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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分紅送轉的條件

發布時間: 2021-10-28 14:06:56

『壹』 股票高送轉的條件包括哪些

股票高送轉的條件
1、上半年未分紅或者分紅比例較小;
2、半年報業績大幅增長;
3、每股未分配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較高,在2元以上;
4、股本在5億股以內;
5、公司行業具備一定的政策優勢或競爭優勢;公司前後一年實施定增。

『貳』 股市裡常常提到分紅,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得到分紅

一、 什麼是分紅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投資的回報,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

二、 分紅的形式

1、 以現金的形式發放,稱為分紅利。是將公司利潤轉化為股東的實際收益

2、 以送股的形式發放,稱為送紅股。是將公司利潤轉化為股本。

3、 以轉增股本的形式發放,稱轉增股本。是將公司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

三、 分紅的條件

1、分紅利的條件是公司當年贏利,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和按規定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送紅股的條件除條件1以外,還必須滿足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資金並間隔一年,公司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和公司預期利潤率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3、轉增股本除滿足條件2外,還公司還必須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公司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轉增股本還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方案,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通過。

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區別在於,送紅股來自於公司稅後利潤,轉增股本來自於資本公積金,嚴格來說轉增股本不能算作是對股東的分紅回報,只是擴大公司股本規模,是公司從公積金里轉出一部分錢來做注冊資本。同時送紅股由於用的是公司利潤,所以和分紅利一樣要交納所得稅,交納的標准以前是20%,股改後分別按10%交納,而轉增股本是不交稅的。

『叄』 股票高送轉有什麼條件

所謂 「高送轉股票」 ,其實只是一個可能,一般會在公布年報是公布,之前並不能確定;
能夠進行高送轉的股票,主要是考慮三個方面:一是公積金多,二是未分配利潤多,三是股本小;
高送轉的條件:
1:每股業績在0.50元以上;(必須)
2:公積金大於2.0元/股; (必須)
3:未分配利潤大於或等於1.50元/股; (必須)
4:總股本結構1.5億以下;
5:現金流高於每股0.30元。
6:中報或三季度報表披露業績持續增長,一般30%以上(必須) 盤子小,業績好,股價高,有公募增發的計劃有分紅習慣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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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什麼樣條件股票具備高送轉呢一般什麼時候送轉

業績好,凈資產高,公積金多,又處於高速擴張期的小盤股最容易高送轉。

一般來說,每股可分配利潤達到或超過1元,就具備了每10股送5股或10股送現金5元的能力;每股資本公積金達到或超過1元,就具備了每10股轉贈5股的能力。
送轉的時間一般是在年報披露後,主要也就是集中在每一年的3-7月這段時間.

(4)股票的分紅送轉的條件擴展閱讀:

股票送轉的好處:

一、只有公司有利潤了才能送股,而增股則是用公積金來增加總股本。一般來說增股比送股好。

二、轉增股本則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股相似。

轉增股本與送紅股的本質區別在於,紅股來自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帳面上的資本公積減少~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因此,轉增股本嚴格地說並不是對股東的分紅回報。

送股是上市公司將本年的利潤留在公司里,發放股票作為紅利,從而將利潤轉化為股本。送股後,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的總額結構並沒有發生改變,但總股本增大了,同時每股凈資產降低了。

『伍』 股票送轉有什麼條件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抄一段給你:

第一節

第六條 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符合下列規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
(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夠有效保證公司運行的效率、合法合規性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且最近三十六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十二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四)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能夠自主經營管理;
(五)最近十二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

第七條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續性,符合下列規定:
(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計算依據;
(二)業務和盈利來源相對穩定,不存在嚴重依賴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情形;
(三)現有主營業務或投資方向能夠可持續發展,經營模式和投資計劃穩健,主要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前景良好,行業經營環境和市場需求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
(四)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十二個月內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五)公司重要資產、核心技術或其他重大權益的取得合法,能夠持續使用,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
(六)不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項;
(七)最近二十四個月內曾公開發行證券的,不存在發行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第八條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良好,符合下列規定:
(一)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嚴格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
(三)資產質量良好。不良資產不足以對公司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四)經營成果真實,現金流量正常。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的確認嚴格遵循國家有關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最近三年資產減值准備計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縱經營業績的情形;
(五)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且不存在下列重大違法行為:
(一)違反證券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二)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三)違反國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第十條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募集資金數額不超過項目需要量;
(二)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三)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四)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產生同業競爭或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的獨立性;
(五)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
賬戶。

