當認識到,證券交易所的首次上市交易是其發展道路上的起點而非終點。上市交易並不能保證公司獲得商業、發展和大規模市場資本化,也不能保證股東出售其股票的能力。公開上市的公司在商業運作中應當保持與未來投資者之間的溝通、披露合格的財務信息。公司應當銘記,投資者通過公開市場可以影響交易,在這些交易中他們從股價的漲跌中將獲得利益。他們可以通過「壟斷市場」或影響股價從而很輕易地創造獲利機會,而不會考慮這樣做是否會影響公司的商業基礎。在較大的公開上市公司中,買賣雙方的數量和股票的市場資本化降低了此類操縱的可能性,但對於較小的公司而言,這的確值得擔憂。因此,公司的運營計劃及預算必須包含投資者關系及公眾關系的因素從而吸引和擴大投資者利益。
數十年來,美國證券交易所已經成為全球證券交易所的的領導者。每個交易日,全球的投資公司都會積極地購買美國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巨大的利益驅使日交易量不斷上升。交易量給分析家們帶來了強大的動力,新聞媒體開始關注證券市場並且將消息散布給市場上的投資人。如果上市成功, 能就像一個慣性輪軸越轉越快。發展勢頭強勁的公司吸引了更多關注其經營發展的目光,不斷擴大的利益大大增加了其股票的需求量並抬升了股價。較高的股價及密切的市場關注度使得公司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募集資本,並獲得更高的並購價值。
團隊
要想成功在美國上市,團隊內部必須有幾名關鍵成員。公司應當有一名首席執行官負責做出有效的商業決策,一名首席財務官負責會計和控制事項以便及時准備並報告財務信息。除了上述兩名關鍵成員外,公司還需要既精通英語又具有資本市場經驗的人同美國媒體、分析人員以及未來投資者一起探討公司的商業成效和計劃。除了團隊內部成員外,公司還需要三大外部顧問:審計員、律師和財務顧問。
審計員
為了成功在美國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符合美國或國際財務會計標准並且是可以進行審計的。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注冊申請及定期報告中的財務報表必須經過美國會計監督管理委員會(PCAOB)下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或核查。因此,中國企業應當選擇一家經PCAOB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其附屬事務所。
除了要在PCAOB注冊外,選擇會計師事務所的另一個標准便是其工作質量,以及服務質量。企業希望聘請反應積極並能按時在預算內完成工作的事務所。但關鍵還是審計工作要准確。審計不當可能會拖延上市注冊的進程,增加上市成本。會計方面的錯誤也可能嚴重影響一家企業的凈收入,以及該企業是否能夠符合特定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定。企業上市後發現或出現的報表與實際數據的差異可能會迫使該企業對過往的財務數據進行重新申報以更正錯誤。股價通常會因此嚴重下跌,投資人也會狀告企業證券欺詐。
企業的會計報表審核應當在項目早期便開展起來。如果其財務數據尚不足以進行審計,則公司便無法滿足SEC的上市申請要求。另外,還需要對歷史財務報表進行詳細審查以確定會計處理是否達到了財務會計標准。通常,企業會在審計過程中發現,通用會計標准要求其改變一貫的收入定義方式或支出計算方式,結果可能會與原先的結論大相徑庭—。即一家現金流充裕的公司,其損益表上反映出來的可能是凈虧損。這種改變可以決定公司是否滿足上市交易的標准。
律師
律師的主要作用是確保公司向SEC提交的上市申請及其他向投資人公開的材料滿足SEC的披露要求。律師的工作是幫助設計控股公司的交易模型,包括盡職調查和股權結構協議的起草。同時,還會審核公司的重要合同及協議,確保這些文件包含在必須向SEC提交的申請材料中。美國證券法禁止向SEC誤報或瞞報重要信息,因此律師的職責便是協助公司確保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確性。
