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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一直在買進賣出取得的分紅還能免稅嗎

發布時間: 2021-04-30 03:09:44

Ⅰ 持有時間12個月以上股票取得的分紅是否免稅

持有12個月以上,分紅免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若屬於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超過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則免繳企業所得稅。

Ⅱ 股票帳戶有7000股,又買7000股分紅後賣掉7000股要交稅嗎

賣出繳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買入巳取消了印花稅。這個只是稅,買賣股票還有交易傭金。

股票分紅以後,賣出怎麼計算扣稅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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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Ⅳ 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前賣出股票,在股票除權時買入,這樣就能享受到分紅,又可以不交稅,是嗎

錯,在股權登記日當天,收盤後,你沒持有該股票,就不會享受分紅。至於在除權後,無論你什麼價格買入,都和前面賣出沒有關系。也許除權當天你可以9元買到,也許8元多就買到了,還有可能開盤就漲停了,你即使掛漲停價也不一定買的到。

Ⅳ 本人一直持有一隻股票,持有兩年多了,准備分紅前補倉一部分,分紅後賣出補倉的這部分,這樣要交稅嗎

持股不足一年都要扣稅。
持股不足一月的,扣20%紅利稅,持股一月到一年的,扣10%,超過1年的免稅。
你的補倉金額小於原有金額,可以不交稅,視為先進先出,否則就要交稅。
另,分紅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Ⅵ 現在的政策是股票持有一年分紅都免稅嗎

你好,這個是不行的。總持股中各部分各自按照買入後持有年限,確定紅利稅率。

Ⅶ 關於股票分紅的疑問,是不是分紅前賣了就可以不用交稅了

不懂裝懂丟人現眼,股票和彩票能一樣嗎?彩票那是老天爺用錢砸人,天上掉下來的,股票是用自己的錢買的股權。

Ⅷ 關於股票分紅的疑問是不是分紅前賣了就可以不用交稅了

是,沒得到股票分紅就不用交稅,但是股票交易的手續費和印花稅正常繳納。

Ⅸ 已持有某股票不足一年,分紅除權後再度買入賣出(同樣數量),再度買入賣出的部分是否要補扣紅利稅

參與派息除權,要交紅利稅;派息除權後再買,不用交紅利稅。

享受派息的那部分股份賣出要交紅利稅,如果是除完權後你再買進的股票賣出不用交這個稅,只用交一般的交易費用。

在R+1日及以後交易日稱為「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

而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基準日及以後賣出該股票後,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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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對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所稱掛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取得掛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Ⅹ 關於連續持有股票12個月以上股息、紅利免稅的疑問

個人觀點:
第二種理解是正確的。因為企業在持有不到12月期間收到紅利,由於企業不確定是否會在「收到紅利」與「足12個月」前賣掉股票,如果把該紅利作為免稅收入,第一則會違背稅收優惠目的,第二企業會以此進行逃避納稅。
對於企業在持有超過12月前產生的紅利該怎麼辦?很簡單:據稅法規定「足12月」就能享受優惠,企業可以按以下方式做:
持有足12時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備案完畢後的第二個納稅年度申請退稅!!
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