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監會怎麼整治分紅避稅亂象
證監會將重拳整治分紅避稅亂象:"內鬼"泄密 ,倉位違規。
每到年底階段,機構借基金分紅避稅的問題都是高發時期,今日,多家基金公司接到了「嚴防濫用政策紅利,加強基金分紅合規管理」的機構監管情況通報。
曾在一些基金微信群里看到過拉機構投資分紅基金的信息:「群內各位大佬,我司有隻績優基金12月底分紅,分紅比例20%,有避稅需求的請找我勾兌。」
據了解,為了沖規模以及跟機構等大資金合作,賺取贖回費、管理費,基金公司在營銷時推薦「分紅概念」的產品在業內並不少見,而往往到了月末、季末或者年底等時段,這樣的大比例分紅情況會更多一些。
「各大基金銷售群中往往會發布很多這樣的信息,稍微隱蔽一些的備注『有意私聊』,膽子大的直接就把產品名稱寫上去了。」有基金業內人士表示,「估計是某些公司做的比較過,有書面文字之類的資料被泄露出去了,所以被處罰了。」
除了主動尋找具有避稅需求的機構客戶,主動告知避稅方法、提前泄露分紅信息等行為在業內也並不少見。甚至有公司寫出一套避稅方案,微博長圖、Word文字版等一應俱全,這種「服務」十分到位。
類似上述這種借基金分紅拉機構避稅的問題,在此次監管部門出發後,預計會收斂很多。
四大監管要求規范基金分紅避稅
針對上述基金分紅信息管控不當等行為,《通報》中強調了進一步加強基金分紅管控等事宜的監管要求,明令了以下幾點:
一、建立健全基金分紅信息管控機制。建立分紅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記制度,嚴禁公司及相關從業人員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分紅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
二、嚴格規范基金分紅行為。嚴格控制分紅公告日至權益登記日之間的時間間隔,除法律法規、相關規則或基金合同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超過2個作日。
三、審慎辦理基金分紅敏感期間大額資金的申購贖回。在基金分紅決議通過日起至權益登記日期間,原則上暫停辦理機構投資者的大額資金申購。
加強對基金大比例分紅(包括但不限於基金分紅金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5%)行為的監測與分析,在大比例分紅發布公告日後20個工作日內,向公司所在地證監局提交大比例分紅事項說明,包括但不限於分紅原因、分紅公告日前後15 個工作日內機構投資者申購贖回情況、基金投資指標合規情況等說明,並在公司監察稽核年度報告中作匯總分析說明。
四、持續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對泄露基金分紅決策信息、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
對於違規行為就是要嚴加監管!
② 分配利潤給股東避稅的好方法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第三項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為免稅收入。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
因此,對於股東分配利潤避稅,注意有以下兩種方法:
1、就股權投資而言,有個人股權和企業股權投資。個人從被投資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後未分配的凈利潤(包括被投資企業從該凈利潤中撮提取的盈餘公積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質的投資收益是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2、企業通過股權投資從被投資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後未分配的凈利潤(包括被投資企業從該凈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質的投資收益是企業的股權投資所得。
股東分配利潤的避稅方法,相信您現在應該清楚了。更多稅務知識,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哦。
③ 股票要不要參加分紅 參加還要交稅,我直接賣掉不就避稅了嗎
避不掉的,股權登記日之前或當天賣出不能參與分紅,第二天就除權除息,上市公司或者中登公司幫你把稅代繳了。
要不要賣掉取決於你,你覺得這個公司有前途就拿著,你只是做做短線就賣
④ 分紅的個稅怎麼規避
可以通過工資薪金、申請稅收優惠的方式來合理避稅。按照個稅規定,個人股東獲得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時,依法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所以,最終股東能夠拿到的錢大大縮水,不少股東為了規避這部分的稅款,往往會採取一些錯誤的做法,比如向企業借款等,但這樣的方式不但不能達到節稅的目的,反而還會給企業帶去很大的風險,很容易引起稅務稽查。
