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持股計劃一般收益能達到多少
如果企業的效益好,收益就會好。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包括兩種類型:(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ESOP(Employee StockOwnershipPlans)即員工持股計劃,又稱之為員工持股制度,是員工所有權的一種實現形式,是企業所有者與員工分享企業所有權和未來收益權的一種制度安排。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或股權)而擁有企業的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是使員工成為公司的股東。
2. 員工持股分紅權激勵有哪些方式
通俗的來說,擁有某個公司的股權(股票)意味著公司這個酮體的某一局部被你給承包了。
你對這一局部的核心權益有:
投票權:舉手錶決,參與公司決策
分紅權:簡單來說就是分錢
增值權: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公司更加值錢了所以你手中的股權也就跟著漲價了
處置權:能賣、能抵押、還能送人。
除此之外,還有知情權、查詢權、質詢權、建議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提案權、提名權等權利。
通常,當老闆的最願意給的是分紅權,其次是增值權,不願意給的是投票權。
正因為股權代表著上述各種權益,因此對上述各權益「挑挑揀揀」、「排列組合」、「摩擦摩擦」後,各種股權激勵方式就誕生了。
1.分紅權
簡單來說就是公司將可分配利潤的權利獎勵給企業的高管與核心骨幹。
正常情況下,公司賺錢了,扣除了亂七八糟的成本、法定公積金、稅費後,老闆們可以按照自己對公司的持股比例進行分紅,但法律允許公司內部不按照持股比例進行分紅,因此便有了賦予員工分紅權的這種激勵方式。
舉個例子,A公司有倆股東,50:50的持股比例。某年公司發達了,一共賺了2塊錢,正常情況下大家你一塊我一塊就拉倒了。但這倆股東採取了分紅權的激勵方式,決定自個倆人只分5毛,其他5毛給表現好的員工。
這個就是分紅權。
2.增值權
增值權說的是公司賦予激勵對象一種權利,如果公司估值(市值)上升,激勵對象可以通過行使該權利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的收益。
激勵對象無需為購買股權付款,行使權力後也不實際擁有股權,整個就是完完全全模擬股票市場(公司估值)價格變化,在規定時間段內獲得由公司支付的行權價格與行權日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
即:被激勵對象的收益=股權市場價格-提前約定好的行權價格。
是不是,有點空手套白狼的感覺?
3.分紅權+增值權
如題,混合拳。具體含義為前兩倆方式所疊加。
採用這種組合拳方式,最知名的公司是:華為。
4.現股(員工持股計劃)激勵
這是真愛,有兩種表達方式。
一種是老闆直接給股權,還親自陪員工去工商局登記,這種情況屬於極少數,遇上這樣的,啥也別說了,干吧。
另外一種是員工持股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是現股的一種,和前面所說現股的區別在於,現股是在一級股東層面對公司直接進行持股,員工持股計劃是在二級層面對公司間接持股。通常老闆會拉上一幫被激勵對象共同設立一個有限合夥企業,然後老闆當GP(有限合夥人),其他人當LP(有限合夥人),這個有限合夥企業作為股東對公司進行持股,員工按照老闆給到的股權比例在有限合夥企業里頭按照對應股權比例分配合夥企業的持股份額。
採取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依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GP負責合夥企業的日常經營,大事小事都能說了算,而LP則不行。
可以說,有限合夥企業中的LP身份,限制了你對公司運營權的想像力……
5.限制性股權
跟現股的區別在於,多了限制性三個字。
限制性通常會在時間上、投票權上進行限制。比如說限制期是4年,雖然工商登記上來被激勵的人是股東,但這其實是假·股東。因為你跟老闆私下約定了鍾聲,因此每年只能實實在在的落袋為安25%,四年之後,你就是真·股東了。
想幹啥幹啥。
6.股票期權
這個應該是大家最早印象中的正經股權激勵了。
簡單來說,就是公司跟員工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約定某年某月某日公司因為某員工的優秀表現以及未來的巨大潛力因此公司決定授予他在未來的某年某月可以以某個約定好的價格購買公司授予的股權(股票)。
如果上面不加標點符號的句子讀的累的話我們看個例子:
A公司授予小白同學在公司上市時,可以以每股1塊錢的價格購買公司1萬股股票。
N年後,公司上市了,發行價格是100元。
思考很久後,小白決定行權,在不考慮稅費的情況下,小白的收益=10000*(100-1)。
是不是感覺很帶勁?
