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解釋:員工可持有公司股份年終分紅
年終分紅和員工擁有企業的股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公司法第三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因此,年終分紅是股東的基本權利,股東一定擁有年終的分紅權。但擁有部分的分紅權,並不能代表你擁有了企業的股權,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有很多的企業採取了虛擬股權的激勵制度,給予員工崗位股、業績股等虛擬股權,員工可以根據擁有的虛擬股權在年終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但這種虛擬股權並沒有所有權,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遞延發放,無非這種獎金的來源是企業的年終凈利潤的一定比例。 2、年終分紅,需要和企業的產權體系進行一定程度的結合,授予員工實際或者名義上的股份,以此作為年末參與企業利潤分配的依據。 3、員工股權確認的方式。如果企業採用了員工持股的制度,給予員工實際或者虛擬的股份,作為員工應該關注以下的一些程序,只有履行了這些程序員工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實的保障: (1)簽訂明確的《股權授予協議》,明確授予的股票數量、價格、獲授股權的性質和權利、企業和員工各自的權利義務、股權退出等核心條款。 (2)如果是真實的股權,則在股權獲得的同時應該得到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和股權證書,並在企業的股票登記簿中進行登記; (3)及時的進行企業股東的工商登記和變更
2. 員工享有購買公司股票我買了,請問怎麼算分紅呢
這個得看公司的經營狀況和未來構想,如果虧損肯定是沒得分,如果公司賺錢,也有兩種可能,公司現金流充足,可能發放紅利,如果公司把這些盈利用於再投資,希望可以獲得更好的盈利,那麼就可能不分。
這得看公司董事會的決定。
3. 股票有分紅嗎怎麼才能分
有分紅.但業績好的公司才有
股份公司在支付股息之後仍有盈餘,將其再分派給股東的分配活動,股東分得的除股息以外的盈餘部分就是紅利
只要股權登記日那天,你沒有賣出股票,股票分紅派息會自動到帳.
4. 我想問一下,公司員工股份制是怎麼一回事怎麼個給員工分紅法
樓主開的一定是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制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
是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對的一種公司形式
因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超過50人
所以不可能吸收太多的投資
而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到200人
因此能把更多的人吸收成為公司股東
但樓主所說的股份制應該是指內部員工股或者股權激勵的意思
非上市公司是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的
如果要想讓所有員工都持股
員工人數又很多的話
只能私自發行內部職工股
也就是只要內部人知道
並不辦理工商登記的
相應的
員工購買的股份也得不到公司法保護
只能內部轉讓
在這種情況下
員工入股的價格通常很低
基本就是一塊錢一股
如果搞股權激勵
那就是面向少數人
這些人拿出錢來作為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
修改公司章程把他們列為股東
然後辦理工商登記
他們的股份受法律保護
不能像上市一樣公開流通
但可以對外轉讓
這時候價格就可以定得高一些
股份的定價取決於公司的價值
公司值5000萬
注冊資本只有500萬
那一股就值10塊錢
公司的價值估算是很復雜的
作為未上市公司來講
如果有同行業的上市公司
可以參照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倍數
比如同行業上市公司市盈率倍數是30倍
作為一個未上市的公司就可以定...樓主開的一定是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制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
是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對的一種公司形式
因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超過50人
所以不可能吸收太多的投資
而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到200人
因此能把更多的人吸收成為公司股東
但樓主所說的股份制應該是指內部員工股或者股權激勵的意思
非上市公司是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的
如果要想讓所有員工都持股
員工人數又很多的話
只能私自發行內部職工股
也就是只要內部人知道
並不辦理工商登記的
相應的
員工購買的股份也得不到公司法保護
只能內部轉讓
在這種情況下
員工入股的價格通常很低
基本就是一塊錢一股
如果搞股權激勵
那就是面向少數人
這些人拿出錢來作為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
修改公司章程把他們列為股東
然後辦理工商登記
他們的股份受法律保護
不能像上市一樣公開流通
但可以對外轉讓
這時候價格就可以定得高一些
股份的定價取決於公司的價值
公司值5000萬
注冊資本只有500萬
那一股就值10塊錢
公司的價值估算是很復雜的
作為未上市公司來講
如果有同行業的上市公司
可以參照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倍數
比如同行業上市公司市盈率倍數是30倍
作為一個未上市的公司就可以定為10倍
用這個倍數去乘公司的年凈利潤
假設是300萬
那公司就值3000萬
作為股權激勵不能定價這么搞
所以還要打折
另外一種比較簡單的辦法就是按凈資產定價
凈資產除以股份數就是每股價格了
分紅是要看每年的利潤情況的
賺了才分紅
分多少可以提前約定比例
比如年凈利潤的30%必須用來分紅
總的原則是每股分紅必須是一樣的
5. 公司的上市股票,分給職工,分紅是什麼概念呀
發的職工股在年底贏利的時候分給你錢
6. 公司上市是不是員工都有股份分紅權力
首先,必須明確作為員工,你是不是該公司的股東。如果不是,肯定沒有資格參與分紅。
當然,即使是股東還有兩種情況可能沒有分紅:一是當公司明確只有優先股股東分紅時,普通股股東沒有分紅。二是分紅時會明確一個時間點,在那個時間點的股東才有分紅。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有兩種權利:
a.在公司分配盈利時,擁有優先股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的股東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紅利卻不固定,視公司盈利情況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無利不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以上回答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