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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團股票職工股減持了嗎

發布時間: 2022-04-07 07:08:49

A. 港資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減持,如何節稅

看看這個吧!
股票回購的定義

定義1: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用自有資金自願購回國家、法人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但要求一定時期內不得出售或轉讓,過了規定的時間要提前公布擬出售股票的數量,一般不得一次出售

源自: 對國有股減持問題的探討 《甘肅農業》 2004年 俞秀干
來源文章摘要:國有股減持作為國有經濟戰略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范證券市場以及籌集社保資金的重要舉措 ,理當深受歡迎並付諸實施 ;然而 ,由於該項政策的目標、實施方式以及價格機制存在一定偏差 ,從而導致嘗試失敗 ,並引起證券市場的震盪。所以 ,對國有股減持的目標、實施方式及價格機制等問題需要進行新的思考。

定義2:
股票回購是指風險投資人所持股份由被投資企業購回.統計表明,在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佔23%,二期收購佔9%,股票回購佔6%

源自: 我國風險投資的現狀及退出方式構想 《長沙電力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0年 劉建江
來源文章摘要:風險投資在我國已初具規模 ,但仍處於起步階段 ,而風險投資的健康發展 ,必須要實現風險投資的有效退出。借鑒國外風險投資的成功經驗 ,結合我國國情 ,推行IPO、出售、清算或破產等多元化退出方式 ,是近期內較佳的選擇。

定義3: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出資將其發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價格購回予以注銷或作為庫存股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以美國為代表的工業化國家的實踐證明,風險投資是高新技術進步及產業發展的催生劑(莫漢·索內,2002)

源自: 試析股票回購的方式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遼寧財專學報》 2004年 周鳳
來源文章摘要: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出資將其發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價格購回予以注銷或作為庫存股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在西方國家,常用的股票回購方式有公開市場回購、現金要約回購、協議回購和可轉讓出售權四種。本文對股票回購方式及其對上市公司的正面影響和負面影響進行了分析,認為股票回購對上市公司來說,可產生節稅效應,也可增加投資的靈活性;同時認為股票回購是帶有調整資本結構或股利政策目的的一種融資行為,而不是單純的投資行為。

定義4:
自上而下是指公司在確定了生產經營總目標後,預算綜合管理部門根據生產經營總目標,制定目標分解方案,並將此目標層層分解到各個預算的責任單位.所謂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流通股的行為

源自: 以價值最大化為目標 建造企業管理中心「... 《冶金財會》 2002年 李沛林,陳纓,王明東
來源文章摘要:<正> 在經濟轉軌變型、企業迅猛發展的運作過程中,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鋼)緊跟時代前進步伐,緊密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堅持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財務管理以資金管理為中心,並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終極目標,不斷加強和改進財務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適應現代企業發展需要的、具有寶鋼特色的財務管理體系,促進了企業發展。2001年,寶鋼生產商品坯材861萬噸,實現銷售收入291.71億元,實現利稅56.89億元,實現利潤37.10億元。此外,凈資產收益率、銷售利潤率等指標也保持了較高的水平。到目前為止,寶鋼已具備了年產鋼1150萬噸、材1050萬噸的能力,並持續保持滿產滿銷。今年前4個月,在鋼材價格低迷、上游產品大幅漲價的雙重壓力下,仍然取得了優異成績,實現利稅和大部分技術經濟指標都在全行業名列前茅。

定義5:
股票回購是指股份公司向股東購回自己發行的股票以達到減少注冊資本或調整股本結構的目的.股票回購是一種公司所有權結構和控制權結構變更類型的公司重組形式也是一種公司理財行為

源自: 股票回購與操作 《科技與管理》 2000年 馮樹恩,夏善民

定義6: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從市場44.萬元1.萬股二.4.4股它的利潤被用於股票的回購以刺激上購回本公司的一部分股票

源自: 上市股票回購的利弊 《投資理論與實踐》 1994年 陳兵
來源文章摘要: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從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可分為常規回購和大宗回購二種。上市公司採取股票回購措施對股東有何影響?得失利弊如何?請細讀本期第12頁陳兵同志《上市股票回購的利弊》一文。

定義7: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通過一定的途徑買回本公司對外發行的部分股票.這在國內屬於一種金融創新,它使證券市場在一貫性的擴張中增加了收縮股本的功能,從而有利於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

源自: 從股票回購看上市公司的融資行為 《中國工會財會》 2000年 孫湘,張一菲

定義8: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回國家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然後注銷.我國《公司法》規定,只有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公司合並時,才能股份回購

源自: 國有股減持基本方案及評價 《技術經濟》 2001年 黃旭成,顧孟迪

定義9:
股票回購是指公司出資購回本公司的股票,具體途徑有三種,即在證券市場上收購、招標和與大股東協商回購.而企業可以藉助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使虛擬資產成為調節利潤的「蓄水池」

源自: 以股抵債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財會通訊(學術版)》 2005年 錢海波
來源文章摘要:本文首先界定了以股抵債的內涵與特徵然後分析了以股抵債對公司股權結構、資產結構、資本結構和公司業績的影響,指出以股抵債的適用范圍和局限性;最後闡述了股份制改革、股權分置、國有股減持和以股抵債的關系,提出以股抵債是為解決大股東佔用資金而採取的一種特殊的股票回購方式,是解決股權分置過程中針對特殊情況可能採用的特殊方式。

定義10:
股票回購是指公司出資購回自己發行在外的股票,其直接結果是公司資本的減少.股份回購能否成為國有股減持的一個有效途徑

源自: 優化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對策 《經濟問題》 2001年 劉永祥,薛建彪
來源文章摘要: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股權結構不合理 ,國有股比例過大且不能流通 ,帶來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權」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可以採取國家股、法人股的逐步上市流通 ,減持國有股 ,國有股權轉讓 ,以及送配股、轉配股的逐步上市流通等多種途徑 ,以實現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合理調整。