7.分紅轉實股
意思是,公司每年按照約定好的方式給你分紅,但你分紅後的錢只能用於購買公司的股權。
比較笨的方式是,錢給到員工個人,扣除個人薪資所得稅……後,以該扣稅所得額再購買公司股權。
推薦的方式是,將擬分紅的金額直接折算為對應股權,然後直接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結果是一樣的,但真的是能剩下好多錢。
以上7種方式是直接的股權激勵,後面再介紹3種變種的股權激勵方式。
8.設立並購基金
並購基金,聽著是不是覺得很牛逼?
簡單來說就是公司或大股東與激勵對象以及外部的各大土豪機構(如證券公司、銀行)一塊成立一個並購基金,對整個基金進行結構化設計降低投資風險,然後就……買買買。
買買買的對象通常是公司產業上下游或對主營業務有關的公司或項目,通過對被買的公司用心經營,在未來的某一刻,賣個公司……從而實現了激勵對象的獲利退出。
股權激勵有利於凝聚內部力量,並購基金可加速外延擴張,並購基金的股權激勵模式將兩者結合起來,是一種創新的股權激勵模式,但難度立刻也就上去了。
9.項目跟投
當公司擬啟動投資某個新項目的時候,給被激勵對象一個上車的機會。
虧了的話……大家都虧;賺了的話,大家一塊賺。
跟投方式在萬科地產運用的比較成功,萬科對每一個地產項目都設立為一家項目公司,在項目公司中,萬科出一部分資金,外部融一部分資金,內部員工跟投一部分資金,三部分資金一起來運作該地產項目,內部跟投操作方式是:
首先,確定跟投的上下限,再確定必須跟投的人,這些人一般是項目公司的管理人員和母公司對該地產項目應該承擔責任或者可以施加影響的人員。
其次,其他人主動跟投。採取這種方式,實際上既能解決激勵問題,又能通過約束將項目的利益關系人僅僅捆綁在一起;既能夠解決資金問題,還可以杜絕增加成本。
在地產項目開發完成後,通過項目的銷售實現退出。
10.內部孵化方式
內部孵化方式是鼓勵內部創業,比較典型的有:海爾、完美世界、愛爾眼科等。
以完美世界為例,完美世界的員工有思路、有產品後可以先成立工作室,產品形成產值後可以享有30%左右的分紅權;如果產品前景看好,可以成立獨立的公司,員工可以佔30%以上的股權;如果團隊和產品都特別成熟,在獨立融資的情況下,完美世界可以轉為財務投資人,讓員工有更大的許可權來運作該項目,甚至成為大股東。
3. 分紅股和股權激勵都有什麼區別
很多公司的發展都離不開員工的努力,同時,很多公司在創業之初也因為股東的大力支持才能獲得成就。一公司能夠順利發展下去,與它的分配模式是有很大關系的。分紅一定要分的及時、到位,股東們才有信心跟著你干;員工要有一定的激勵才有動力跟著你干。很多公司的負責人就是懂了這個道理,才會把公司繼續做大做強。但依然有一部分人不清楚分紅股與股權激勵有什麼差別,今天我們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這兩者的差別到底在哪裡。
每一個健康運行的公司背後,都有很多人付出的努力。我們不應該只看到這個公司風光的表面,有想開公司的人應該多看一些成功的案例,看看這些成功的人是怎樣運用這兩種方式讓公司蒸蒸日上的。
4. 關於員工持股股權激勵的形式有哪些
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業績股票
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e58685e5aeb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業績股票的流通變現通常有時間和數量限制。另一種與業績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類似的長期激勵方式是業績單位,它和業績股票的區別在於業績股票是授予股票,而業績單位是授予現金。
(2)股票期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目前在我國有些上市公司中應用的虛擬股票期權是虛擬股票和股票期權的結合,即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是一種虛擬的股票認購權,激勵對象行權後獲得的是虛擬股票。
(3)虛擬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如扭虧為盈)後,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其中有一部分屬於股權激勵收入,股權激勵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價折算成股票數量,在一定期限後,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據屆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7)經營者/員工持股
是指讓激勵對象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是公司無償贈與激勵對象的、或者是公司補貼激勵對象購買的、或者是激勵對象自行出資購買的。激勵對象在股票升值時可以受益,在股票貶值時受到損失。
(8)管理層/員工收購
是指公司管理層或全體員工利用杠桿融資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股東,與其他股東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從而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
(9)帳面價值增值權
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凈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凈資產期末值回售給公司。虛擬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以上第一至第八種為與證券市場相關的股權激勵模式,在這些激勵模式中,激勵對象所獲收益受公司股票價格的影響。而帳面價值增值權是與證券市場無關的股權激勵模式,激勵對象所獲收益僅與公司的一項財務指標———每股凈資產值有關,而與股價無關。
