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東分紅入資產負債表的那個科目
1、股東分紅計入資產負債表的應付利潤科目。
2、具體賬務處理是:
計提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利潤
支付時
借:應付利潤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
3、「應付利潤」屬於負債類帳戶,用於核算企業應付投資者,包括國家、其他單位及職工個人等的利潤(股份制企業應付股東紅利稱為應付股利。
在會計核算中設置「應付利潤」科目進行核算。應付利潤包括應付國家、其他單位以及個人的投資利潤。該項流動負債應於期末,根據稅後利潤的一定比例計算並及時予以確認。
該指標根據會計"利潤分配表"中"應付利潤"項的本年合計數填列。其中股份制企業需要單獨填報"已分配股利"。
其中:已分配股利指股份制企業(公司)根據股東所擁有的本公司股份(票)已分配給股東的股息和紅利的累計數。該指標根據本年應付給優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的合計數填列,或根據會計的"財務狀況變動表"中"已分配股利"項的數額填列,非股份制企業不填報指標。
(1)企業購買股票分紅的科目擴展閱讀:
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並,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後留存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任意盈餘公積金計提標准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後,也可用於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順序,在抵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發放的利潤退還公司。
⑵ 分配給投資者股利應記入什麼會計科目
第一個應該是成本法下核算的,分紅就做投資收益。第二個應該是權益法下核算的分紅做長投-損益調整。你應該好好理解一下長期股權成本法和權益法的賬務處理原則,就能區分的開了。另外你給的題是不是不全啊。一般題里都會告訴你應該按照什麼核算的。例如股權大於20%是權益法、小於20%是成本法等。
長期股權投資:控制、無控制、無重大影響且無市價的用成本法。成本法的賬務處理原則,除合並外,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實付價款加交易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付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不能作為初始成本,應計入應收利息。在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再次宣告發放現金股利一方面確認為應收項目,另一方面將其確認為當期損益計入投資收益。(其實成本法下就是說,你的股權太小了,對方盈利分紅了,你就收著作收益,虧了你就作減值准備,就跟散戶買股票差不多)
權益法下:共同控制、重大影響(持股在20%-50%)購買時將實付價款與已宣告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兩者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初始成本計入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被投資企業實現盈利與虧損投資企業按應該分享或分擔的部分一方面調整長投的賬面價值計入長投-損益調整,另一方面將其確認為當期損益計入投資收益。確認分擔虧損時以長投賬面價值減至零為限超額的部分備查登記,待以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盈利按應分享的份額對未確認的虧損先行恢復超額部分,再恢復長投的賬面價值。被投資單位發放現金股利時一方面確認應收項目沖減長投的賬面價值計入長投-損益調整貸方。
長投這一章內容很多,記住如何分辨成本法、權益法和賬務處理原則,做題就不難了。
⑶ 公司分紅怎麼做賬
公司分紅應記入「應付股利」科目。應付股利是指企業應付給投資者的利潤,包括應付國家、其他單位以及個人的投資利潤。企業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合作項目,按協議或合同規定,應支付利潤的聯費業也可列入應付股利,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股東大會宣告派發現金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2、支付已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其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公司章程規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⑷ 收到分紅的會計分錄
被投資公司對外宣布發放分紅時: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企業收到發放的分紅時: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拓展資料:
1、被投資公司對外宣布發放分紅,然後企業收到發放的分紅,應當通過「應收股利」科目以及「投資收益」科目、「銀行存款」科目核算。應收股利是指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對外投資所得的收入(所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包括企業對外投資取得股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與其他單位聯營所分得的利潤等。
2、實際收到「長期股權投資」的現金分紅,應當計入「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會計分錄為: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應收股利——XX公司(被投資公司)
3、受到被投資單位發放的股票股利,不需進行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在除權日註明增加的股數,用於以後反映股份的變化情況。
4、長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以及對其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其核算方法有兩種,分別為成本法和權益法。
5、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借方登記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的成本以及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等應分享的份額;貸方登記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或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宣告分配股利、利潤應享有的份額等,以及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等應分擔的份額。
6、被投資公司對外宣布發放分紅,然後企業收到發放的分紅,應當通過「應收股利」科目以及「投資收益」科目、「銀行存款」科目核算。應收股利是指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對外投資所得的收入(所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包括企業對外投資取得股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與其他單位聯營所分得的利潤等。
⑸ 股東分紅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股東分紅做的會計分錄:
1、計提分紅款: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應付股利結轉
2、應付分紅款: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3、付分紅款: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現金
擴展文件;《會計資料大全》
⑹ 企業發放的股票股利應該通過什麼會計科目核算
企業發放的股票股利應該通過「利潤分配」、「股本」、「資本公積」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具體賬務處理為:
1、實際發放時被投資方的分錄是: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面值×股數)
貸: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數)
2、如果是採取市價發行的則應當是: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市價×股數)
貸: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數)
資本公積(市價與面值的差額×股數)
3、企業股東大會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時,不做賬務處理,但應在財務報告附註中披露。
股票股利在會計上屬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種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發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將其稱為「紅股」。
⑺ 長期股權投資收到分派股利應記入什麼會計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收到分派股利,根據具體情況做如下會計分錄:
1、被投資單位董事會擬定股利分配方案,暫不做會計處理;
2、被投資單位股東大會批准股利分配方案,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不做會計處理;
3、被投資單位股東大會批准股利分配方案,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4、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僅投資實際收到被投資單位發放有股利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5、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僅投資實際收到被投資單位發放有股利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7)企業購買股票分紅的科目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通常情況下,小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的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
⑻ 在採用權益法下,公司分紅應計入什麼
在權益法下,被投資企業向投資方分紅,宣告時投資方應當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成本法:在被投資方實現凈利潤時不做會計處理。
被投資方宣布分配股息紅利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公司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
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分紅,亦稱利潤分享,即分配紅利的簡稱。1899年在巴黎舉行的「國際分紅會議」中指出:「分紅是指企業單位提拔一定比例的盈利,分配給該企業單位一般被雇員工的報酬,此種報酬按自由協約的計劃,事先訂定提拔的比率。
比例一經決定,即不得由僱主變更」。
美國芝加哥大學羅勃·桑納德教授對分紅定義為:「所謂分紅,簡言之,是指受雇員工在其正常薪資之外,分配一部分僱主所得的利潤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