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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紅董事會決議通過

發布時間: 2022-04-21 16:26:44

1. 求教關於股票分紅問題

公積金高的具備轉股能力,未分配利潤高的具備現金分紅能力,兩者都不具備的傾向送股。
樓主說的該股只能說具備分紅擴股的條件,至於分不分紅,怎麼分,具體要看公司董事會提議並股東大會通過決定,如果董事會不提議就沒有用。
從以外例子來看,新股相對老股,中小板相當於主板,小盤股相當於大盤股更具備送股轉股能力,另外重組股,因為大資產,小股本容易送股,地產股,零售股因為業務擴張,有股本擴張願望,比較容易轉股。而現金牛公司比較容易現金分紅。
今年做過定向增發,有機構參與認購的,很可能公司出高送轉預案,配合機構拉升。比如000725雲維股份,600435中兵光電,600522中天科技,600893航空動力,可以重點關注。

2. 股票能否獲得分紅

買股票當然能獲得分紅,只要相關上市公司有分紅方案且該方案在股東大會獲得通過,等到相關的分紅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就能獲得分紅。
如果上市公司不分紅並不違法,原因是相關的法律並沒有要求必須分紅,若相關上市公司長期業績不好,很多時候都不進行分紅的。
一般來說有些上市公司最多是一年分兩次,中報時公告分一次,年報時公告分一次,較多的是在年報時公告分一次,也有不少上市公司長期不分紅。

3. 股票的分紅是有董事會決定還是股東大會決定有的公司常年不分紅!

這個是由股東大會決定董事會執行。有的企業處於上升期也是不分紅的。

4. 股票股東大會決議後多長時間內必須對股票進行分紅除息

如果分紅的是年報業績 基本在一季度數據公布之前決議 半年報之前分紅 具體沒有規定

開股東大會後分紅:
1、股票的分紅,一般是採取自動到帳方式,無須自己操作。
2、分紅的時間一般在:半年報、年報公布的同時公布分紅預案,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
3、一般很少有在公布季度報表的時候分紅,分紅的扣稅是根據持股的時間長短等也是自動完成。
4、只要在公布的分紅 「登記日」 當天、或之前買入並持有的,都可以參加分紅,「除權日」 之後買入股票則不能享受分紅。

5. 股票分紅需要什麼條件

股票分紅需要的條件是:
1、公司盈利,符合分配利潤的條件;
2、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通過向股東分紅的決議;
3、公司已經彌補了擴損和提取了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6. 有限責任公司分紅在股東會議決議通過後最遲多久必須執行

股東的權利知情質詢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決策表決權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出資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股東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收益權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的剩餘資產。 強制解散公司的請求權《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東代表訴訟權「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又怠於行使起訴權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 (1)機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別於共同訴訟(代表人訴訟)以及集團訴訟。 (2)原告資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3)被告范圍:一類是《公司法》第152條規定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另一類是第152條第三款規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符合條件的股東也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這里的「他人」應當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業,例如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或不法侵佔公司資產的債務人等。 (4)責任事由:具有違反第六章規定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的行為(原因),該行為導致了公司損害結果的發生。 (5)舉證責任:在歸責原則上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告方舉證。 (6)前置程序:股東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應先徵求公司的意思,即以書面形式請求監事會(監事)或董事會(執行董事)作為公司代表起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他人。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依照上述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訴訟結果歸屬:歸屬於公司,而不是股東個人。股東只是按照其股權比例的數量在財務上分享因勝訴帶來的股東收益。 注意: 股東代表訴訟解決了過去在公司權益保護方面的主體的缺位問題。 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直接索賠權優先權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臨時股東會的提議召集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注意: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單獨股東權」,在股份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少數股東權」,以維護小股東利益。 編輯本段股東代表訴訟「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又怠於行使起訴權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 (1)機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別於共同訴訟(代表人訴訟)以及集團訴訟。 (2)原告資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3)被告范圍:一類是《公司法》第152條規定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另一類是第152條第三款規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符合條件的股東也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這里的「他人」應當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業,例如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或不法侵佔公司資產的債務人等。 (4)責任事由:具有違反第六章規定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的行為(原因),該行為導致了公司損害結果的發生。 (5)舉證責任:在歸責原則上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告方舉證。 (6)前置程序:股東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應先徵求公司的意思,即以書面形式請求監事會(監事)或董事會(執行董事)作為公司代表起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他人。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依照上述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訴訟結果歸屬:歸屬於公司,而不是股東個人。股東只是按照其股權比例的數量在財務上分享因勝訴帶來的股東收益。 注意: 股東代表訴訟解決了過去在公司權益保護方面的主體的缺位問題。 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直接索賠權。 優先權。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臨時股東會的提議召集權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注意: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單獨股東權」,在股份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少數股東權」,以維護小股東利益。 2.股東的義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 股票分紅決案確定到實施,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董事會提出分配方案為預案,必須經股東大會通過形成決議。一旦分配方案經股東大會通過後就會很快實施了。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8. 股票分紅,需要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做投票嗎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1 公司當年有利潤;2 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1 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3 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2 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 現金分配方案 或2/3 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股票分紅中送紅股是上市公司將本年的利潤留在公司里,發放股票作為紅利,從而將利潤轉化為股本。送紅股後,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的總額結構並沒有發生改變,但總股本增大了,同時每股凈資產降低了。

股票分紅的轉增股本則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金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紅股相似。

簡單而言:送股是將利潤轉為股本。轉增是將資本公積金轉為股本。但對於我等小流通股東,形式上是一樣的,持股量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