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分紅知識 » 國有控股企業股票分紅
擴展閱讀
中國建築歷史股票行情 2025-09-07 09:08:56
中興通訊股票大宗交易 2025-09-07 08:01:31

國有控股企業股票分紅

發布時間: 2021-12-18 20:17:10

A. 控股公司分紅怎麼分

實踐中,公司股東的持股比例是按照公司設立時各股東的出資比例來設定的,分紅一般是按照股份比例分配的,股份制公司的分紅一般是在年中或者是年終,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按照公司的章程走,那麼股份制公司的分紅一般都是如何分配?閱讀完以下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股份制公司的分紅一般都是如何分配
股份制公司的分紅的一般方法:

1、一般情況下,股東是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的,當然,也可以在章程中做出特殊約定。

2、分紅一般是按財務年度進行分紅,特殊情況也可以特殊對待。

3、全體股東如果都同意的話,股東分紅進入公司,可以直接增加註冊資本;也可以不分紅做為資本公積。如果只是個別股東用自己應得分紅加大投資,要成為注冊資本必須要經股東會同意,並履行包括工商變更在內的其它程序,從而擴大個別股東的持股比例。

股份制公司的分紅一般都是如何分配

股份制企業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至少三人)的利益主體,以集股經營的方式自願結合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它是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對分離、利於強化企業經營管理職能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談中國股份制經濟的現狀,就必須了解中國股份制經濟體制改革所走過的一段路程:任何國家的國有企業改革的動因都是由於經濟困難,中國也不例外。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國家管制的放鬆,民間資本開始活躍起來,利益、利潤等長期被忽視的經濟因素開始重新登上歷史舞台。簡直在一夜之間,政府發現了其管理的大量國有企業竟然是財政支出的沉重負擔。為了改變這種不利的狀況,政府被迫地進行了國有企業改革。於是,一場大規模的國有企業改革在中國拉開了序幕。

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出資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以下是幾種常見的出資方式:

1、貨幣出資
所謂貨幣出資,即指股東用支付現金的方式出資。貨幣出資可以是注冊資本的一部或全部。股東用於出資的貨幣一般應當是自有資金,一般情況下,股東以貨幣出資,應以人民幣為單位,但也可以外幣出資,如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外國合營方(股東)以外幣(如美元)折價出資。股東以不同貨幣出資的,應以出資的貨幣匯入准備設立公司賬號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掛牌匯率(中間價)折價為同一種貨幣,以確定出資金額。

2、實物出資
以實物出資是指用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價值和使用的物品作價出資。一般而言,對股東以實物出資並無限制。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第二十開條規定,作為外國合營者出資的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必須為中外合營企業生產所必不可少,而且中國不能生產,或者雖然能生產,但價格過高或在技術性能和供應時間上不能保證需要者。因此,外國合營者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在以該條規定的實物出資時,應嚴守該條的規定,對不符合所規定條件的實物,不得用作出資。

3、知識產權出資
知識產權,是人們依照法律對應用於商品生產和流通中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內享有的專有權。依據目前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應對本條中「知識產權」作廣義的理解,包括專得權、商標權、版權(如計算機軟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葯品獨占權、農業化學葯品獨占權等。

4、土地使用權出資
即通過合法程序取得的對國有土地或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公司擁有生產經營場所的前提條件。

5、其他可以以貨幣估價並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 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相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股份公司條件更加嚴格,主要體現在法律特徵和可上市性。

B. 請問中國的股票有股息和分紅嗎

有。
股息(Dividend)就是股票的利息,是指股份公司從提取了公積金、公益金的稅後利潤中按照股息率派發給股東的收益。紅利雖然也是公司分配給股東的回報,但它與股息的區別在於,股息的利率是固定的(特別是對優先股而言),而紅利數額通常是不確定的,它隨著公司每年可分配盈餘的多少而上下浮動。因此,有人把普通股的收益稱為紅利,而股息則專指優先股的收益。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獲取股息和紅利,是股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經濟權利。股息與紅利合起來稱為股利。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C. 國企有董事會,董事長嗎有股份分紅嗎