5. 員工股權激勵常見的持股方式有哪些
員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員工直接持股、通過公司間接持股、通過合夥企業間接持股三種。
1、員工直接持股的優缺點
員工直接持股的優點:
(1)稅負最低:限售股轉讓稅率為20%,如按核定徵收,稅率為股權轉讓所得的20%*(1-15%),即17%。如長期持股,限售期內分紅所得稅率為10%、解禁後分紅所得稅率為5%,是三種方式中最低的。
員工直接持股的缺點:
(1)對員工長期持股約束不足:目前國內普遍存在公司上市後,直接持股的員工股東一待限售股解禁即拋售的情況,一些高管甚至為了規避一年內轉讓股份不得超過年初所持股份25%的約束,在公司上市後不久即辭職,辭職半年後出售全部股份套現。這違背了公司通過員工持股將公司與員工的長遠利益捆綁在一起、留住人才的初衷。
(2)若員工在企業向證監會上報材料後辭職,公司大股東不能回購其股權。
2、員工通過公司間接持股的優缺點
員工通過員工持股平台公司間接持股的優點:
(1)相對於員工個人持股,更容易將員工與企業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在上市之前還可規避因員工流動對公司層面的股權結構進行調整,萬一向證監會申報材料之後過會之前發生員工辭職等情況,可通過調整員工持股公司股東出資額的方式解決。
(2)相對於合夥企業,公司的相關法律法規更健全,未來政策風險較小。
公司間接持股的缺點:
(1)稅負最高:不考慮稅收籌劃,股權轉讓稅負43.39%,分紅稅負20%,比員工直接持股和合夥企業間接持股稅負都高。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稅收籌劃,實際稅負可能會低於員工通過合夥企業持股方式,理論上股權轉讓實際稅負區間為5.65%~43.39%,分紅實際稅負區間為0~20%。
(2)由於是通過公司轉讓限售股,所有股東只能同步轉讓股權;
3、員工通過合夥企業間接持股的優缺點
合夥企業間接持股的優點:
(1)相對於員工個人持股,更容易將員工與企業的利益捆綁在一起,且在公司需要股東做決策時操作更簡便,大多數決議只需要普通合夥人做出即可。在上市之前還可規避因員工流動對公司層面的股權結構進行調整,萬一在向證監會申報材料之後過會之前發生員工辭職等情況,可通過調整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的方式解決。
(2)相比公司制企業,在稅收方面有優勢,在轉讓限售股時,營業稅及附加稅為5.65%,員工繳納5%~35%(按個體工商戶稅率繳納)或20%的所得稅(根據不同地區政策而定),加上營業稅及附加,合計稅負為10.37%~38.67%(按個體工商戶稅率)或24.52%(部分地區)。但如果稅收籌劃合理,通過公司持股方式的實際稅負可能低於合夥企業,且在實際操作中,公司的納稅時間一般延後,而合夥企業的納稅時間較早。
(3)由於有限合夥企業的特點,若公司實際控制人擔任唯一普通合夥人,可以少量的出資完全控制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間接持股的缺點:
(1)由於是通過合夥企業轉讓限售股,所有合夥人只能同步轉讓股權;
(2)如果按個體工商戶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較高(35%);
(3)目前國內合夥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仍不健全,實踐中,不同地區關於「先分後稅」的解釋、納稅時點等方面存在區別,未來面臨政策規范的風險。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更多股權相關問題歡迎隨時交流探討~
6. 股權激勵:想要激勵老員工,如何進行分紅股分配
分紅權激勵依據的是員工的人力資本貢獻,這就需要核定人力資本貢獻比例。首先,要明確企業的利潤是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共同創造的。
例如A公司2017年凈利潤1000萬元,物質資本佔40%為400萬元;人力資本佔60%為600萬元。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的貢獻比要根據具體企業而設定。其次,在明確了人力資本的總貢獻值後,需要進一步明確企業中每一個人的佔比。
這里需要指出,在衡量每一個員工的人力資本數額時,全職在企業任職的老闆也要統計在內。實際上老闆是人力資本最多的人,老闆即是物質資本投入者,也是人力資本投入者。
老闆之外的員工不是都有很多人力資本的,很多員工沒有多少人力資本。人力資本多少不是主觀臆測,而是靠業績考核考量出來的。
只要把每個員工的績效考核做好了,就可以向每一個員工分配相應的紅利。仍以上例說明,A公司2017年人力資本應分紅600萬元。
共有20名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總分超過80分,由該20名員工分享此600萬紅利。20名員工個人考核總分1200分,技術經理張剛個人考核分120分,張剛應分:120÷1200×600=60萬元。
利用上述分配思路,無論企業有多少員工,也無論是增加還是減少員工,都可用,而且公平合理。這就是動態分紅權激勵制度。
(6)員工持股激勵股票分紅擴展閱讀
退出機制
1、職務變動
以職務調整之日為原崗位在職分紅股截至日停止計算原崗位分紅,新任職崗位起始日確定股份數量開始計算分紅。
2、辭退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當年分紅及未發放部分取消。
3、因公殉職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殉職時間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給其指定繼承人。