什麼是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關於股票回購問題,在國外股票市場上,由來已久。近年來,隨著我國股票市場的發展,股票回購的案例日漸增多。比較成功的案例有:1992年大豫園合並小豫園、1994年陸家嘴回購國家股等。近期雲天化和氯鹼B又傳出了股票回購消息,從而引起市場各方人士的高度重視,與此同時,回購概念股被炒作得紅紅火火。那麼,股票回購的動機究竟何在?方式有哪些?目前,在我國實施股票回購制度的意義何在?本文將結合國內外證券市場發展的實踐,對此進行分析。

一、股票回購的動機分析

如果從世界經濟方面來考察,我們不難發現,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以及不同國家,乃至不同性質的上市公司之間,其股票回購的動機是不完全相同的。概括起來講,主要有下述五個方面:

1.防止國內外其他公司的兼並與收購

以美國為例,進入80年代後,特別是1984年以來,由於敵意並購盛行,因此,許多上市公司大舉進軍股市,回購本公司股票,以維持控制權。比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動用81億美元回購8100萬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別動用150億美元和170億美元回購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為了防止本國企業被外國資本吞並,企業界進行了著名的「穩定股東工作」——職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員認股制度。前者是指企業對職工購買、持有本企業股票給予某種優惠或經濟援助,獎勵職工持股的制度;後者是指企業給予高級管理人員優惠認購本企業股票權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員的責任感,確保企業的優秀人才。而允許企業在一定條件下回購本公司股票,則是建立職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員認股制度,維持企業控制權的前提條件。正因為此,所以,進入80年代,在歐美國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時,日本亦相應修改了《公司法》,並相應放寬了企業回購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興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紐約股票市場出現股價暴跌,股市處於動盪之中。從此,美國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動機是穩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價格,防止因股價暴跌而出現的經營危機。據統計,當時在兩周之內就有650家公司發布大量回購本公司股票計劃,其目的就是抑制股價暴跌,刺激股價回升。

3.維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即給股東以比較高的回報)和公司股票價格,以減少經營壓力。

例如,經歷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長時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現大量的現金盈餘,1976年末現金盈餘為61億美元,1977年末為54億美元。由於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資機會,IBM公司在增加現金紅利(1978年的紅利支付率為54%,而五六十年代紅利支付率僅為1%至2%)的同時,於1977年和1978年共斥資14億美元回購本公司股票。據統計,1986——1989年期間,IBM公司用於回購本公司股票的資金達到56.6億美元,共回購4700萬股股票,平均紅利支付率為56%。另據了解,美國聯合電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間,一直採用股票回購現金紅利政策,使公司股票價格從每股4美元上漲到每股35.5美元。無獨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許多企業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業發展理論,一旦企業步入成熟期以後,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設備投資,擴大企業規模,而日益重視剩餘資金的高效率運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運用剩餘資金,成為當時日本企業面臨的重要課題。恰在此時,美國的HBO&CO.公司利用剩餘資金回購了26%的發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響,許多日本上市公司也開始利用剩餘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4.重新資本化。

即大規模借債用於回購股票或支付特殊紅利,從而迅速和顯著提高長期負債比例和財務杠桿,優化資本結構。重新資本化往往出現在競爭地位相當強、經營進入穩定增長階段,但長期負債比例過低的公司。由於這類公司具有可觀的未充分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儲備,按照資產預期能夠產生的現金流入的風險與資本結構匹配的融資決策准則,提高財務杠桿,可以優化公司資本結構,降低公司總體資本成本,增加公司價值,從而為股東創造價值。同時,也有助於防止敵意並購襲擊。因為在有效的金融市場環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敵意並購者的青睞和襲擊。

5.其他考慮。

根據德國《股票法》第71條的規定,准許企業在特定情況下回購資本金10%以內的本公司股票。所謂特定情況是指:(1)避免重大損失時;(2)向從業人員提供時;(3)基於減資決議注銷股票時;(4)股票繼承時。1981年英國《公司法》規定,企業回購本公司股票的動機主要有:(1)將剩餘資金返回股東;(2)增加股票的價值;(3)抑制股價下跌;(4)實現資本構成的目標;(5)防止企業被吞並;(6)靈活運用剩餘資金或作為企業證券發行戰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國而言,在如下幾種特定情況下允許企業回購本公司股票:(1)以市場調整為目的;(2)向從業人員提供;(3)繼承;(4)根據法院判決;(5)實行減資。在日本,在下述幾種情況下,企業亦可以回購本公司股票:(1)為使時價發行的股票順利地被投資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債等情況下,為行使公司權利而必需時;(3)在單位未滿股票請求權和反對股東的股票購買請求權行使時。

二、股票回購的方式

關於股票回購的方式,主要有下述五種劃分方法:

1.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2.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其目的無非是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業既動用剩餘資金,又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舉債來回購本公司股票,稱之為混合回購。

3.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4.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前者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5.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

三、我國實施股票回購的若干政策建議

國外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的歷史和現實已經證明,允許上市公司在特定條件下,通過特定方式回購部分本公司股票,不僅有利於振興股市、防止敵意兼並與收購,而且有利於穩定股東隊伍、充分挖掘管理人員的管理才能,更重要的是有利於全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雖然我國目前並不完全具備大規模實施股票回購的條件——《公司法》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但為減少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但這並不會影響我們在局部范圍內有條件地實施或推廣。

1.允許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部分剩餘資金回購國家股和法人股,不僅有利於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國家股和法人股不能夠流通的負面影響,而且有利於股市功能——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的充分發揮,更重要的是為我們實現三股並軌創造了條件。

