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融資融券時抵押的股票 分紅擴股時的送轉股還是歸我么
抵押了的應該分紅擴股還是被抵押的,因為股票分紅後分除權,如果給你了,抵押就少了!
⑵ 轉融通,融資融券過程中產生的股息和債券的分紅收益歸誰
1. 轉融通:股息及分紅收益,由券商通過證金公司歸還證券出借人。
2. 融資融券:收益歸證券公司,因為是券商借出的券。
⑶ 融資炒股利息怎麼算呢
融資炒股的利息是多少?現階段大部分的融資平台,在2018年和2019年用戶支付的融資年化利率在6.5%-8.6%上下。假如融資金額是一萬的話,依照最多的標准計算出來,一天必須支付的利息是2.39元,單天看上去不算高。可是假如資產較為多,時間較為長的狀況下,客戶支付的利息還是一個不小的數目的。
例如融資的額度是10萬元,那麼一天必須支付的利息就是23.9元,20萬資產的話一天就必須支付47.6元了。
這是以好的方面去考量的,基本取決於融資炒股賺錢了,那假如從不太好的方面去考量的話,大家在操作了融資炒股以後,沒有達到預估目地,然後虧本了。這樣的情況下來看這個利息方面的支付毫無疑問是失敗了。
簡單的算一下假如融資十萬的話,投資者一年支付的利息是多少錢呢?之前已經說融資10萬的話一天必須支付的利息是23.9元,那一年必須支付的費用就是23.9乘以365天所得,計算下來就是8723.5元的利息了,也不少了。
但是大家在操作融資炒股的時候並非每日都必須支付利息的。融資金額是用一天算一天的,並且買進當日是不算利息的,例如大家在國慶放假以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買進股票的,也就是說在9月30日當天買入的話,起息的時間是以10月8日開始計算的,中間這些天是不扣除大家的融資利息的。
⑷ 融資的股票分紅利息歸誰
歸你自己,如果你融券賣出,股票分紅需要你歸還。
⑸ 關於融資和股份分紅的問題
如果你的生意比較穩定,還是採取類似於銀行利息的方式給投資者回報比較好,當然回報率的多少你們協商一致即可,這樣可以避免很多不好衡量的問題,投資者接受起來也容易。
⑹ 融資買的股票,在信用賬戶里好多年沒動了,利息怎麼算
您好,這個如果是融資的,一直就按照利率算起走的,但是一筆負債只有一百八十天,到期是會提示你展期了,如果沒收到提醒,大概率有罰息,或者並不是融資的
如需券商利率6%以下開戶點擊頭像!
⑺ 被質押的股票遇分紅,紅利歸誰
針對滬深股票質押回購業務來說,「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
如果履約保障比例足夠高,並且券商在合同中有提取的約定,可以提取高於某個比例之上部分的現金。
⑻ 融資買入股票 如何分紅
融資還有分紅?你要付利息的!
⑼ 融券分紅權益歸屬問題
要還,具體規定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第3.2.3節第三款:「客戶融入證券後、歸還證券前,證券發行人分配投資收益、向證券持
有人配售或者無償派發證券、發行證券持有人有優先認購權的證券的,客戶
應當按照融資融券合同的約定,在償還債務時,向券商支付與所融入證券可
得利益相等的證券或者資金」
相關解釋說明見下文:
我國融券制度規定,在標的證券發生紅利派發,配股等情形時,尚未還券的融券投資者應當對證券公司進行補償.為何要做出這一規定補償標准如何確定本文將對這些問題做出回答.
1,為何要做出融券補償的規定
尚未還券的融券投資者應當對證券公司進行補償,是各國證券市場的慣例.這一規定是必須的,有其內在合理性.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證券公司出借100股證券A給客戶,在客戶歸還證券前,證券A出現了分紅派息,每股分紅1元,股權登記日當日該證券市價9元.次日,由於除權原因,證券市價跌至8元.再過一日,融券合同到期,客戶歸還100股證券A.假設不補償時,證券公司收回的證券A仍為100股;但相對證券公司未出借證券而言,證券公司將損失100元的紅利收入(100股1元/股).因此,假如不做出補償規定,證券公司將不願把證券出借給客戶,這是做出補償規定的根本原因.
從另一個角度,客戶向證券公司做出補償,是否影響了客戶的利益接前例,到期日客戶應歸還給證券公司100股證券A,假如沒有分紅除權的因素,那麼到期前一日購入證券A時,市價正常來說應當是9元,而非8元,客戶買入100股證券A將需要花費900元.而在分紅派息的情況下,由於分紅除權導致的價格下跌,客戶只需花費800元就可買入100股證券A,加上補償給證券公司的100元現金分紅款,客戶總計支出同樣為900元.因此,盡管規定客戶需將分紅款補償給證券公司,但融券投資者可以從分紅除權導致的價格下跌中獲利,客戶並不會因融券補償而蒙受損失.
總之,對證券公司和客戶這一證券借貸雙方而言,在借貸期間發生現金分紅時,要求借入方對出借方進行補償.補償的金額相當於所借證券數量可獲取的現金分紅,這一規定對雙方均是合理的.
同理,分析表明,在派發紅股,增發新股,配股等情形時,融券投資者同樣也應當對證券公司做出補償.只有這樣,證券公司出借證券才不會損失其應得的權益;對客戶而言,盡管需要補償,但不會不合理地加重其成本.可以說,融券補償規定是證券借貸行為得以存在的必要前提之一.
二、融券補償有哪些方式?
根據我國融券制度的規定,投資者存在尚未了結的融券交易的,在下列情形下應當按照融券數量對證券公司進行補償:
1、證券發行人派發現金紅利的,融券投資者應當向證券公司補償對應金額的現金紅利。
2、證券發行人派發股票紅利或權證等證券的,融券投資者應當根據雙方約定向證券公司補償對應數量的股票或權證等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予以補償。
3、證券發行人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的,或者證券發行人增發新股以及發行權證、可轉債等證券時原股東有優先認購權的,由證券公司和融券投資者根據雙方約定處理。
可以看到,對於現金分派和證券分派,我國融券制度規定了明確的補償標准或方式。但對於配股權和優先認購權,我國融券制度只規定由「證券公司和融券投資者根據雙方約定處理」,而並未對補償標准和方式做出具體規定。
⑽ 融資買入的股票可以分紅的嗎
你好,融資買入的股票和自有資金買入的股票一樣正常分紅,都歸投資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