第十一條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一)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二)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十二個月內存在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的行為;
(五)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六)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簡稱「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 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第十三條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簡稱「增發」),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百分之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二)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三)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以上是上市公司配股的主要規定,其中,第八條第(五)款已經由《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修訂,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項 「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二十」修改為:「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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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股票在分紅送股前要符合什麼條件

分紅條件:
1、首先公司要贏利.比如每股收益達到了正數,如1元\2元等.
2、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才可以分紅. 上市公司如果3年內不分紅,就不準許再次融資.
3、必須持有該公司的股份.
相關知識: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柒』 股票里邊,高送轉,有什麼條件才能有股送

1、上市公司公布分配方案,只是預告方案
2、具體是否實行,還要等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通過後,才會公布具體的派息、送轉股登記日、除權日
3、所以,只要在登記日當日或之前買入,都可以參加派息和高送轉的,而無須在公布日買
4、也即在除權除息日的前一天買入就可以,而除權日再買則沒有資格參加分紅派息、送轉股了

『捌』 股票分紅中的送轉是什麼意思

高送轉(配)是指送股或者轉增股票比例較大,一般10送或轉5以上的才算高送轉。比如每10股送6股,或每10股轉增8股等。送轉的比例一般不會超過10送轉10.
高送轉作為一種炒做的題材,相對多見於股市處於牛市階段時,因為此時更容易受到股民追捧,而在熊市階段由於股民相對不熱衷這種題材,高送轉的情況就相對較少。
公布高送轉之前,主力(莊家)一般都會提前知道(這種信息不對稱有時不可避免),因此股價往往會出現預熱。不過高送轉的股票還是有一定的炒做價值,但只是炒做價值,並沒有根本意義上的投資價值,只是具有投機的價值

在公司「高送轉」方案的實施日,公司股價將作除權處理,也就是說,盡管「高送轉」方案使得投資者手中的股票數量增加了,但股價也將進行相應的調整,投資者持股比例不變,持有股票的總價值也未發生變化。「高送轉」的實質是股東權益的內部結構調整,對凈資產收益率沒有影響,對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並沒有任何實質性影響。而且,在凈利潤不變的情況下,由於股本擴大,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與送紅股將攤薄每股收益。
高送轉只是迎合市場概念的一種炒作,實際上送股也好轉增也罷都無根本意義,只有炒作意義。因為持有的股數多了,但價格也相應下來了,所謂背著抱著一般沉,股票總市值並無變化,主要是看有沒有主力拉高股價,這樣股民才有獲利的機會。
高送轉受追捧主要是一種心理因素,譬如說在牛市中某股10元一股,年報時10股送10股,而股價攔腰一半成了5元,視覺上價格較低容易吸引新股民跟風,就好像大白菜一塊一公斤你嫌貴,而五毛一斤你就覺得便宜了的一樣的無意義心理。填權後莊家獲利豐厚,真實的復權價格已到天上,但跟風的並不感覺價格高。老股民雖然對這種游戲規則心知肚明,但既然大家認為大家都有這種心理,就形成了默認的擊鼓傳花式的博傻游戲。所以,在西方成熟市場,股民們並不太認可高送配,他們只認現金分紅的持續能力,這才是根本。好在每種游戲規則都有其底線,不能輕易觸碰,送轉股票也是有基本要求的,要求公司基本面(股價,業績,公積金等等)有基本條件,不是公司可以無限制送轉的。
當然,股票拆分本身還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例如,由於股價低,也就使得資金門檻相對降低,方便小資金的出入,提高流動性。譬如說,美國很多股票的股價每股成千上萬美金,試想如果中國某支股票一萬元一股,有幾個股民會參與?既限制了小資金的自由,又影響了稅收。當然,發達金融市場由於大資金較多,機構投資者較多,投資理念也不一樣,也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