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持有一乾股超過一年,分紅前買進一乾股然後又賣出一乾股,分紅後賣出股票要扣稅嗎
這樣的事自己碰到過。這樣的話,默認是你持有一年的賣出了。扣稅是看你現在買進的這一千股持股時間決定的。就是你現在的一千股扣不扣稅要重新開始計算持股時間
⑵ 已持有某股票不足一年,分紅除權後再度買入賣出(同樣數量),再度買入賣出的部分是否要補扣紅利稅
參與派息除權,要交紅利稅;派息除權後再買,不用交紅利稅。
享受派息的那部分股份賣出要交紅利稅,如果是除完權後你再買進的股票賣出不用交這個稅,只用交一般的交易費用。
在R+1日及以後交易日稱為「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
而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基準日及以後賣出該股票後,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2)股票分紅後又購入賣出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對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所稱掛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取得掛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⑶ 股票分紅時持有時間是怎麼算的之前買了又賣了,那之前買的那段時間算嗎
是否分紅是看你股權登記日的當日清算交收時是否持有該支股票,紅利稅是看你持有這支股票的時長,是看你持有了多久。舉個栗子
6.12是股權登記日 6.1日你持有5000股 6.7日賣了2000股 6.12你還持有3000股,那麼就會按3000股給你發紅利。
⑷ 股票分紅後賣掉股票怎樣算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4)股票分紅後又購入賣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⑸ 股票會分紅,為什麼還要把他賣出去呢!買入股份等分紅不就好了嗎
股票分紅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無償贈送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另,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除息與除權交易的產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
股權(息)登記日與除權(息)基準日股權(息)登記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進行配股時規定一個日期,在此日期收盤前的股票為「含權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該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享受分紅配股的權利,通常稱之為R日。
之所以稱為登記日,是因為交易所在該日收盤之後將認真核對有關資料,對享受分紅配股權利的投資進行核對後登記全部過程均由交易所主機自動完成,而不需要投資者去辦理登記手續,這也是證券無紙化交易的一個優點。
除權(息)基準日,是相對於股權(息)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即R+1日,在該日及以後交易日稱為「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而在股權(息)登記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息)基準日及以後賣出該股票後,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⑹ 假如我有10000股股票,分紅後又買進2000股,現在准備賣掉2000股,請問稅怎麼算
假如我有10000股股票,分紅後又買進2000股,現在准備賣掉2000股,稅按先進先出算。
⑺ 為什麼很多散戶在股票分紅之後,就選擇了賣出
很多股票會在半年度或者年度結束的時候發布分紅的公告,有一些散戶投資者會在股票進行分紅後就賣出股票,散戶為什麼要在分紅後賣出股票呢?我覺得在分紅後就賣出股票並不是一個明智的決定,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個在努力奮斗的金融民工,請大家關注我,共同探討財經問題!
⑻ 本來持有一千股,然後分紅除權後又買了一千股,現在賣一千股需要交稅嗎
A股股票交易收費項目主要有四個項目:
印花稅、過戶費、券商傭金、其他費用(通訊費用)。
1、印花稅、:上交所和深交所相同,都是按照成交金額的1‰向賣方收取印花稅。
2、過戶費:2015年8月1日起,A股交易過戶費統一調整為按照成交金額0.02‰(十萬分之二),向買賣雙方投資者分別收取。
3、券商傭金
不同證券公司的傭金比例不同,國家規定最高不得超過3‰,一般跟投資者的資金和交易情況掛鉤,大客戶可以獲得一些優惠,客戶也可以自己跟客戶經理去談的,不過現在互聯網金融競爭激烈,前段時間都聽說過傭金率為0的公司,但是後來被叫停了,目前聽過最低的應該是萬分之二的傭金。但是不足5元的,要按照5元收取哦。此項費用是雙向收取滴。
備註:不足5元,按5元收取,這個規定很重要,只有你的成交金額達到16667時,這個傭金比例較低才會顯出優勢來。
4、其他費用(通訊費用)。
所以,你賣的1000股市需要交稅金的。
希望能幫到你。
⑼ 分紅後就賣出股票嗎
提問中表述的是參與了分紅,也就是行權後,股票持有人賣出股票的行為。為什麼這樣操作,應該是持有人對除權後的公司股票走勢不看好(至少是短期不看好),一般出現這種現象大多時候是大盤處於下行或震盪走勢;實盤操作中,在大盤處於上升時期時,股票分紅後(包含股利和股票分紅),該行權股票大多會有一個填權行情,這時,投資者不但不會拋售股票,可能還會加倉。
所以我認為,產生分紅後賣出拋售股票現象,主要是投資者個人對持有該股票的未來收益不看好。屬於個人的正常調倉行為。

3、很多公司都是年初投資,年末回款。因此在好看的年報公布之後,一季度報往往不那麼亮眼。同時又由於股票已經經過一輪炒作,浮籌相對較多,因此主力也傾向於假摔洗盤,藉助年初業績平淡將高位籌碼洗掉,從而在底部重新吸籌為下一輪拉升提前做准備。
⑽ 股票分紅後賣掉了該股票,該怎樣算成本
一般來說,在股票分紅後如果選擇賣掉股票,最後確定自己到底賺了多少,那麼就需要先計算自己的成本到底花了多少錢。也就是計算在買入這只股票時的每股股票價格乘以買入的數量,再加上買入時的手續費等其他費用加在一起,還有就是要計算賣出時的手續費,然後用最後賣出時的資金減去利潤在減去手續費這樣剩下的數字就是成本。

第二點就是一定要學會抓住時機、理性決策。有的時候一定要避免感情用事,不要依賴直覺或者感覺,要學會理性評估。在這期間要知道這家公司的發展方向,同時思考未來的趨勢,要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選擇這家公司的股票,不要盲目的瞎選。
德不配位,必有禍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