一、通過發放工資薪金進行籌劃
股東也是公司的一名員工,可以按普通員工為其發放工資,提前提取收益。
通過發放工資薪金進行籌劃時,還需要注意,2019年個稅改革後,員工的工資薪金按照七級累進制進行計算,適用稅率3%——45%,同時,還可以申請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降低稅負,但籌劃時應特別注意發放的工資金額,適用稅率應低於20%,否則也無法達到節稅目的。
二、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籌劃
一般來說,企業都是採用自然人直接持股的方式,這種方式就意味著分紅時需按照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東可以通過投資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將投資企業注冊到稅收優惠區,通過稅收優惠區的財政獎勵政策,返還不同比例的稅,從而達到節稅的效果。
其中,個人獨資企業可以申請核定徵收,稅負率極低,可以達到較好的節稅效果。
三、自然人直接持股
自然人直接持股是可以有效降低分紅避稅的,這種方法是一個非常正確的方法,而且是合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個人擁有債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這種股持股方式是現在很多股東的做法,這種方法是可以有進行分紅避稅的,而且避稅是合法的,大家可以嘗試一下,只要是合法的就是可以嘗試的。
四、自然人通過合夥企業間接持股
這就是自然人通過合夥企業持股來降低分紅避稅的方法。因為國家有規定單獨進行投資的利息以及分紅稅收費用是比較高的,而通過合夥的方式持股,間接持股這種稅收會比較低,這就是自然人,避稅的好方法。這種方法也是法律允許的一種方法,自然人是可以直接使用這種方法來進行分紅個稅避稅的,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是可以嘗試的。
五、自然人通過有限公司間接持股
自然竟然進行分紅個稅,避稅的時候一定要掌握正確的方法,通過有限公司間接持股是一個非常好的方法。因為有限公司是可以為大家減免一定的稅費的,這是國家規定的,也是符合國家法律的。如果自然人找不到合適的避稅方法,就可以通過有限公司來進行間接持股這種方式就能夠有效進行分紅個稅避稅,這種方法是非常好的。
⑤ 股東分紅如何避稅
我們公司就是和一家釔財稅公司進行合作,他們的給我們公司提供了一套方案,改變持股方式, 合理轉變商業模式,將自然人直接持股轉變為通過公司間接持股,輕松的解決我們股東分紅如何避稅的問題了,效果不錯。
⑥ 股東分紅如何合理節稅
方法為;1.自然人通過合夥企業間接持股:按照稅法規定分紅等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2.自然人通過有限公司間接持股:可以提前申請稅收優惠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方式來合理節稅避稅。符合《企業所得稅法》第26規定的,自然人分紅等可以不繳納稅收,有助於其進行合理的稅務規劃。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股東分紅外在數據看起來很誘人,但實際扣稅之後,會縮很大的水。扣稅的這個稅率也不是很高,最高稅率也就是45%,如果收入很高的話,也許比用工資薪金方式取得收入劃算。
拓展資料;一、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二、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指基金實現投資凈收益後將其分配給基金持有人。基金凈收益是指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後的余額,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差價、銀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三、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派發給基金投資人,這部分收益原來就是基金單位凈值的一部分。因此,投資者實際上拿到的也是自己賬面上的資產,這也就是分紅當天(除權日)基金單位凈值下跌的原因。基金分紅與收益:分紅並不是越多越好,投資者應該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分紅方式。基金分紅並不是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准,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準是基金凈值的增長,而分紅只不過是基金凈值增長的兌現而已。