2.通過股票回購的方式將既有A股又有B股的公司轉換成只有A股或只有B股的公司,有利於上市公司的發展。A、B股並存雖然在發行初期給發行企業帶來了較多的資金,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A、B股市場不同的運作特徵,尤其是兩個市場的投資者的投資理念相差甚遠,A、B股並存的公司遇到了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目前,滬深兩市A、B股並存的79家公司,基本上都是在1997年以前上市,這些公司中有一些公司尤其是上市較早的老公司,上市後一直沒有實施配股,即使是實施過配股的公司,其擴張速度較之只有A股的公司也相差甚遠。管理層實際上已經認識到這一點,因此在1997年下半年就已經宣布「一企一股」的政策。因此,我們認為,在B股股價較低,不少公司股價低於面值的情況下,應該允許這些公司回購B股。

3.允許部分發行有A股的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可以相應改善股本結構不符合現行《公司法》規定的問題。《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應佔到公司總股數的25%以上,但總股數超過4億股的,該比例為15%以上。從目前來看,滬深兩市存在股本結構不符合要求的僅有輕工機械等極少數公司,其中輕工機械總股數1.75億股,流通股僅佔11.4%。此外還有一批國企大盤股,如申能股份、揚子石化、萊鋼股份、石煉化、廣電股份、電器股份以及雲天化等,公司的國家股和法人股比例達到75%以上,但尚符合《公司法》要求。可以看出,將《公司法》中對回購和股本結構的規定聯系起來,兩者有一定的相關性和配套作用。

4.允許部分業績優良但股價較低的公司進場回購本公司股票,一方面有利於價值回歸,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穩定現有的股東隊伍,引導社會資源的流動方向。

當然,不恰當的公司股票回購有可能損害股票交易的公正性和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這是因為,第一,企業內部管理人員有可能利用這一內部消息,搶先一步自己買賣本公司股票,從中牟取暴利;第二,企業有可能利用回購本公司股票欺瞞一般的投資者。因此,有關部門應該從購入方法、時間、價格和數量等方面嚴格約束企業行為,並依法禁止不正當交易,防止企業的操縱股價行為

股票回購的主要目的

反收購措施。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改善資本結構,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回購一部分股份後,公司的資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穩定公司股價。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以支撐公司股價,有利於改善公司形象,股價在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又重新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進一步配股融資的可能。因此,在股價過低時回購股票,是維護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徑。建立企業職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購的股票作為獎勵優秀經營管理人員、以優惠的價格轉讓給職工的股票儲備。股票回購對公司利潤的影響。當一個公司實行股票回購時,股價將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是兩方面的疊加:首先,股票回購後公司股票的每股凈資產值將發生變化。在假設凈資產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變的情況下,股票的凈資產值和股價存在一個不變的常數關系,也就是凈資產倍數。因此,股價將隨著每股凈資產值的變化而發生相應的變化,而股票回購中凈資產值的變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其次,由於公司回購行為的影響,及投資者對此的心理預期,將促使市場看好該股而使該股股價上升,這種影響一般總是向上的。假設某公司股本為10 000萬股,全部為可流通股,每股凈資產值為2.00元,讓我們來看看在下列三種情況下進行股票回購,會對公司產生什麼樣的影響。股票價格低於凈資產值。假設股票價格為1.50元,在這種情況下,假設回購30%即3 000萬股流通股,回購後公司凈資產值為15 500萬元,回購後總股本為7 000萬元,則每股凈資產值上升為2.21元,將引起股價上升。股票價格高於凈資產值,但股權融資成本仍高於銀行利率,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進行回購仍是有利可圖的,可以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每股稅後利潤。假設前面那家公司每年利潤為3 000萬元,全部派發為紅利,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為10%,股價為2.50元。公司股權融資成本為12%,高於銀行利率10%。若公司用銀行貸款來回購30%的公司股票,則公司利潤變為2 250萬元(未考慮稅收因素),公司股本變為7 000萬股,每股利潤上升為0.321元,較回購前的0.03元上升30.021元。其他情況下,在非上述情況下回購股票,無疑將使每股稅後利潤下降,損害公司股東(指回購後的剩餘股東)的利益。因此,這時股票回購只能作為股市大跌時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購戰中消耗公司剩餘資金的「焦土戰術」,這種措施並不是任何情況下都適用。因為短期內股價也許會上升,但從長期來看,由於每股稅後利潤的下降,公司股價的上升只是暫時現象,因此若非為了應付非常狀況,一般無須採用股票回購。

