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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紅後分批賣出數量

發布時間: 2021-08-10 10:17:39

A. 股票分批多次買入並分紅後賣出其成本均價計算中的細節問題

您獲利的158.28是實實在在的。

所謂虧損,分怎麼想,按第一次購買的價格(或四次購買的平均價),您是虧損的。按第四次購買的價格您是實實在在的盈利。

您是不是明白了。

對。

B. 持有一年多的股票分紅後立刻賣出去,還需要繳20%的稅嗎

看了一些答案,難怪a股賠錢是常態,不管指數漲還是跌 連最簡單的分紅規則都不懂,還敢隨便買股票

但一旦賣出不到一年,確實是虧損,也就是交了稅,所以分紅股長期不動 那麼,你知道現在要不要扣稅嗎?

C. 已持有某股票不足一年,分紅除權後再度買入賣出(同樣數量),再度買入賣出的部分是否要補扣紅利稅

參與派息除權,要交紅利稅;派息除權後再買,不用交紅利稅。

享受派息的那部分股份賣出要交紅利稅,如果是除完權後你再買進的股票賣出不用交這個稅,只用交一般的交易費用。

在R+1日及以後交易日稱為「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

而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基準日及以後賣出該股票後,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3)股票分紅後分批賣出數量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對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所稱掛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取得掛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D. 股票這樣的分批賣出,利潤怎麼算

在交割單里看自己買入時實際扣除多少錢,再看看兩筆賣出得到的錢,自己去算一下。可以肯定你沒有虧。

E. 股票分紅以後,賣出怎麼計算扣稅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5)股票分紅後分批賣出數量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F. 股票分批多次買入並分紅後賣出其成本均價如何計算

應該是第一次買入的總金額
17.75*300=5325+27.63=5352.63
第二次買入總金額
6.5*700=4550+23.75=4573.75
第三次買入5.91*400=2364+13.09=2377.09
紅利32.4
合計5352.63+4573.75+2377.09+32.4=12335.87
12335.87/1700=約7.26元
你的6.36元賣出的400股按你第三次買入價是獲利的。6.36*400-8.63=2535.37
2535.37-2377.09=158.28共獲利158.28元
但按總成本計算你虧損了,因為你補倉攤平後的成本是7.25元,你賣6.36元每股虧去近0.9元,使你後邊的持倉成本又提高了400*0.9=360

12335.87-2535.37=9800.5/1300=7.53
現在你的持倉成本是約7.53元
情況就這樣,不知你是否明白。

G. 多家公司分紅總額超全年利潤,得到股票分紅後賣出對投資者來說是賺還是虧呢

並不是所有的股票分紅投資者都可以獲利,有些甚至還是出現虧損。具體分析:

1、短期投資者如果在上市公司分紅前買入股票,買入後可以得到公司紅利,但股票分紅即代表著股票除權,公司的股價會相應地減少,投資者股數增多,但整體金額並沒有增加。而且分紅的金融是需要繳稅的,因此投資者在分紅後賣出,又要交分紅稅,所以會出現虧損。

2、除權後股價可能還會進行一定的回落,對短期投資者來說是處於虧損狀態,因為分紅的錢還補不了你虧損的錢。

3、長期投資者一直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時間超過一年以上,可以免稅獲取上市公司的分紅。這是公司給長期投資者的福利或者回報。雖然分紅除權後股價也可能會下跌,但長線投資者做的是長線投資,上市公司能夠分紅,說明整體業績。短期除權後回落對長線投資者影響不大。

因此,股票分紅對投資者持股的周期還是很重要,不建議投資者短期為了一點紅利而去冒風險。長期投資者可以選擇符合自己要求的上市公司。

(7)股票分紅後分批賣出數量擴展閱讀:

江鈴汽車大手筆分紅

截至3月29日晚20點,A股共有720家上市公司披露2020年年報。其中,有572家上市公司宣布2020年度進行現金分紅,佔比達到79.44%。

在分紅大軍中,江鈴汽車格外引人關注,3月29日,江鈴汽車收盤時漲停,股價為25.39元/股。收盤後江鈴汽車發布高分紅派息預案,2020年公司實現利潤5.51億元,計劃每10股派送34.76元(含稅)現金股息,按2020年12月31日總股8.63億股計算,共計提分紅基金30億元,是扣非利潤的五倍多。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不是江鈴汽車第一次超利潤分紅。2018年1月,江鈴汽車曾公布2017年度中期特別派息預案,從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中,每10股派送23.17元(含稅)現金股息,共計提分紅基金20億元。

H. 為什麼很多散戶在股票分紅之後,就選擇了賣出

很多股票會在半年度或者年度結束的時候發布分紅的公告,有一些散戶投資者會在股票進行分紅後就賣出股票,散戶為什麼要在分紅後賣出股票呢?我覺得在分紅後就賣出股票並不是一個明智的決定,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個在努力奮斗的金融民工,請大家關注我,共同探討財經問題!

I. 現金分紅後不到一個月同一天把股票全賣了又等量買了回來紅利稅怎麼算

紅利稅和你分紅後再買賣沒有任何關系。而是分紅前有個股權登記日,當買入股票到股權登記日一年以上收5%的紅利稅,一個月到一年收10%紅利稅,不足一個月收20%紅利稅。其中送紅股按面值1元收每股的紅利稅。

J. 股票分紅後賣掉股票怎樣算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10)股票分紅後分批賣出數量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