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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股票分紅免稅條件

發布時間: 2022-07-17 17:48:45

⑴ 分紅免稅政策

法律分析:取得上市公司的股票分紅是有納稅義務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它的本質就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的利潤分配,在個人所得稅中就是典型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其次,因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而獲得的現金分紅、股票分紅都是一樣要交稅的,也就是說只要是利潤分配,無論是分配現金還是分配股票在稅法上沒有任何區別,並不因為沒有現金而免交或延緩繳納,這也是現行個人所得稅制的一個基本規則。

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⑵ 企業持有股票期間收到的分紅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這要根據企業收的的分紅款的性質而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⑶ 股票分紅稅率是多少

按時間分20%、10%和免稅。一般情況下,股票以分紅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但是根據股票持有的時間不同,所適應的稅率也是不一樣的。股票持有時間在一個月以內的,按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股票持有時間在1個月至1年的,按照10%的稅率交個人所得稅;股票持有時間超過1年的是免稅的。

(3)公司持有股票分紅免稅條件擴展閱讀: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除權(息)股票與含權(息)股票的判別在於是否能夠享受股利、股息、這也決定了兩者市場價值之間存在差異,一般而言,除權(息)基準日的股價要低於股權登記日的股價,為保證股票價格的公平性和連續性,需要在除權(息)基準日對該股票進行技術處理,根據除權(息)具體情況計算得出一個剔除除權(息)影響後的價格價格作為除權(息)指導價或基準價,又稱為除權(息)報價,通常在除權(息)日作為前收盤價來處理。

⑷ 股票分紅怎麼扣稅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具體情況如下: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且需注意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相關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相關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⑸ 股票分紅是否要納稅

分3種情況,即個人取得、居民企業取得、非居民企業取得。
對於個人取得,在《關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中明確,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股份制企業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盈餘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333號)規定,青島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將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依據國稅發〔1997〕198號文件的精神,對屬於個人股東分得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關部門批准增資、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代扣代繳。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個人時,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於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居民企業時,作為企業的免稅收入,不納稅。
對於非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不納稅。

⑹ 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在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後,確認收入的實現;
2、企業取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應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免稅收入。
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一些權益性投資業務,按照會計核算要求,投資企業持有權益性資產期間取得的股息、紅利不確認投資收益。如: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等,這種情況應調整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符合條件的才可以作為免稅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⑺ 新三板分紅免稅政策

一、正面回答
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股票,當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時,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若是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至一年以內的,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一年的,則是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講的分紅納稅是同意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的。
二、分析
新三板分紅分為兩部分,一是股票紅利,二是股息紅利.不同情況下,個人投資者的個稅是不一樣的。股票紅利,一般是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其中,股份制企業溢價大型收入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其轉增股本有個人取得的數額,是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於此相悖的其他的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份的個人所得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20%。股息紅利,是現金形式發放的紅利。
三、新三板分紅要交稅嗎?
新三板未分配利潤送紅股需要繳稅。分紅和送股都需要交稅送股,是一種分紅,是當期利潤的一種分配。分紅分為紅利和紅股,對於分紅個人需要交納所得稅。

⑻ 持有時間12個月以上股票取得的分紅是否免稅

持有12個月以上,分紅免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若屬於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超過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則免繳企業所得稅。

⑼ 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中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收益免稅

一、居民企業股息、紅利收入免稅的條件。 1.該投資為權益性投資;
2.被投資方為居民企業;
3.投資為直接投資,主要是鼓勵企業進行直接投資,參與生產經營;
4.如果投資的是上市公司公開發行流通的股票,需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不鼓勵投機行為。
二、非居民企業股息、紅利收入免稅的條件。
1.該投資為權益性投資;
2.被投資方為居民企業;
3.投資方僅限於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不包括其他非居民企業;
4.股息、紅利收入需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實際聯系是指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擁有據以取得所得的股權、債權,以及擁有、管理、控制據以取得所得的財產等;
5.如果投資的是上市公司公開發行流通的股票,需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
若能幫助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