B. 上港集團走勢

600018上港集團。該股近日股價回落到短線底部,周二低點獲得支撐,今日小幅走高,現價5.12。預計短線後市,股價將會走出回升反彈的走勢,在這其中,短線暫可看高到5.85(KDJ指標高程上的推算)。建議可以繼續持股,或還可在低位適量進行一個補倉的操作,完全可以開始看好該股走強回升的後市短線走勢。以下為附文發送的一條近日市場的看點,以及操作上的建議,以供參考--- 【大盤觸底探明底部,節前企穩小幅走高;後市短線開始走強,節後積極樂觀看好】節前最後一個交易日,小幅高開後全天指數在昨收盤價之上運行,振幅接近50個點,終盤以2779.43點報收。由於承接意願恰強人意,指數上未能更多地上拓空間。前市來看,大盤已經構築了頭肩底的形態,點位已處短線低位。可以認為,股市繼續出現較大下跌的可能已經很小,節後企穩成為大概率事件。只要不出現意外事件,而新股發行又能夠比較有序,那麼10月股市很可能出現反彈。在以往的八個年頭里,長假前後,分別各有四個上漲、四個下跌之情結背景下,不必在低位恐慌,也不必過分看空。應該在看清市場態勢的情況下,堅定持股的信心,不去參與殺跌一族。從總體來看兩市成交量的急速萎縮表明這種殺跌動能的持續性將十分有限,後市進一步大跌的概率不大,操作上盲目殺跌並不可取,反而應該在盤中快速殺跌的過程中,適當布局一些潛力品種。前市來看,經過多日的陰跌,上證指數從3068點下滑到周一低點的2712點,跌幅已達百分之十,因此可以認為短線低點已經探明,以此低點為支撐,大盤將會走出企穩反彈、走強回升的走勢,後市短線反彈的高點,將會在平行劃線的3180點。在此點位之下,即使還有小幅下跌,即可以看成是空頭陷阱。因此作為散戶來說,可以袖手隔岸觀望,而還去盲目殺跌,得不償失,實不可取。接下來幾天的盤中震盪行情,是投資者調倉換股、汰弱留強、避高選低的機會,投資者可逢高賣出主力出貨股,減少損失,在即將回調到位的後市,選擇低位個股和布局業績成長股,等待後市大漲挽回損失。尤其今年再見新高的可能性只會是為零。 尤其是當前市場的環境較上半年已有所不同,不會再有那種單邊上揚的走勢,操作上仍宜謹慎,而在短線反彈高點之前,大盤的震盪將會加劇。另有,上半年的市場行情,是為資金推動型,而年內高點出現之後的市場行情,將會是業績支持型的,這不能不說是在炒作特點上的戰略性的轉移。再加上盤中個股也已經是百分之九十八的比例,先後有了年內高點,後市就將難有新高。建議在看清市場所處位置和後市走勢趨勢的情況下,及時或還可在短線觸底即將反彈的底部補倉,還可即時擇股介入做多。即使做多,也還要迴避正在回調的、短線反彈到位的品種,重點關注回調到位的、和大盤聯動的、短線底部蓄勢充分的個股。但是,要短線小幅看多,期望不宜太高。短線底部整理充分的個股推薦:000553沙隆達A。該股周一跟隨大盤破位下行,周二探明了6.51的低點,現價6.67。後市就即將企穩反彈,在這其中,暫可看高到8.00。建議可在目前的低位區域介入,隨後開始看好該股走強回升的後市短線走勢 。

C. 法人大量拋售股票意味著什麼

法人(能獨立承擔……的經濟組織)不能拋售股票。


應該是問股東大量拋售股票:


首先,集中拋售大量股票必然要拉低市場的股價。


第二、後期影響和拋售大量股票的股東數量和種類有關,

  1. 限期股(高管股、職工股、激勵股),在解禁後被集中拋售,雖然會拉低股價,但後期影響較小(需和企業和市場的其他狀況結合),不能說明什麼問題。

  2. 莊家(在股市以盈利為第一目標的大股東)拋售大量股票,可能是逃跑套現(市場動盪不明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技術操作需求(倒庄、降低成本、做曲線、吸引散戶……)

  3. 本身股東,特別是主要股東、大股東(必須經證交所批准)集中拋售大量股票將產生重大影響,甚至是企業的存活。除非股價異常高位需要大股東拋售股票平抑股價外,這些不會集中大量拋售的。

  4. 個別股東的拋售,和限期股相似有影響但不大。

  5. 股東拋售的作用,對市場的影響力按散戶、高管、股東、主要股東、莊家、大股東的次序,逐步遞增。

D. 上港集團最近的漲幅是多少

600018上港集團。該股在前日的低點觸底以來,有了多個交易日的震盪上行,上周五有所回落,但短線還未反彈到位,現價5.94。KDJ指標處於次高位向下的位置,預計短線後市,股價還將會小幅下探到5.92的底部震盪,然後返身向上,回升反彈到6.12,其中線的走勢,在經過短期的整理蓄勢後,還將會走高到6.25(KDJ指標高程:股價對位所做的預測推算)。後市的下調幅度不大,建議還可繼續持有,先期保持觀望,在其回調到位後,然後才開始短線小幅看多,中線在其小幅下調的重新走強中看多。以下為一條近日市場的看點,以及操作上的建議,敬請連同關注--- 【大盤還將溫和上漲,不會大起大落;短期窄幅震盪,難有大漲的表現;整理完成蓄勢,方可選擇突破】(以下篇幅的基本市場資訊來自騰訊財經,關鍵觀點本人給出,另含個股推薦) 本周五(1月15日)。今天大盤溫和上漲,各常用均線系統已經交織在一起,短期內大盤將面臨方向選擇;回顧盤面,個股盤中漲跌數量各半,但是我們明顯看到前期大漲的通信,3G板塊目前已經告一段落,而機械,地產,智能電網較為活躍,隨著年報的不斷更新,很多股票的實際業績已經大變臉,有很多預虧的股票,在新的業績報中已經明顯的修正為預盈,這就使得市場給這些股票重新估值的機會,而大盤目前的熱點已經悄然的轉換,高轉送概念的股票已經是近期的熱點,盤面我們看到,卧龍地產,卧龍電氣,大龍地產等一批業績預增的股票表現非常搶眼,預計該概念的股票後期還將表現一段時間,總體來看,今天市場人氣表現依舊較為平淡;截至收盤,大盤報收3224.15點,漲幅0.27%。 技術面:今天大盤報收十字線,縮量說明市場目前已經在猶豫,買盤不肯進,拋盤捨不得拋,但是令人欣慰的是今天的收盤價已經站上布林線的中軌道線,多方力量稍微佔一點優勢,但是量能不足也是令市場較為擔憂,面對目前滬指均線雜亂交織粘合,大盤近期或將面臨方向選擇,投資者要淡化大盤的指數的漲跌,重點關注個股方面的行情。 目前上證指數的KDJ指標處在次低位向上,預計短線後市,還將會小幅上行,上漲到3300點,期望不宜太高。不排除大盤將會進行一個三角形的整理,振幅越來越小。後市的指數盡管沒有大起大落,但是,盤中依然有個股和板塊的行情,依然呈現輪動的表現,顯得出多頭暗涌,異彩紛呈,亂花漸入迷人眼的狀態。由此來說,投資者盡可以淡化指數,將重點關注,放在個股輪動的行情和板塊熱點的題材上。 操作上,有了深幅回調的個股,還可以准備低位補倉,以攤低交易的成本;有一個月到三個月長期橫盤整理蓄勢的個股,還可繼續持有待漲。短線升幅較大,可以逢高派發或者減持,還可關注部分回調到低位的個股,或者繼續持有短期升幅不大的個股,還可持有等待補漲,以及繼續持有還在強勢上漲的強勢股。但要保持一定的倉位,追高的投資者還要謹慎一些。逢高減持一些今年以來反復炒作的、升幅過高的個股。 大盤的中線走勢,是為底部抬高的箱體震盪走高,呈現逐步推高的走勢形態,虎年的反彈高點,將會高於牛年,震盪的區間在29.00到4000之間。因此,中線操作,不妨積極樂觀一點,在操作上不妨重倉一點。 【開始走強個股推薦】600325華發股份,該股在前日高點有了二十多個交易日的大幅走低,本周四低位觸底回升,現價16.99。KDJ處在低位向上,後市短線的反彈,將會達到18.50目標價位,中線的走勢,在經過整理蓄勢後,將會走高到19.30。建議加以關注,不妨適量介入。