與審計員不同的是,對辦理向SEC上市申請業務的律師沒有特別的注冊要求。中國企業希望聘請經驗豐富,熟悉SEC申請要求並且能夠幫助企業制定成功上市計劃的律師。另外,IPO承銷商通常會要求企業提供一份法律意見書作為成交過程中的一部分,還可能堅持要求企業聘請一傢具有資質的律師事務所來出具該意見書。同時,律師還是向SEC做上市申報准備和溝通談判的領導人物。好律師能夠加快審批進程,減少申報信息誤解的幾率,並有效地協助公司同未來投資人進行溝通。
財務顧問
財務顧問是連接企業與投資人的橋梁。他能夠為企業提供與行業趨勢、競爭定位以及提高股價和市值關鍵因素有關的信息。在此基礎上,財務顧問還能為企業提供融資或戰略交易模式的建議。
在首次公開上市中,財務顧問擔任主承銷商的角色,或協助公司挑選承銷商。承銷商是將企業的股份向公眾投資人出售的券商。主承銷商會與其他券商簽訂成立IPO包銷團的協議。首席承銷商挑選其他承銷商的依據是該券商能否高效地出售所分配的證券以及該券商所代表何種投資人。企業在IPO中不僅會尋求散戶也需要機構投資人來創造一個多樣的,靈活交易的市場。
公司選擇財務顧問時需要考慮的因素是:以往開展交易的記錄、在中國市場上的操作經驗、在企業所在行業的經驗以及提供長期支持的記錄。企業需要在簽訂聘用協議前確定財務顧問的歷史記錄。聘用協議具有排他性,保障了財務顧問在將來的交易中獲得報酬的權利。而財務顧問在中國市場上的操作經驗可以說明該顧問是否與希望投資中國企業的投資人之間具有聯系。在同行業中的其他工作經驗則對企業定位、協助企業向未來投資人突出其核心經營績效以及將企業的投資機會與其他企業相區別很有幫助。最後,評估該財務顧問曾經合作過的其他企業歷史記錄可以確定該顧問是否有效地為這些企業提供了支持性的服務。
美國公開上市
以下是美國上市的兩種主要途徑:向SEC提交登記申請書與已經公開交易的公司合並。
傳統IPO
傳統公開上市的方式是向SEC提交向公眾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的登記申請書。在IPO的過程中,公司及其審計、律師、財務顧問將共同協作確定發行的承銷商、磋商承銷協議,同時准備向SEC提交登記申請書。一旦公司選定了承銷商,將與其簽訂承銷合同,清楚地闡明IPO的一般條款以及承銷商將獲得的費用。費用一般包括下列多重因素:承銷折扣(承銷商從公司購買股票的價格與公司將股票出售給投資公眾價格的差額)、購買普通股的期權、花費津貼以及將來融資交易中承銷商的優先購買權。承銷費用根據各個IPO的規模而有所不同。在小規模的發行中,總的花費為將近總發行收益的13%,在較大的發行中,費用一般為總發行收益的5%或6%。
承銷協議經磋商,承銷商便應當向金融業監管局(FINRA)提交費用方案包。FINRA是一個由投資銀行團體設立的規制金融行為的交易聯盟。FINRA將審查進行該IPO交易的建議費用,以及在過去六個月中與公司有關的其他交易的任何其他花費。如果FINRA認定,整個承銷團的支出太高,則承銷商必須通過減低承銷折扣、減少期權數量、增加期權行權價格、減少支出成本、減少或取消優先購買權等方式縮減花費。
上市團隊——公司、審計、律師和承銷商——也要准備向SEC提交登記申請書。SEC對此專門提供了登記申請表,S-1表格或者F-1表格。SEC規則明確一些特定信息必須包含於登記申請書中:公司介紹、公司商業運營、金融地位、運營結果、管理及資本結構。如果公司在最近一年內有高於5000萬美元的獲利,則公司應當提供最近三年來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如果公司獲得的收入低於5000萬美元,應被歸為小公司,其提供的申請被要求包括最近兩個年度的審計報告。
一旦上市團隊認為登記申請准備完畢,便可以向SEC提出申請。SEC的法律顧問會審核披露信息是否符合SEC的要求,同時,財務審查專員會審查所披露財務信息以及是否符合會計標准。SEC不負責決定哪些公司具備了上市的資格,也不會因為SEC中的任何人相信某家公司的商業方案會獲得成功而通過對該公司的審核。然而,SEC堅持只要在美國公開上市的公司提供並披露所有與之商業運營相關的重要信息,投資者便足以做出投資決策。
SEC會在首次提出申請後的30天內完成初步審查。屆時,SEC會簽發一封意見信,詳細指出在登記申請書中SEC認為披露不足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時已經通過的信息。公司在其法律及財務顧問的協助下,將就SEC可能提出的任何問題做出回復。公司也可以對其登記申請書中的披露進行修改,同時向SEC提交補充的登記申請書。SEC的工作人員會繼續審查補充的登記申請書並且可能向公司提出更多的評論或問題。這個過程可以重復多次,直到SEC的工作人員認為登記申請書符合完全及公平披露的要求。如此向SEC提交登記申請書和回復SEC評論意見的周期一般需要75天至150天才能完成。
