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股票分紅
對,直接打到你的資金賬戶里頭,管都不消去管
㈡ 股票現金分紅的條件是什麼
股票現金分紅是指上市公司經過股東大會同意,每年或者半年以現金形式向股東分配的一種方式。在我國,目前法律下,股票現金分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㈢ 現金分紅和股票分紅是怎麼回事 對股東有什麼影響嗎
一,現金分紅和股票分紅:
股票分紅: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分紅:紅利以現金的形式發放。
二,對股東的影響:
有投入才有產出.鼓勵分紅,一方面證明企業的盈利是真實的,一方面證明企業產品的受歡迎程度高,銷路好.
對公司來說現金的減少容易影響公司的運作.對股東而言好的地方是,有分紅證明企業盈利好,但是如果過多分紅,證明這個企業未來擴張前景不太樂觀.
㈣ 證監會關於現金分紅的規定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作出規定
明確最近三年分紅不少於年均可分配利潤30%
為引導和規范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培育長期投資理念,增強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和活力,促進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中國證監會今天在網上就起草的《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進行為期一周的公開徵求意見。該決定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這較之以前規定的「百分之二十」有了大幅的提高。
決定對之前發布的上市公司規章中涉及上市公司分紅的條款予以了重新修訂,共有六項內容。
一是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訂)》第一百五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注釋:公司應當在章程中明確現金分紅政策,規定公司利潤分配中現金分紅占當期實現利潤的百分比,現金分紅的條件、時機、金額或者比例,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的關系等內容。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保持公司長期持續穩定發展。」
二是在《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一)項增加規定:「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三是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項「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二十」修改為:「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四是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5年修訂)》第三十七條修改為:「上市公司應披露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對於本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詳細說明未分紅的原因、未用於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公司還應披露現金分紅政策在本報告期的執行情況,列明公司進行現金分紅的條件、時機、金額或者比例等內容。同時應當以列表方式明確披露公司前三年現金分紅的數額、與凈利潤的比率。」
五是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7年修訂)》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公司應當披露以前期間擬定、在報告期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或發行新股方案的執行情況。同時,披露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並說明董事會是否制定現金分紅預案。"
六是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2007年修訂)》第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四條:"公司應當說明本報告期內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
決定要求證監會派出機構、滬深證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要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決定修改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做好監管和服務工作。自該決定施行之日起,1996年頒發的《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將同時廢止。
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一個時期,證監會將進一步強化市場基礎建設,積極引導和鼓勵上市公司分紅,促進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上市公司分紅機制。上市公司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利用分紅惡意套現和超額分配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堅決予以查處。
㈤ 關於股票分紅的問題
1、現金分紅在很多交易軟體里是不會自動調整你的成本價的。所以,你在軟體里看到的還是10.18.
2、從理論上你的利潤並沒有少,除息日開盤價是10.82,比前一天的11.12少了,因為分紅還沒到帳,所以你的市值是減少了。假如到8月16日股價一直保持10.82,那麼你的市值就回來了。
㈥ 股票現金分紅有意義嗎
如果公司每年都賺錢,而每年都把賺來的錢用於分紅,那就絕對有意義,就算股價不漲,由於每股的實際價值增加了,股價每年都會把之前一年因為分紅除權的部份填權回來.
㈦ 關於股票現金分紅的問題.
派息不影響股價!
送股沒實際意義,加入10送10股價就減半
派息和送股不一樣的,不能比效果的!
㈧ 股票現金分紅是什麼意思
現金分紅指的是直接獲得現金紅利,不用支付贖回費,而且不需要交稅,落袋為安。現金分紅在國外成熟資本市場上一直是一種慣例,是吸引投資者做長線投資的最大砝碼之一。在美國等發達的證券市場上,投資者進入股市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獲取上市公司的分紅。既定且透明的現金分紅,則是上市公司最主要的紅利支付方式。
從長期來看,分紅回報占總回報的比例是不容忽視的。此外,如果更多的上市公司能夠加大現金分紅的力度,那麼當股價跌到一定幅度之後,長期持有股票的回報率將會超過那些穩定收益的投資品種。由此可見現金分紅制度的完善可以幫助投資者堅定持股決心,引導投資者形成價值投資理念,從而也將引導資本市場走向健康良性發展的道路。
在我國股市,則正好相反,大家都將投資股票稱為「炒股」。炒股一詞就說明了我國股民更多的其實屬於投機者,而不是投資者,本質上是低買高賣,買賣價差也就構成了股民獲利的主要形式。而從上市公司的角度來看,上市公司進入資本市場似乎就是為了融資和再融資,而對於融資和再融資之後的股利分配卻是一直都很安靜,這也有悖於「喝水不忘挖井人」的中華文化傳統
㈨ 關於股票現金分紅的問題
當然動到了公司的盈餘啊
㈩ 關於股票現金分紅。
重要內容提示:
● 每 10 股派發現金 3.70 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 0.37 元;扣稅後每股現金紅利 0.333 元
● 股權登記日:2012 年 5 月 4 日(星期五)
● 除權除息日:2012 年 5 月 7 日(星期一)
● 現金紅利發放日:201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
我剛看了下興業銀行關於分紅的公告,每 10 股派發現金 3.70 元,但是要交稅的所以你實際上能拿到的錢就是十股0.333元。而且這個錢,5月11日才會到你資金賬戶上,至於怎麼查可以看歷史資金流向,交割單之類的,然後分紅的日期是5.11不是5.7.其實你要獲得分紅最重要的一天是五月4日,你必須在5月4日收盤之後還持有興業銀行(可以是5月4號之前買入的也可以是5月4日當天買入的),五月4日以後你可以把股票賣掉不影響你的分紅(比如,5月7日賣掉,11日你依然會獲得現金分紅,記住一點就是股權登記日當天收盤還持有該股票就會獲得想應的權益,比如分紅配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