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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樂科技股票歷史數據 2025-08-21 16:27:57

盈餘公積金可以用於現金分紅最多的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1-03 12:32:52

A. 分紅最多的哪些股票

1、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注冊資本2749億元人民幣,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總部設在北京。公司對其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的有關國有資產行使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的權力對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和監督,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2、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2009年1月6日在原中國網通和原中國聯通的基礎上合並組建而成,在國內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境外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分支機構,是中國唯一一家在紐約、香港、上海三地同時上市的電信運營企業,連續多年入選「世界500強企業」。

3、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長安汽車是中國汽車四大集團陣營企業,2014年長安品牌汽車產銷累計突破1000萬輛,2016年長安汽車年銷量突破300萬輛,2017年入選央視「國家品牌計劃」,成為中國汽車品牌行業領跑者。

4、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於1994年6月30日,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在中國全國范圍內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大型發電廠,截至2007年6月30日擁有權益發電裝機容量31747兆瓦,可控裝機容量為36024兆瓦,是中國最大的上市發電公司之一。

5、上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於2004年11月29日,簡稱上汽集團,前身是上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於1997年11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為600104。2006年經過重組,上海汽車成為中國A股市場最大的整車上市公司。截至2013年底,上汽集團總股本已達到110億股;同年,上汽集團整車銷量達到510.6萬輛,同比增長13.7%,繼續保持國內汽車市場領先優勢。

B. 盈餘公積可以用於現金分紅嗎公司法規定「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

法定盈餘公積金是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後,按當年稅後利潤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到注冊資本50%時不再提取。非公司制企業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取比例可超過凈利潤的10%。《公司法》第167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這里沒有考慮公司需要彌補虧損的情況。若公司持續盈利無虧損,法定盈餘公積金可按所得稅稅後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若公司當年出現虧損,下年度盈利,按《稅法》以及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公司盈利應首先用於彌補虧損,補虧後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再按稅後剩餘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盈餘公積。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只能持續五年,五年後須用所得稅稅後利潤彌補虧損。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在於各自提取的依據不同。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取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任意盈餘公積的提取則由企業自行決定。

C. 為什麼盈餘公積不能用於分配股利

盈餘公積能用於分配股利。

法定盈餘公積按當年凈利潤計提,不是按營業利潤,也不是按利潤總額計提,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

計算公式是:法定盈餘公積=當年凈利潤*10%

盈餘公積是指公司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盈餘公積是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餘公積兩類。公益金專門用於公司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按現行規定,上市公司按照稅後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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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政策制定的影響因素

法律限制

1、資本保全的限制

規定公司不能用資本(包括股本和資本公積)發放股利。股利的支付不能減少法定資本,如果一個公司的資本已經減少或因支付股利而引起資本減少,則不能支付股利。

2、企業積累的限制

為了制約公司支付股利的任意性,按照法律規定,公司稅後利潤必須先提取法定公積金。此外還鼓勵公司提取任意公積金,只有當提取的法定公積金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才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的利潤凈額才可以用於支付股利。

3、凈利潤的限制

規定公司年度累計凈利潤必須為正數時才可發放股利,以前年度虧損足額彌補。

4、超額累積利潤的限制

由於股東接受股利繳納的所得稅高於其進行股票交易的資本利得稅,於是很多國家規定公司不得超額累積利潤,一旦公司的保留盈餘超過法律認可的水平,將被加征額外稅額。我國法律對公司累積利潤尚未作出限制性規定。

5、無力償付的限制

基於對債權人的利益保護,如果一個公司已經無力償付負債,或股利支付會導致公司失去償債能力,則不能支付股利。

D. 歷年來現金分紅多的股票有哪些

貴州茅台 中國船舶 吉林敖東 濰柴動力 蘭花科創

E. 盈餘公積可以用來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那盈餘公積可以用來發放股票股利嗎

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一樣都可用於股利發放(現金或股票)或是轉資本。因為都是留存收益里的。