當公司和承銷商對登記申請書都感到滿意並且已經全部完成,同時SEC不會再有更多的重大評論時,承銷商將在登記申請書中的一個部分隊預期投資者進行描述。登記申請書的此部分將作為招股說明書且其中包括公司信息。這份初步的招股說明書將會在公開發行時分發給有意向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初步招股說明書將確認IPO將要售出的股份數額以及預期的價格範圍,但是不包括最終定價信息。
一旦登記申請書通過了SEC的審核,承銷團完成了初步的市場發行,公司和主承銷商將確定交易完成日期。公司可以請求SEC簽發令狀,明確登記申請書將在交易完成日開始生效。在IPO完成時,公司將股票賣給承銷商,承銷商再將股票出售給公眾持有者。在登記申請生效時,運營公司便開始公開上市交易並且必須按要求向SEC提交定期報告。
通常是在IPO的前一天晚上或是IPO當日的早上,公司會與承銷商商定IPO的最後定價。公司與承銷團必須在發行價格中尋求平衡點。如果公司試圖把發行價格定得太高,則承銷商可能不願意完成IPO,或者由於沒有足夠的投資人以發行價購買股票,股價在IPO後會迅速下跌。相反,如果IPO的價格定得太低,公司將無法獲得其本來可以獲得的每股平價,同時承銷商不可能獲得大的折扣。公司的目標是使IPO的價格僅略微低於市場價格。
這樣,股票才有可能在IPO後以較高的價格進行交易,而媒體也會將此次IPO視為一個「成功的IPO」並提高公司及承銷商的公眾形象。除此,從承銷商手中購買IPO股票的投資人都是承銷商的客戶。這些客戶希望在IPO後股票能以高價進行交易,而不是保持發行價格或以低價交易。如果參與IPO的投資者獲得利益,他們會更樂於在該承銷商的下一輪融資中向公司進行投資。
反向兼並
第二種上市模式是通過反向兼並交易同已上市公司進行合並。「反向兼並」一詞指,即便嚴格意義上來說上市公司是兼並企業,但被兼並公司卻是實際的存續公司,其管理層獲得控制權且以往的財務報表在反向收購完成後成為新企業的財務報表。
在反向兼並中,被兼並企業與公開上市的殼公司會簽訂一份換股協議或兼並協議,該殼公司只具備名義上的資產或業務。這些殼公司可能就是為了與其他公司合並而設立的,也可能是生意失敗的經營公司。美國的全國證券交易所,包括紐約證交所以及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會解除非經營性企業的上市資格。因此公開上市的殼公司最普遍存在於場外交易系統(OTCBB)或粉紙市場(Ping Sheets)。市場上存在一部分專事殼公司認定與銷售的人。收購殼公司的價格通常由現金及現有股東所保有的一定數量的股份組成。價格取決於該殼公司在OTCBB還是粉紙市場上市;是否需要為殼公司符合SEC上市申請要求而花費一定費用;該殼公司是否帶有可能影響反向兼並後中國經營企業的或有債務。
一旦確認了殼公司,該公司便會同中國經營企業簽訂一份協議使反向兼並交易生效。該協議使經營公司的股東將其所有或大部分的股份轉讓給殼公司。作為交換,殼公司向這些股東發行其股票。最後,中國經營企業的股東擁有了該殼公司的大部分股權,同時經營企業成為了殼公司的一個子公司。
按規定,上市殼公司需在簽訂反向兼並交易協議時,向SEC提交8-K報表。同時還應當在完成反向兼並交易時提交另一份報告。第二份報告必須包含上市注冊說明中所有實質性信息,包括新經營企業介紹、其業務、財務狀況、經營績效、管理層及基本結構。8-K報表應當包括已經審計的中國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反向兼並交易完成後,經營企業對上市殼公司擁有了控制權也立即開始承擔公開披露義務。SEC不是必須批准反向兼並交易或8-K報表的。