E. 員工通過合夥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按自身意願隨時變現嗎

不能隨時變現。要經過合夥公司一定的程序審批同意。

F. 上港集團職工股拋光了嗎

上港集團職工股拋光了嗎?

~~~~~~~~~~~~~~~~~~

這個很重要嘛!!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職工股都不會拋光的!!

小散能做的也只是順勢而為!!

我看了看這票的日線圖!!這票做波段還是有不錯的收益!!


G. 公司上市員工有股份嗎

你看看公司給過你股份嗎,如果沒給你,就沒有了

H. 現在已經上市的所有股票,公司內部有不向外流通的,或是不允許向外拋售的股票嗎佔多大的比例

大小非就是這類不能流通的股票總稱,單一股東持股超過5%就是大非,小於5%的就是小非

根據股票的持有人的性質,又可以區分成國家股、職工股等不同類型

價格的話不同的股東是不同的,比如那些在公司成立的時候就是股東的,持股價格都是1塊,後來進入的股東,成本可能比這個高一些,但是一般也不會高過購買當時的凈資產價格,按照現在的情況看,持股成本都是遠遠低於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的

I. 上港集團這個股現在怎麼樣呀

1,我們沒有發現支持公司近期股價大幅上漲的基本面理由,市場因素可能是主要原因。首先,經過上港集箱原流通股東現金對價的實施,現有流通股東總體對公司或股價懷有良好預期,持股心態比較穩定;其次,周一公布的上港集團三季度報告顯示,公司2006 年業績可能超出市場預期10%;三是近期市場大盤股普遍上漲,而公司上市後是A 股市場總市值排名第6 的大盤股,受到相關帶動的可能很大。

2,上調公司2006 年業績預測4%。根據集團三季報,公司集裝箱吞吐量增幅達到19.8%,略超預期。預計公司2006 年經常性業務凈利潤將達到30.6 億元,超過公告預測11%,綜合考慮集非經常性收益和應收款計提准備等因素,實際凈利潤在30.3 億元左右,相當於每股收益0.144 元。

3,公司2007 業績如大幅超出預期將主要依賴費率提升。2007 年公司集裝箱業務增量帶來的增量收益不大(增量主要在洋山二期上實現),散貨業務毛利可能有所下滑(搬遷到新碼頭折舊成本上升)。公司業績大幅增長將主要依賴集裝箱費率的上調,但是目前沒有跡象表明費率將會上調。

4,公司2007 年實行再融資的可能性很大,公司本次換股上市沒有再融資,而在建項目投資較大,公司2007 年實施大規模再融資的可能很大,再融資的攤薄效應將使每股收益增長預期下降。

5,建議中性評級。公司最新合理估值在3.75-4.16 元,目前股價略偏高。考慮大盤股走強的市場背景,股價後續仍可能繼續沖高,建議逢高減持。

J. 什麼是國有股減持

國有股減持問題綜述

內容提要:我國在創建股票市場伊始,基於對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過高會使國家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國家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國家股、法人股為非流通股,這種股權結構曾在一定意義上促進了股市的形成和發展。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股權結構已日益顯露出其弊端。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上,首次明確提出「選擇一些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前提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所得資金用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對此,國內許多專家和學者先後都發表了許多觀點和見解。本文就是對他們的觀點和見解進行綜述。

國有企業改革能否成功,不僅影響到中國經濟建設的全局,而且也是整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成敗的關鍵。為了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對國有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中央指出國有經濟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並針對國有企業負債過高的情況,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上,首次明確提出「選擇一些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前提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所得資金用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圍繞以上問題,國內許多專家和學者都先後發表了許多觀點和見解,現綜述如下:
一、國有股減持的背景
國有股減持,是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關於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若乾重大問題決定》中提出來的。全會確定了國有經濟調整戰略的「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指導性方針,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作出了正確而現實的選擇。而對於股權回購或股權轉讓,《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但是,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和股票計劃額度管理原因,我國現行上市公司的股本結構普遍存在國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但國有股、法人股在總股本中所佔比重過大的問題日趨突出,因此國有股減持也是勢在必行。
據有關資料統計,截止到2000年12月31日,滬深股市發行的總股本已達3709億股,市價總值已達48473億元。其中,滬深股市的流通股僅為1329億股,占股本總額的35.8%;流通市值僅為16219億元,占市價總的33.46%。有2380億元的國有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內部職工股、轉配股處於沉澱狀態,占股本總額的64.2%;不流通的股票市值高達32254億元,占市價總值的66.17% 。國有股具有明顯的絕對控股地位。而國有資產的所有者缺位問題因其公共產權性質,不可能從真正意義上得到解決。因此,有一種觀點認為,所有者在事實上的不在位導致了國有財產權利的私人化和財產責任社會化,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直接造成嚴重的腐敗、數量驚人的國有資產流失和大量的經濟犯罪。顯然,解決「所有者缺位」現象已成為解決問題的關鍵。「減持國有股」方案的推出正符合這一思路。通過國有企業中國有股比重減少而引入其他形式的股權,將股權結構分散化,便可以合法地削弱國有股的控制權力度,使我國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逐步趨於完善。
