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權轉讓,想在轉讓協議中規定一年內他只享受分紅權,一年後才能轉為注冊股。這個合理嗎改怎麼規范
合理,可以這么設計,實際就乾股轉實股的操作方法。
約定第一年給他乾股,只享有分紅權,如果完成約定的業績考核目標則可以把這部分乾股轉為注冊實股,沒有問題。當然轉為實股後也可以再進行業績約定,這時這部分實股就是限制性股份。
B. 股權轉讓後分紅問題
公司股東按合法程序將所持股權轉讓給他人後,是否對公司盈餘還有股利分配請求權呢,需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股權轉讓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經股東會表決通過,另一種情況是股權轉讓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還沒有經過股東會表決,或者股東會表決不通過。在前一種情況下轉讓股權的原股東對於公司股東會已經表決分配但還沒有支付給自己的股利享有請求權,後一種情況下已經轉讓股權的原股東無權請求公司分紅。如果轉讓股東與受讓股東已經對轉讓之前未分紅利有約定的,應當尊重當事人的約定。
股東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是指股東基於其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請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權利。股利分配請求權分為抽象的股利分配請求權和具體的股利分配請求權,後者又稱為股利金額給付請求權。
在我國,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審批權專屬於股東會。在股東會表決通過股利分配方案前,公司股東只享有股利分配的期待權,不能具體請求公司分配股利,此即抽象的股利分配請求權。從會計學的角度來講,股權的價值一般是由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和公司資產的潛在增值(或減值),以及公司的未來盈利能力所決定,公司分配現金股利,會減少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從而減少股權的價值。當股東對公司只享有抽象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時,公司的盈餘(或負債)的價值均體現在股權價值中,不能分離於股權而存在,當股權轉讓時,一並轉移於股權受讓人,由股權受讓人享有抽象的公司股利分配請求權。
在股東會表決通過股利分配方案後,股東才開始享有股利金額給付分配請求權,這項請求權的性質為債權請求權,也即在股東會宣布股利之後,股東得以宣布的股利金額為標的額對公司享有債權,這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對於公司享有的一種既得權,孑然獨立於其持有的公司股權,所以,股東轉讓了其持有的股權後,在與股權受讓人沒有相反約定的情況下,對於此前股東大會宣布的屬於自己的股利,仍然對公司享有給付請求權,道理很簡單,股權轉讓合同的客體是股權的給付,而不包括債權的給付。
C. 股票能否進行轉讓 轉讓時有什麼具體規定
您好,
股份公司的股東在購買了公司的股票之後,不能向公司要求退還本金,但是股票能否進行轉讓呢?通過股票知識中我們了解到,股民是可以自由地將自己手中的股票轉讓出去。這是因為股份公司主要是由財產組合而形成的企業法人,以資本為其生存的基礎,股票的轉讓只是變換了股票的持有人,不會減少資本。
股票是以自由轉讓為原則,但是,為了防止股票轉讓可能產生的弊端,保護公司、公司股東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交易的安全,國家法律常常會對股票轉讓的條件和程序等,作出一系列的限制性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股票的轉讓必須在公司設立登記後才能進行。因為在籌建中的公司,組織機構尚不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也不完備。在這種情況下,轉讓股票會給公司的籌建以及審計、監督等工作帶來困難。
(2)發起人股東,在公司設立登記後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自己的股票。
(3)股東不得將股票轉讓給非本國公民,因為如果將股票轉讓給非本國公民,意味著公司的資本構成發生了變化,使公司在某種程度上具有了合資企業的性質,會引起關於公司的法律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復雜問題。
(4)國家持有的公司股票居於國有資產,在轉讓時,必須事先報請國家資產管理機關核批。