4、喪失行為能力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5、退休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退休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6、死亡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死亡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7、刑事處罰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及未發放分紅。
7. 如何用員工持股平台實現股權激勵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通過員工持股平台間接持股進行股權激勵沒有法律障礙,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方式可行。以員工持股計劃作為激勵方式進行股權激勵可以由大股東自願贈予股票或非公開發行股票作為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且激勵計劃管理機構可以是公司內設機構,也可以委託外部機構、管理。
1、概念
對於我們創業者來說,不需要知道這么專業的定義,在此注意兩大要素:在母公司之外建立企業或公司,這個企業或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部分股權;一大目的:以員工激勵為目的。
可能有夥伴們會問:是所有的員工都需要把她放在員工持股平台當中嗎?不是。只需要把對您公司有價值、有貢獻、有資源、很重要的員工放進來,您可以直接稱呼他們為元老。
2、構成員工持股平台的條件
(1)員工不能直接持有母公司股權,必須間接持有
(2)只有正式員工才能參與股權分配,實習生、兼職、非公司內部人員不可以參與
(3)用於員工激勵的股份不能繼承,而且公司需要對其交易設置好限制條件
(4)被激勵員工不能參與母公司的決策(最多是可以選出員工代表參與)
(5)持股的員工是通過二次利潤分配參與母公司的分紅。
一次利潤分配,是當母公司產生了利潤之後,在約定的固定時間(一般為每年末)由員工持股平台先進行利潤分配;二次利潤分配,是在員工持股平台公司分配完母公司利潤之後,再按照被激勵員工所佔股份份額進行分紅。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於股改一件事。
8. 員工持股怎麼分紅
員工有三種方式進行分紅,第一種是按照持股比例分上市公司當年的利潤,也即按照員工按照自己之前和公司簽訂的協議進行分紅,第二種是買當年上市公司派發的新股,這種是指公司在當年不分配利潤又增發新的股份,第三種是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其中利潤是在公司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後剩餘的數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股東權利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四條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二: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包括兩種類型:(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
(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三:操作流程
(1)進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到政策的允許程度;對企業預期激勵效果的評價;財務計劃;股東的意願統一等。
(2)對企業進行全面的價值評估。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所有權的變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價值評估對於計劃的雙方員工和企業來說都是十分必要的。企業價值高估,顯然員工不會願意購買;而企業價值低估,則損害企業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國主要表現為國有資產的流失。
(3)聘請專業咨詢顧問機構參與計劃的制定。我國企業由於長期缺乏完善的市場機制下經營的全面能力,因此缺乏對於一些除產品經營外的經營能力。特別是對於這樣一項需要綜合技術、涉及到多個部門和復雜關系界定的工程,聘請富有專業經驗和有知識人才優勢的咨詢顧問機構的參與是必要的。
(4)確定員工持股的份額和分配比例。在全國,由於國有企業的特殊屬性,企業的員工在為企業工作過程中所累積的勞動成果未得以實現,因此在確定員工在為企業貢獻所應得的報酬股份,另外,員工持股的比例也要跟計劃的動機相一致,既能夠起到激勵員工的目的,又不會損害企業原所有者的利益。
(5)明確職工持股的管理機構。在我國,因為各個企業基本上存在著較為健全的工會組織。而對於一些大型的企業來說,借鑒國外的經驗,由外部的信託機構、基金管理機構來管理員工持股信託也是可行的。
(6)解決實施計劃的資金籌集問題。在國外,實施ESOP資金主要的來源渠道是金融機構的貸款,而在我國現在的情況下,仍然以員工自有資金為主,企業提供部分低息借款。對於金融機構目前在ESOP中的介入似乎還沒有,但是不管從哪個方面講,這樣做都是有可行性的,並且對於解決銀行貸款出路問題,啟動投資和消費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7)制定詳細的計劃實施程序。實施ESOP詳細的計劃程序主要體現在員工持股的章程上面。章程應對計劃的原則、參加者的資格、管理機構、財務政策、分配辦法、員工責任、股份的回購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8)製作審批材料,進行審批程序。計劃要得以實施,通常要通過集團公司、體改辦、國資管理部門等部門的審批。但是在實施操作中也存在靈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