各種方式——IPO或反向兼並,都有各自的優勢和劣勢。IPO的目的是為企業融資並創造一個積極的市場環境,同時建立一個多元化的股東結構,不同的股東以相同的股價購買股份。IPO本身可能受到媒體關注並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但是,IPO要求公司就股票發行向承銷商進行擔保,同時整個程序非常耗時,也不能確定交易能否成交。即使承銷商獲得擔保,但向證券交易委員會進行注冊的過程歷時75到150天,甚至更長。這一過程結束時,市場狀況可能已經改變,或者承銷商可能不再願意以公司可以接受的價格定價。
而反向兼並速度較快——在中國經營企業完成財務報表審計的基礎上只需30到60天。反向兼並相比傳統IPO成本更低,發行結果更確定—企業無需等待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上市申請,也無須承銷商安排收購人。但反向兼並的缺點在於其本身並不能為公司融得任何資本,除非上市殼公司以現金作為交易的一部分對價,且反向兼並無法建立多元化的股東結構從而創造出一個積極的交易市場。在反向兼並中,公開交易的股份是反向兼並交易進行之時的已發行股份,通常代表交易後公司10%以下的股權,為收購上市殼公司或經營失敗的經營公司股份的投資人所持有。他們並沒有對公司經營投資,因此很難判定反向兼並後其行為。因此,採取反向兼並方式的企業通常會在兼並後開展通過私募或注冊發行進行的融資交易,此舉不僅增加了公司資本,也增加了公眾股持有人數和投資人的利益。
證券交易所
在美國,有兩大主要的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和粉紙市場,以及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管理下的美國全國股票交易所。
場外交易市場
美國場外交易市場主要指粉紙市場和OTCBB。這些交易市場對上市的要求最少。為了在粉紙市場上市,經授權的券商必須向美國金融業監管局提出申請並為企業股票建立交易市場。上市公司無需向SEC提交申請報告。不論是因無力承擔審計費用還是因缺乏足夠的財務記錄來完成財務報表審計而未能向SEC提出申請的企業,通常都會在粉紙市場上市。
為能在OTCBB上市,企業向SEC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是最新的。機構投資者通常因投資政策或限制的緣故無權對場外交易市場的股票進行投資。通常,這些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股票投資人和流動性都是有限的。
全國股票交易所
在美國,全國股票交易所由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管理。紐約證交所管理紐約證交所及美國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納斯達克管理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納斯達克全球市場和納斯達克資本市場。各家交易所公布上市標准,或企業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最低要求。通常所有滿足上市標準的企業都可以獲得交易准入。上市標准一般由兩個方面組成——質量標准和數量標准。
質量標准解決的是公司治理問題,比如:製作年度及臨時財務報表並向股東披露;使公司大部分董事與公司保持「獨立」;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財務及內控事務進行審核;設立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對經理薪酬進行審核;設立提名與治理委員會對董事的任命程序進行審核,以及代理股東對某些交易進行批准。
各家交易所對上市的數量標准各有不同。納斯達克資本市場的標準是納斯達克系統中最低的,包括滿足下列三項上市標准中的一項,即股權標准、市場價值標准或凈收入標准。
美國證券交易所系紐約證券交易所系統中交易要求最低的交易所,其數量標准與前述相似,有四種模式可供選擇:在申請上市過程中,企業應向交易所遞交申請表。要求企業提供相關信息,包括其管理層及董事會情況;上市是否與IPO或其他交易有關。交易所會對該企業、其管理人員、董事以及10%的股東開展盡職調查。
⑵ 簡述美國股市發展歷史。
美國股票市場和股票投資的200年多的發展大體經歷過了四個歷史時期。