(5)持有職工股的股東,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事先得到董事會的特別許可,不得將自己的職工股股票轉讓給本公司職工以外的其他任何人。
(6)股份公司不得充當本公司股票的受讓人。公司是法人,他和股東在法律上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主體;公司受讓本公司的股票,意味它具有了雙重身份,會給公司的管理帶來一系列的問題,並使公司和其他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受到破壞。
(7)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只要當事人雙方意見一致,並交付了股票,即可產生法律上的效益,但是,轉讓應在指定的場所進行。
(8)記名股票的轉讓應通過背書的方式進行,即出讓人將轉讓股票的意思記載於股票的背面,簽名蓋章和註明日期,並須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過戶轉讓手續。記名股票的受讓人,還須將本人的姓名記載於股票,並到公司辦理登記手續。
(9)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的方式,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意圖,公司於股東大會召開的前一定時期內,不辦理股票轉讓的過戶手續。在該期間內所進行的股票轉讓是無法律效益的。
(10)不對外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其股東轉讓股票時,應首先將股票以合理價格出讓本公司的其它股東,只有在本公司的其他股東對該股票沒有購買興趣的情況下,才能夠以同一價格向公司以外的購買者出售。
股票轉讓的法律後果是,出讓人的股東資格因喪失對股票的持有而消失,受讓人則因獲得對股票的持有而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D. 股票分紅所謂持股時間一年,也就是一年之內不能做買賣交易對嗎
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
就是分紅的時候暫時不扣你稅,等你賣的時候看你持股多久再算,從買來到賣出去超過1年的就不用交稅了(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如果你一直做T,那就不算持有一年嘍(規定中有這么一條「個人投資者轉讓股票時,將按照「先進先出」法計算持股期限,即證券賬戶中先取得的股票視為先轉讓」。)
E. 股票分紅是怎麼分給股民的
1.每10股轉增8.5股送1.5股派發現金0.17元(含稅)。 意思是:你持有該股每10股,就贈你8.5股(公司減少每股的公積金0.85元),送你1.5股(公司減少每股的利潤0.15元),合計為10股;(公司減少每股利潤0.017元)再給你0.17元錢(但要扣除20%的稅金)。
2.我如果有1000股,按上面的分紅方案,那麼在分紅後會得到:1000股和17元錢(但要扣除20%的稅金)。
3。公司在3月31日開股東大會,分紅在股東大會通過該分配預案後短期內。
4.分紅後股票價格會有變動的,叫除權除息。如果分紅時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A,則除權除息後的股價為:(A-0.02)/2. 即大約是原來的半價。
5.你11.77買的,與你多少錢買的無關,分紅後開盤以上面所說的半價為基準,至於是漲還是跌,是市場說了算。
6.股票分紅中轉增多少股,送多少股,配股。意思是:你持有該股每10股,就轉贈你8.5股(公司減少每股的公積金0.85元),送你1.5股(公司減少每股的利潤0.15元),合計為10股;(公司減少每股利潤0.017元)再給你0.17元錢(但要扣除20%的稅金)。配股,則是你還要出錢,以低於市場價格按配股比例再買該股票(錢給公司)。
最後,值得說明的是:分紅你並不能得到利益的;或者說你得到了多少利益,股價即相應的減低多少。形象地說:一鍋飯,多加幾盆水,雖然飯好像多了,但稀釋了,純飯還那些。
F. 分紅所得股票何時可以賣出
您好,正常情況下A股紅股到賬上市交易日當天交易時間即可賣出分紅所得股份。
一般情況下,上交所A股紅股到賬上市交易日為除權除息日的下一交易日,深交所A股紅股到賬上市交易日為除權除息日。具體以上市公司公告為准。
G. 關於股權轉讓過程中,分紅的問題
如果法院沒有特別通知或裁定,且甲乙之間就此事無特別約定,這部分分紅應該支付給甲。
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是5月做出的,正常情況下應該當時兌現,而當時公司的股東是甲。如果形成方案,就先於公司和甲之間形成一個債權了。
評估所做的是公司資產及股權價值在某一時刻的價值,只是一個參考,不能做為誰得到紅利的依據。除非公司的分紅本身違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並造成侵犯乙合法權益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