從一般意義上講,國企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微觀的、宏觀的、內部的、外部的各項配套改革。但是,改革必須抓住核心問題,而這一核心問題就是「產權」。因此,國有股減持不再是以往僅僅局限於國有企業的內部經營機制轉換方面,否則便毫無改革的時代價值。國有股減持的實質就是從產權制度上實行非國有化改造。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指出:產權的市場化是市場經濟高度發展與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從國際經驗看,投資業早已脫出了從屬於產業資本,為產業擴張提供融資服務的地位,發展了專門從事產權交易和產權優化重組的一個獨立領域;從我國的情況看,產業結構升級、國企業改革與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促進間接投資向直接投資轉化等發展與改革目標,也迫切需要有專業化市場主體承擔產業再組合的職能。國有資產轉變為國有資本並實現為可交易,這本身就意味著產權交易的金融化。
因為市場經濟的本身就是不同產權主體之間的交換關系,沒有獨立分散的產權主體,也就沒有真正的市場經濟。而市場經濟又是以民營經濟為主體,而不是政府經濟為主體。因此,有種觀點認為,產權改革是國企改革的「綱」。造成國企困難的原因,除了政企不分,責權不明,關鍵不在國企過於龐大,包羅萬象,戰線過長。所以,只有通過減持來改變國字型大小,「降格以求生存」,才有可能解決國有企業投入大產出少的現象。不難想像,通過國有股比重降低及社會公眾股上升,可逐步實現充分發揮和利用非國有股權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同時弱化國有產權代表的不利作用,使公司治理結構得到實質意義上完善。
二、國有股減持的目的
減持國有股作為深化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基本目的在於實現「政企分開」,轉變企業運行機制,使它們能夠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的一個經濟主體,為實現經濟體制的根本轉變,為建立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奠定必要的微觀基礎。專家們指出,自70年代末提出企業改革以後,實現「政企分開」就一直是國企改革的一個基本問題,但受國有產權的制約,政府部門既是國企的所有者又是行政主體,政企始終難以分開,而政企不分,企業的運轉機制就改不了,經濟體制就不可能轉變,市場經濟新體制就難以建立。據此,專家們還認為,減持國有股不應簡單停留在「減持」上,而應從政企分開,企業運行機制是否轉變的實效出發,具體討論減持國有股的數量關系。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培育多元化投資主體是黨的十五大提出的重大改革思路之一。理順產權關系的核心是產權清晰。產權是法定主體對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收益權的總和。實現股權多元化的目的在於降低國有企業的負債水平,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規范企業的治理結構,調整經濟資源的戰略配置,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
在國家信息中心完成的一份建議報告中提出,國有股減持後所得收益應主要用於社會保障體制的建立,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保障環境。就這個問題,中國人民大學的經濟學專家吳曉求也認為,當前我國社保問題日趨突出,國有股減持雖然從根本意義上說不是國家套現過程,但客觀上提供了套現的可能,從而利用國有股減持的「套現」機會,為補充社會保障資金的巨大缺口也成為現實的選擇。
三、國有股減持的意義
有關專家指出,《決定》首次明確提出「減持部分國有股」,作為國有經濟退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舉措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1、體現利用國有股調控經濟的政策手段。利用證券市場上資本流動配置的規律,對經濟進行調控,是世界各國(地區)政府採取經濟方式干預經濟運行的常用政策手段之一。通過對證券市場中一定規模國有股的吸納或減持,可以明顯地調節市場資本流向,適應地引導資源配置方向和結構,穩定股市大盤指數和股票價格,1998年香港特區政府果斷介入香港股市,投入大量資本吸納股票,阻擊國際游資的襲擊,以穩定股市乃至整個經濟局勢,就是一個經典範例。
2、增強國有資產存量的流動性。龐大的國有資產存量處於凝滯狀態,是國有資產配置和運行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也是長期以來改革的重點內容。迄今為止,圍繞盤活國有資產而進行的眾多改革行動收效甚微,就在於在資本市場不夠發達的背景下,難以低成本地對龐大而復雜的資產存量定價,缺少使資產有序高效流動的機制,從而使國有資產在流動中不是流失就是重新陷入凝滯。利用證券市場靈敏的定價機制和有效的資本流動機制,是在一定程度上和適用范圍內滿足國有資產流動性需求的必然選擇。因此,國有股的減持和吸納,對於推動國有資產依照市場供求關系流動、交易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3、為公眾流通股、法人股、國有股走向統一奠定基礎。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國證券市場從其誕生的那一天起,就同時存在著三種不同性質的股票,即公眾流通股、法人股和國有股。目前後兩種佔有較大比重的股票不能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由此導致了中國證券市場的種種怪異現象和運行弊端,影響著上市公司和社會投資者的行為方式和道德規范,嚴重阻礙了證券市場向著持續、規范、健康的方向發展。如何盡快使三種股票統一流通,又不至於影響股市的穩定成長,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發展中最重大的問題。適當減持國有股,為逐步取消三種股票的差別,走向統一流通、同股同權、同股同價,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將減持國有股看作是中國證券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4、真正實現國有控股企業股權多元化的功能,形成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從現階實情況來看,不少國有企業雖然經過股份制改造,成為上市公司,在形式上完成了向現代企業制度的轉變,但是由於國有股比重過大,使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大小股東的權力嚴重不對等。一些股份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成為國有大股東的「一言堂」,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激勵、約束、信息功能並沒有真正得到體現,運行機制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甚至出現向傳統國有企業回歸的現象。藉助國有股減持,可以進一步促進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善股權結構,增強非國有股東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動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化。
