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下轉讓「內部職工股票」是否有效
某市鄉鎮企業立達股份有限公司向內部職工發行內部股票3000萬股,每股面值一元,以每股1.3元的價格發行。立達公司發行內部股票的消息傳開以後,一些人通過各種渠道設法購買立達的內部股票。當時傳言,如果股票上市至少漲8倍。個體戶李先富一心想購進股票,苦於沒有渠道。後來,經朋友王某介紹以每股5.2元的價格買進了2000股立達內部股票。事後,李先富發現立達公司內部股票只是向立達公司內部職工發行的記名股票,並且該類股票嚴禁私下交易和轉讓。於是,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該股票買賣無效和歸還全部款。
問題:李先富能否要求退還內部股票並要回全部款項?
答:所謂內部股票,是指定向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內部職工發行的股票,定向募集方式設立,是指公司發行的股份除由發起人認購之外,其餘股份不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但可以向其他法人發行部分股份。經批准也可以向公司內部職工發行部分股份。內部股票是內部職工股份的表現形式。內部職工股屬於個人股的一種,與國外採取的「雇員股」相似。在我國,內部職工股的股東即職工不僅有股利的待遇,而且也能夠以股東身份直接參與公司重大問題的決策。內部職工股一般可以分為基本股和自願股。基本股要求職工必須認購,必要時作為公司職工資格的條件;自願股則由公司職工自願購買,但規定最高限額。自願股可以在公司內部自由轉讓,基本股不得轉讓,但可以繼承。
內部股票在發行公司以外進行轉讓是無效民事行為。我國有關規定:公司發行的內部股票既不得上市交易,也不能向公司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進行轉讓。公司內部股票之所以嚴禁在公司以外進行交易和轉讓,是由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質、特點及其管理方式所決定的。如果超范圍發行內部職工股,無非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公司外部人員通過內部職工代買,二是公司主動超范圍發放給關系單位、上級有關部門或法人股單位的職工。無論哪一種情況,超范圍持取的投資者都不能進入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的股東名冊。這樣,該類人員由於不是公司正式的內部職工股東,就不能名正言順地參加公司的股東大會,進而也就不能參與公司的管理,行使股東權利。而且內部股票是記名股票,股息紅利一般是按持股的職工姓名和持卡證發放的,因而投資者難以名正言順地取得股息紅利。此外,公司內部職工股東所享受的公益金的福利待遇、接受公積金轉增的股本,以及原有股本的自然增資部分等權益,「編外股東」也是不能享受或完全享受的。所以,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國家禁止內部股票在公司以外交易和轉讓。
本案中股票和購股款雙方應當互負返還義務。按民法通則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案中,轉讓內部股票的雙方當事人主觀上都是有過錯的,所以應當恢復原狀。
B. 今天公司發來郵件說內部購買公司股票請問有風險嗎
既然是股票,那風險肯定是有的。不過一般公司內部的股票比上市的股票風險小點。像華為這樣的一些大公司,內部公司股的收益據說每年都很不錯。但外人買不到這樣的股。而且收益主要是靠公司的紅利,不是靠在二級市場那樣轉手獲利。
C. 一個企業內部的員工,如果知道股票的內幕消息,還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嘛最近有朋友手頭緊張,想讓我幫
不可以。如被發現,後果很嚴重。
D. 我持有廣東佛陶集團職工股,但佛陶集團一直沒上市,哪我手上的職工股還有效嗎
有原始憑證肯定有效。股權不是非要股份制公司才有的,合夥公司都可以。
E. 股票里是否真有內部消息
消息一般是不可靠的,股票包括基本面、技術面、資金面、消息面,所以消息無法主宰一切!
1929年美國股災,經濟大蕭條時,總統多次講話托市,結果都是無功而返!
F. 我有個朋友在股票公司工作 說有內部消息是真的嗎
我記得中信證券上37塊後快收市時有幾十萬手大單買入。你去看看現在中信證券多少塊了?
再說,大戶有專門的大戶室,他也有資格經手?
他應該說他有內部消息知道哪只股票明天漲停,這樣上當的人會多點。網上不都是這么廣告的么。法律有規定,股市從業人員不得炒股和變相炒股,當然,騙子不算股市從業人員。
G. 那些根據內部信息交易股票的人通常賺到極高收益率。這個事實違背了有效市場假說嗎為什麼
根據內幕消息做股票的,大家所了解到的情況是,這些人賺了多少多少錢。。。
其實,我們接觸私募的,或者有些內幕消息的人,他們都很謹慎,一般情況下,只用不到10%的資金去做內幕消息的股票。。。知道原因么? 因為圈外還有另一個圈,還不一定誰是內幕呢,大財團和一些機構組織,聯合設計做套,似乎是內幕的交易,一旦碰到更大的狼,一口就把你吃下。。。
所以哦,有了內幕也別貪便宜,得了實惠就跑吧。。。10次盈利1次喪。。。所以還是別貪圖內幕的消息
H. 什麼部門能得到股票內部消息
1)證券發行人董事,監事及其高級管理人員
2)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實際控制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所從事的職位可以獲得公司內幕信息的從業人員
6)證券監管機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服務機構,如發行人的保薦人,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從業人員
7)其他
I. 關於某公司內部股票
公司內部股票就是公司職工股,是本公司職工在公司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的股份。按照《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司職工股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公司職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個月後、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所謂內部職工股,是國內上市公司股本結構中又一頗具中國特色的「遺留問題」。目前關於股權分置改革的總體安排中,對內部職工股應屬何種性質、具有何種權利與義務(是作出補償的主體還是接受補償的對象),並沒有明確的說明。
J. 集團內部公司整合對股票有什麼影響能買入嗎
具體要看是什麼樣的整合,可分為收縮和擴張的整合,擴張性的整合說明集團的經營能力較強,可以考慮。若是集團由於業務的虧損而進行的整合,暫時不要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