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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股票分紅是個人財產嗎

發布時間: 2021-11-15 23:11:16

Ⅰ 婚前一方的股票,婚後的收益和分紅,算共同財產嗎 股票進行婚前財產公正了。

不算,因為它是個人財產的孳息部分。

Ⅱ 婚後股票增值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股票的增值利益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與孳息有著本質區別,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應當被視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在婚前買入股票後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產生的股票增值,那麼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存續期間,若夫妻一方對婚前所購買的股票進行了積極的操作管理,並以家庭收入參與股票投資中,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應當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另一方有權要求法院將此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Ⅲ 婚前繼承的股份婚後的分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本糾紛的焦點是「股份分紅」是孳息還是自然增值?對於這一問題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Ⅳ 夫妻一方在婚後以個人財產炒股所得的收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1.關於財產屬於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的問題,《婚姻法》第17、18條作了規定,最高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1條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您用自己的錢炒股所得的收益屬於上述司法解釋中的「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因此,這部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Ⅳ 婚前入股婚後分紅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股份是個人婚前財產
婚後分紅所得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

Ⅵ 婚後取得的有限公司股權屬於個人財產嗎

屬於個人財產,股權作為一項特殊的財產權,除其具有的財產權益內容外,還具有與股東個人的社會屬性及其特質、品格密不可分的人格權、身份權等內容。如無特別約定,對於自然人股東而言,股權仍屬於商法規范內的私權范疇,其各項具體權能應由股東本人獨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涉。在股權流轉方面,我國《公司法》確認的合法轉讓主體也是股東本人,而不是其所在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