四、國有股減持的原則
選擇部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適當減持國有股,應在不影響國家的控制權為前提,在這個總的原則指導下,專家們普遍認為,作為一項政策性非常強的長期改革措施和調控手段,在具體操作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有利於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與全面發展。國有股的減持,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證券市場中證券與資金的供需狀況,對證券市場的運行產生重大影響。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國企改革的順利進行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都離不開證券市場的支持。因此,國有股減持的首要原則是必須有利於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與全面發展。
2、有利於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積極穩妥地實現退出目標。針對國有資本退出的基本原則,在改革和發展的動態過程中適時、適量地減持國有股,使其在逐步退出過程中可以從國有資產的增值中獲得最大的轉讓收入。同時,在國有股減持過程中既要防止各種非法手段,合謀侵吞或轉移國有資產,又要防止利用各種不正當手段,蓄意製造新一輪市場「圈錢運動」,擾亂金融秩序,進行非法交易,坑害廣大股民,從而敗壞交易信譽和市場聲譽。
3、有利於增強國有經濟的整體控制力及資源的配置效率。由於歷史的原因,造成國有經濟在結構和布局上存在缺陷,導致國有經濟戰線過長,資源配置效率極為低下。因此,減持國有股必須要與國有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加快國有企業戰線重組步伐,提高國有經濟的整體控制力及資源的配置效率。
4、有利於國有企業調整財務結構,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投融資體制以及「撥改貸」改革的影響,國有企業普遍負債率過高、財務結構不合理,並成為其盈利能力和競爭力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國有企業中許多具有良好投資回報的項目,由於過高的負債率、導致投產之日就是虧損之時,減持國有股需要充分考慮國有企業財務結構調整的迫切要求,要與降低國有控股企業的負債水平,提高其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結合起來。
5、有利於吸引社會投資者進入國家獨資的產業,建立起面向全球性競爭的企業戰略聯盟。長期以來,中國大多數關系國民生計的基礎產業,如通訊、金融、電力、鐵路、公路、航空、石化等基本只是國家獨資經營,其他社會資本被排除在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快速發展的這些產業將進一步面臨投資瓶頸,繼續由國家單獨承擔明顯力不從心,也不利於社會資源的高效利用。同時,中國加入WTO指日可待,這些產業對外資開放迫在眉睫。因而,減持國有股要有利於盡快地吸引更多的其他國內社會投資者進入這些領域,通過股權多樣化來共同建立起面向全球性競爭的企業戰略聯盟。
6、有利於建立起一種長期的經濟政策調控手段,不斷積累調控經驗。國有股不但可以減持,而且可吸納,有進有出,這並不是一項在特殊時期內暫時的應爭性改革措施,而是要作為一種調控經濟的政策手段加以長期使用,是關繫到搞活整個國有經濟,推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重組,調整好國有經濟布局的大事。國有股減持必然會涉及到證券市場的波動,也意味著國有資產存在形態轉變和運行空間的轉移,影響面甚廣,要充分估計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預先要有相應的對策和防範措施,還要注意其他改革與發展措施相配合,避免單打獨進。
7、適應於法律規范的建設和資本市場的發育狀況,減持方法上不拘一格。減持國有股,可以從存量和增理兩個方向上進行。也就是說,國有股減持不僅可以表現為國有股總量的減少,而且可以反映為國有股相對比例的降低。根據中國目前的法律規范和資本市場發育狀況,減持國有股可以採取的一般方法有:直接注銷部分國有股份、國有股份回購、國有股轉為優先股和債權、直接出售國有股、增發社會流通股、發行可轉換債券、引進戰略投資等等。
五、國有股減持的可行性
我國在創建股票市場伊始,基於對國家會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權結構這種制度安排隨著時間的推移,規模巨大的國家股、法人股不得流通,已日益顯露其弊端,並越來越成為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和股票市場發展的一大障礙。為解決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問題,有關專家就國有股減持的可行性進行了如下分析。
首先,國有股的減持不會削弱有經濟的主導地位。這是因為:有國股減持只是為國有股取得流通的屬性,並不意味著國有股的必然出讓。在國有股權取得流通但不出讓的情況下,國有股的流通自然與私有化毫無關系。在國有股出讓的情況下,雖然在企業的策觀運行上造成了部分國有企業的民營化,但從整個宏觀經濟來看,國有股權的出讓只是國有資產形態的轉化,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並沒有因此而降低。這樣國有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於急需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經濟具有優勢的領域。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並不僅僅看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數量比重,而更應該看重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長期穩定中所發揮的實質性作用和國有資本的控制力。況且,通過減持國有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國有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不合理帶來的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和企業經營效益低下的問題,改善國有企業形象,提高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有利於國家集中資源,使得國有資產的增值潛力得以發揮。