一、第一個歷史時期是從18世紀末到1886年,美國股票市場初步得到發展。1811年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建立標志著嚴格意義的美國證券市場真正形成。1850年代,華爾街成為美國股票和證券交易的中心。
二、第二個歷史時期是從1886年——1929年,此一階段美國股票市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的情況非常嚴重。這一時期,美國逐步發展成為世界政治和經濟的中心。
從19世紀的後期開始,當時為了給鐵路、製造業和礦業融資,企業紛紛發行股票,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場成為美國證券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1896年道瓊斯指數成立。
三、第三個歷史時期是從1929年大蕭條以後至1954年,美國股市開始進入重要的規范發展期。
1929年8月美國道瓊斯工業指數最高超過到380點,而1932年該指數最低下跌到42點,跌幅接近90%,道瓊斯指數再次回到380點是在25年之後。1929年到1933年,美國股市下跌的同時,大量的債券被拒付,美國約有40%的銀行倒閉。
這一歷史時期,美國股市真正進入投資時代,價值投資思想是這一時期主流的投資思想。
四、第四個歷史時期是從1954年至今,機構投資迅速發展、美國股票市場進入現代投資時代。
(2)美國一力農業集團股票號擴展閱讀
NYSE(紐約證券交易所) 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交易所。於200多年前的1792年,隨著24位股票經紀人和商人簽訂的《梧桐樹協議》而成立。世界上的許多大型公司都在NYSE上市,例如可口可樂、通用電氣和沃爾瑪。
紐約證券交易所是實體交易所,交易都是面對面進行。無論何時您聽到「上市交易所」,指的都是紐約證券交易所。訂單操作是由提交交易的交易所成員和場內經紀人在特定位置(也被稱為交易現場)來完成的。
採用簡單的拍賣法,以買方願意購買的最高價格,結合賣方願意出售的最低價格(被稱為出價和問價)進行。股票要麼是通過上次的售價,要麼是出價和詢價的價格來進行報價。
NASDAQ(納斯達克)市場是一個虛擬的市場 ,如同OTC(場外交易)市場一樣。這里沒有交易大廳,沒有專家,也沒有中心地點。相反,所有的交易都是通過交易商的電腦化網路來進行。這就把電腦癱瘓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因為網路是獨立的(如果一台電腦壞了,其它的則繼續連接)。
納斯達克在以前被認為是次於NYSE的,但自從高科技繁榮,像微軟和Intel這樣的眾多公司快速成長,納斯達克已經被認為是NYSE主要的競爭對手,無論是在聲譽還是成交量方面。納斯達克系統的經紀業務由造市商來執行。
與NYSE的專家不同,造市商只控制他們自己的出價和問價,而不是控制某個股票的整個交易過程。某個股票可以有許多的造市商,都在同一時間交易。
AMEX(美國證券交易所)是美國第三大交易所。在納斯達克出現以前,是第二大交易所。1998年,AMEX被實際上是納斯達克的母公司NASD買下。AMEX主要進行小型股(市值將在下部分進行解釋)和期權的交易。
⑶ 青海三江一力農業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青海三江一力農業集團有限公司於2009年05月25日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趙依林,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有機肥料(許可證有效期至2016年12月)等。
法定代表人:趙依林
成立時間:2009-05-18
注冊資本:1543.434197萬美元
工商注冊號:63000041000046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作)
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寧市湟源縣北大路49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