國企這兩個字不會出現在公司名字上有資格發行股票的公司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這兩種類型的公司都有股東,董事長,董事會樓主說的經理是否擁有股票,有的話也叫員工股,具體有多少,就看公司效益或分配原則,不是統一的,擁有股票,在持有股票期間就擁有股權

D. 所有的股票都有分紅和紅利嗎

並不是所有的股票每年都分紅,有的股票上市以來可能只進行了一兩次分紅(並沒有虧損),而有的股票是年年分紅,還要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決議,連續虧損企業就更不會分紅了。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股票分紅的作用:
一、對股份制企業的作用
1、有利於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2、有利於股份制企業籌集資金,滿足生產建設的資金需要,而且由於股票投資的無期性,股份制企業對所籌資金不需還本,因此可長期使用,有利於廣泛制企業的經營和擴大再生產。
二、對股票投資者的作用
1、可以為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2、可以增強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投資者股本的轉讓出售交易活動,使投資者隨時可以將股票出售變現,收回投資資金。

E. 員工可否持有國有控股企業的股票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是可以投資持股的,投資持股的方法如下:
一、需清退或轉讓股權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范圍《規范意見》所稱國有企業,是指各級國有及國有控股(含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企業及其授權經營單位(分支機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是指國有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經營管理人員、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企業職能部門正副職人員等。企業返聘的原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退休後返聘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的人員亦在《規范意見》規范范圍之內。二、涉及國有股東受讓股權的基本要求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清退或轉讓股權時,國有股東是否受讓其股權,應區別情況、分類指導。國有企業要從投資者利益出發,著眼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結合企業發展戰略,圍繞主業,優先受讓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國有控股子企業股權,對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有的國有參股企業或其他關聯企業股權原則上不應收購。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股權不得向其近親屬,以及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轉讓。三、國有股東收購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股權的定價原則經同級國資監管機構確認,確屬《規范意見》規范范圍內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股東收購其所持股權時,原則上按不高於所持股企業上一年度審計後的凈資產值確定收購價格。四、國有企業改制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經核查,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違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9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60號)等規定,有下列情況的,在實施《規范意見》時,必須予以糾正。(一)購股資金來源於國有企業借款、墊付款項,或以國有產權(資產)作為標的通過保證、抵押、質押、貼現等方式籌集。改制為國有控股企業的,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違規所得股權須上繳集團公司或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指定的其他單位(以下統稱指定單位),其個人出資所購股權按原始實際出資與專項審計後凈資產值孰低的價格清退;持有改制企業股權的其他人員須及時還清購股借、貸款和墊付款項;違規持股人員須將其所持股權歷年所獲收益(包括分紅和股權增值收益,下同)上繳指定單位。改制為非國有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參照上述規定進行糾正,也可通過司法或仲裁程序追繳其違規所得。(二)納入企業改制資產范圍的國有實物資產和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等無形資產,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特許經營權等,全部或部分資產未經評估作價。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須按原始實際出資與專項審計後凈資產值孰低的價格清退所持股權,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管理層、改制企業管理層及參與改制事項其他人員須將其所持股權歷年所獲收益上繳指定單位;未經評估資產須進行資產評估作價,重新核定各股東所持股權。情況特殊的,也可經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准,採取其他方式進行糾正。(三)無償使用未進入企業改制資產范圍的國有實物資產和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等無形資產,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特許經營權。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按資產評估價或同類資產的市場價確定租賃費,改制企業須補交已發生的租賃費。對於故意轉移、隱匿資產,或者在改制中通過關聯交易影響企業凈資產;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審計、評估結果失真,或者與有關方面串通,壓低資產評估值以及國有資產折股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並依據《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0號)的有關規定,追究該國有企業相關責任人責任。五、進一步加強對股權清退轉讓的監督管理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要掌握所監管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股情況,督促相關企業嚴格規范有關人員持股行為。國有企業要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股情況進行摸底,按《規范意見》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有關工作,要認真制訂股權清退、轉讓方案,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並將股權清退、轉讓方案和完成情況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逾期不規范有關人員持股行為的,要追究當事人及企業負責人的責任,隱匿持股情況或不按要求進行規范的要嚴肅查處。

F. 由國資委控股的國有上市公司,大股東在分紅時所獲得的現金分紅歸誰了

地方或者國務院國資委,根據其需要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