其次,國有股減持在技術是可行的。專家認為,目前,國有股減持的真正難度與其說在理論上,不如說在技術上,它所面臨的最大難點就是股市的承受力,缺乏足夠的資金來源是影響國有股減持的一個主要原因,清華大學朱武祥教授曾做了一個模型分析,對於單只股票假設其非流通股比例60%,若通過上市釋放10%的非流通股,則其股票價格將下跌5.76%,相當於正常的下跌幅度;若釋放17.5%,股票價格下跌10%,為目前跌停板水平,若全部上市流通,則股價將下跌35%。由此可見,目前不宜在短期內大規模通過股票市場釋放流通股,但通過股票市場釋放15%左右非流通股是可以接受的,其餘部分可分批通過一些上市途徑進行釋放,關鍵是要保持非流通股釋放規模與入市資金規模匹配。
六、國有股減持的途徑
國務院體改辦有關人士表示,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的一般規律,結合我國國情,國家減持國有股主要有五種途徑。
1、國有股配售。國有股配售是將上市公司的部分國有股權定期出售給特定投資人,使其國有股逐步實現上市流通。國家採取這種方式減持股既可以及時套現資金,又可以使國有資產增值。
2、股票回購。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回國家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然後注銷。由於在早期上市公司國有持股比例普遍較高,回購的餘地很大,回購國有股一般不會使國有股東喪失控制權。同時,回購國有股可以使投資者從每股收益提高而上升的股價中獲利,對國有股東來說,轉讓也使其盤活了手中無法變現資產,取得了現實的收益,又不會對市場產生過大的資金壓力。
3、縮股流通。縮股流通是指上市公司將現有的國有股按當初發行價進行並股,轉由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然後上市流通,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的國有股及法人股,在第一年不得出售,從第二年起必須提前六個月公布擬出信股票種類及數量。國家如果要退出某些行業式公司,可以將股份合部出售給戰略投資基金;如果不想退出,則可以長期持有,保持相對控股。
4、拍賣。一般來說,企業破產、清產時才採取拍賣形式,其實拍賣也可以作為國有股減的途徑之一。對於國家來說,拍賣可以及時兌現資金,雖然拍賣成交價將由市場來定,但國有股可設定一個不低於將資產的起價,國家不會因此造成損失。
5、股權轉債權。股權轉債權的具體辦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國有股權轉為債權。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債務,既可以分期償還,又可以通過可轉換債券形式上市交易,具體轉債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確定。
另外,中國改革研究會會長楊齊賢表示,國有股減持不要局限於一種途徑,可以採取幾種辦法分別試點,探求出減持的最佳途徑。為減輕國有股減持的包袱,可考慮對新上市的A股公司實現全部流通。吸引外資由購國有股,將國有資產對外資開放。國有股的減持應法制化,應通過立法的形式損作。財政部研究所有關專家則建議,國家有關管理部門應盡快根據不同產業確定出不同類企業的減持比例。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梁定邦也曾表示過,中國可考慮成立類似香港的盈富基金,建立一支大型基金來解決國有股的問題。
應該看到,減持的方法雖不少,但各有優劣利弊,有的本身還不夠成熟,有的市場條件還不允許,有的還需要相應的法律和法規或其他配套政策措施作保障,需要指出的是,在特定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這些方法既可以分別單獨使用,一些方法也可以同時採用或組合採用,還可以考慮在不同時段運用不同方法。因此,必須結合目前的市場環境和條件,採取穩妥推動、循序漸進的方針,分階段有重點地進行。應當從局部試點著手,取得經驗,獲得成效後再全面推開。
七、國有股減持的范圍
所有權結構,實際上是控制權與流動需求(效率)之間的權衡。對國有經濟而言,需要根據其私有收益選擇所有權結構。國有經濟的私有收益,實際上涉及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的基本性質,主要取能和作用范圍。也就是要確定國有經濟在哪些行業或領域需要保留和發展,確保公有制的主導地位,其中哪些領域必須占據控制地位或應該退出,讓各種所有制經濟開展市場競爭。這正是目前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改組國有企業的著力點。
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有四大類。
1、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這些行業中的國有企業,其首要任務是保障國家和社會的安全,效率或盈利能力如何,必須以完成這一任務為前提。具體來說,有重要的軍事工業、核工業、特種印刷企業等。
2、自然壟斷的行業,在這些行業中,自然壟斷的性質決定了國有企業要保持較強的控制地位,這樣會利於國家對自然壟斷的規制和調控,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這類行業主要有5個,即基礎電信、鐵路、電力、煤氣和自來水工業。
3、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這些行業中的國有企業是要滿足社會的共同需要和公民的某些需要,不純粹以盈利為目的。主要有大型水利設施、環保設施、城市公共交通等,以及金融和保險業中的一部分。
4、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重要骨幹企業。之所以要在這些產業中使國有企業成為重要骨幹,是因為要以國有經濟的力量和優勢保證在國家層次上的產業競爭力和高新技術領先性。如大型油田、大型礦山、大型鋼鐵、大型石化、汽車製造集團、大型建築公司、重要的國家實驗室、重要的電子企業和機電設備製造企業等。
專家們普遍認為,在第一類行業中,只有國有企業能夠參與有關經營活動。而在第二類行業中,有些國有企業可以占據絕對控制地位,也可以處於相對地位,有些行業不必絕對控制,可以相對控制,同時允許非國有企業進入。第三類行業由於難以盈利或盈利甚微,只有國有企業才會成為經營者。至於第四類行業,必須保留和興建一批國家絕對控制的或相對控制的企業,但沒有必要實行壟斷,只要非國有經濟有能力且願意參與發展,應該允許並鼓勵其進入。
除上述行業和領域之外,在一般競爭性行業、市場化程度高的行業,應該動員、鼓勵和支持非國有經濟進入並在其中發揮優勢,國有經濟原則上應該逐步收縮或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