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一方的股票,婚後的收益和分紅,算共同財產嗎 股票進行婚前財產公正了。
不算,因為它是個人財產的孳息部分。
B. 老婆婚前買的原始股婚後拿的分紅,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雖然你老婆是以婚前財產購買的公司原始股,但是分紅是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因此此分紅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將來你們離婚,你是有權要求分割的。
C. 婚前繼承的股份婚後的分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本糾紛的焦點是「股份分紅」是孳息還是自然增值?對於這一問題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D. 婚姻持有的股票一直未操作,股票的分紅是否自然增長,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屬於婚後開戶購買股票比較好處理,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股票是婚前購買的,情況就比較復雜。」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股票,離婚後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1、如果婚後對賬戶未進行操作且未投入共同財產:無論盈虧與否,均屬個人資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婚後對賬戶進行操作但未投入共同財產:離婚時股票盈利,給予另一方婚後收益(如結婚時為虧損,按離婚時股票的市值減去購買時股票的市值計算;如結婚時股票盈利,按離婚時股票的市值減去結婚時股票的市值計算)一半;離婚時股票虧損,則剩餘部分仍屬個人資產。
3、如果婚後投入共同財產,能夠分清投入、盈虧等情況:離婚時股票盈利,另一方婚後收益一半的折價款;離婚時股票虧損,可按結婚時股票的市值與婚後投入的金額比例進行分割。
4、如果婚後投入共同財產,不能夠分清投入、盈虧等情況:股票賬戶市值系夫妻共同財產,但在分割上適當向開戶方傾斜。
E. 男方婚前購買股票,離婚後股權和分紅如何處理
您好
個人財產。你這個問題目前法律學術上存在分歧。這個問題有兩種不同的認識:一是認為婚前財產在婚後取得的增值部分不應當作為婚後收入,二是認為應當作為「婚後取得的收入」。我同意前一種觀點,因為婚前財產的增值是基於婚前財產這一前提,既然不是夫妻共同投資,其收益當然也不應當作為共同收入。再者說,股市是有風險的,婚前的股票賠了是否應當算作夫妻共同損失,由夫妻共同承擔呢?滿意請採納。
F. 婚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婚後分紅和增值,是否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之規定,婚前個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婚後分紅和增值不應該算夫妻共同財產,但必須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依法舉證。否則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G. 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的股票,是否連本帶利都歸個人
婚前的7萬及以後的利潤是個人財產,若婚後以此金額和你的收益在進行操作,則7萬本金和基於此本金的收益為個人財產,餘下收益為婚後財產。比如你用7萬賺了3萬,那這10萬應該是個人財產,婚後以此10萬操作股票,收益為3萬,則這3萬為婚後財產,10萬為個人財產。也就是說你婚前財產為10萬,其餘收益均為婚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