四、對於開放式基金,投資者如果想實現收益,通過贖回一部分基金單位同樣可以達到現金分紅的效果;因此,基金分紅與否以及分紅次數的多寡並不會對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產生明顯的影響。至於封閉式基金,由於基金單位價格與基金凈值常常是不一樣的,因此要想通過賣出基金單位來實現基金收益,有時候是不可行的。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分紅就成為實現基金收益惟一可靠的方式。投資者在選擇封閉式基金時,應更多地考慮分紅的因素。
⑦ 怎樣降低股東分紅稅
這涉及到合理避稅的問題,
最好找稅務師給規劃一下。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分紅,有兩種方法可以避免或降低。
一是增加持股時間,最好持股在一個月以上。
二是在股權登記日當天賣出股票,不參加分紅。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可以在董事會通過的前提下,給全部股東按比例報銷一定的費用。由股東自己去找正規發票。
⑧ 銀行理財產品收利息分紅用不用交稅 股票盈利需要交稅嗎
當然要交稅的,除非你購買的是國債,可以在稅前扣除。
科目嗎: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⑨ 企業股東分紅如何合理避稅給說說
一、股東分紅避稅的方法
在實現股東分紅合理避稅的時候可以改變持股的方式,然後實現股東分紅合理避稅,這樣就能夠實現利益最大化。
如果是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話,在納稅的時候直接按照20%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去納稅,此時基本的納稅支出會少一些,然後合理的去避稅。
因此,實現股東分紅合理避稅的時候可以直接去讓自然人直接持股,然後再合理的去實現避稅。
二、股東分紅合理避稅
股東分紅合理避稅的目的是降低納稅支出,然後實現利益最大化,此時就可以直接去採用正確的方法來實現避稅。
間接持股的方式也能夠實現股東分紅合理避稅,一般情況下,自然人可以通過合夥企業間接持股,然後實現避稅。
這種方式避稅的效果也很好,而且是法律允許的一種避稅方法,因此實現股東分紅合理避稅的時候將這個基本的方法利用起來就可以了。
三、個人股東分紅避稅
個人股東分紅避稅的時候也應該要掌握正確的方法,只要在避稅的時候掌握的方法足夠的好,實際拿到手的分紅就會增多。
這種情況下設立一個個人獨資企業就可以了,然後輕松的去實現股東分紅合理避稅。
設立了個人獨資企業之後將自己的股東分紅放在個人獨資企業當中去,此時就能夠實現股東分紅合理避稅,因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稅率低,因此基本的避稅效果會很好。
總之,股東分紅合理避稅的時候一般都需要掌握正確的方法,使用的方法足夠的正確,相關的避稅效果會更加的好。
⑩ 怎麼規避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
規避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有以下兩種方式:
1、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將股票賣出,在除權除息日買入股票就可以避免分紅稅;
2、投資者參與分紅後,將分紅的部分持有一年以上就可以避免分紅稅。
避稅是指納稅人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將納稅義務減至最低限度的行為。西方經濟學者一般認為,避稅與逃稅存在原則差別,即後者屬於非法行為,而前者並不違法,它只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稅法中的漏洞,少納或不納稅款而已。避稅方式可分為兩大層次,低層次的避稅可以是選用合法手段減少或避開納稅,如利用稅法允許的另一種稅率或另一種估算應稅所得的方法,或者是拒絕購買含稅的商品等。
避稅產生原因有以下幾點:
1、利益的驅動。在利益驅動下,納稅人除了在成本費用上做文章外,也打稅收的主意,以達到利益的最大化;
2、稅收管轄權的選擇和運用、稅制要素、征稅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別,造成了稅務的不公平性,給避稅行為提供了便利的外在條件;
3、稅收法律、法規本身存在漏洞。由於納稅人定義的可變通性、課稅對象金額的可調整性、稅率的差別性、起征點與各稅稅收上的優惠政策等,使納稅人的主觀避稅願望能夠通過對現有政策的不足之處的利用得以實現;
4、各國各地之間為了吸引外來投資,加快經濟發展,以改善投資環境為由,出台優惠政策,犧牲稅收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為企業避稅提供了便利條件。
避稅的危害有以下幾點:
1、避稅行為直接導致了國家稅收收入的減少;
2、侵犯了稅收法律法規的立法意圖,使其公正性、嚴肅性受到影響;
3、避稅行為的出現對於社會公德及道德造成不良侵害,使誠信納稅受到威脅,造成守法經營在市場競爭上處於不利地位。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帳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