區別在於,盈餘公積是為了公司的發展穩定,法定的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相當公司的財務緩沖墊。公司又可根據自身情況來計提任意盈餘公積。來擴大積累。還能用於企業的自身擴大經營。

而未分配利潤里反映的是,累計的利潤結存,企業有最大的自主權;
例如:
在存在虧損的情況下,結轉本年利潤到未分配利潤時自動稅前抵扣。而如果超期限還虧損時,稅後利潤補虧後只能動用盈餘公積,這時就必須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准。
另一方面,從利潤分配上來看,分配利潤或發放股利順序上的區別,先動用未分配利潤而後盈餘公積。比如你在實施的高股利政策,未分配不夠時才能動用盈餘公積。
整體來說盈餘公積這是企業公司的資金坐墊。

在計提的比例上,任意的盈餘公積是沒法定規定的,是公司根據財務需求來決定的,比如,打算對外投資一項目,需要籌資,但公司為了保持最佳的財務資本結構,就需要按結構的比例來借款和動用權益資金,這部分的權益資金就需要用盈餘公積來提供(也就是從企業的資金坐墊提供)。或者發行新股,但這條件限制較多不方便執行。因此這比例也就能算出。

資本公積不能用於分配,也不能發放股利。

三者不一樣,股票股利是用留存收益來發放的,都是在所有者權益里的項目,只是由留存收益轉到了股本和資本公積里了。
盈餘公積轉資本可以是發放股票股利,也可以是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直接轉為股本。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和留存收益的後一中方法一樣,直接通過大會決議轉增。

增發新股的途徑是發行A B 股,或者在海外上市發行新股。

股票股利的來源有: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

F. 盈餘公積可用於分配現金股利嗎請給出引用的相關法規條例。

一、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
二、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三、盈餘公積的提取上是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一種限制。提取盈餘公積本身就屬於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餘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提取形成盈餘公積後,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於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
四、當有特殊情況需要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該項公積金仍有結余。
(2)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後,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

G. 可以分紅的股票有哪些

股票分紅是指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公司分紅,需滿足以下條件: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公司當年有利潤;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滿足: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1年;公司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條件外,還要滿足:公司在最近3年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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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盈餘公積可以用於發放現金股利

提取盈餘公積是在本年凈利潤的基礎上計提的,有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是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中發放金額可以比本年利潤大,有的企業3年才分一次股利。這樣你懂了嗎。

I. 盈餘公積金能用於分配現金紅利嗎會計上允許嗎

以下是盈餘公積金的用途:
1、用於彌補虧損企業發生虧損時,應由企業自行彌補。彌補虧損的渠道主要有三條:一是用以後年度稅前利潤彌補。按照現行制度規定,企業發生虧損時,可以用以後五年內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即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期間為五年。二是用以後年度稅後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虧損經過五年期間未彌補足額的,尚未彌補的虧損應用所得稅後的利潤彌補。三是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企業以提取的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提議,並經股東大會批准。
2、轉增資本企業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准。在實際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後留存的盈餘公積的數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
3、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原則上企業當年沒有利潤,不得分配股利,如為了維護企業信譽,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該項公積金仍有結余。
(2)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後,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
盈餘公積的提取實際上是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一種限制。提取盈餘公積本身就屬於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餘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提取形成盈餘公積後,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於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盈餘公積的用途,並不是指其實際佔用形態,提取盈餘公積也並不是單獨將這部分資金從企業資金周轉過程中抽出。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無論是用於彌補虧損,還是用於轉增資本,只不過是在企業所有者權益內部結構的轉換,如企業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實際是減少盈餘公積留存的數額,以此抵補未彌補虧損的數額,並不引起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的變動;企業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也只是減少盈餘公積結存的數額,但同時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的數額,也並不引起所有者權益總額的變動。至於企業盈餘公積的結存數,實際只表現企業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表明企業生產經營資金的一個來源而已,其形成的資金可能表現為一定的貨幣資金,也可能表現為一定的實物資產,如存貨和固定資產等,隨同企業的其他來源所形成的資金進行循環周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