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持有股票期間收到的分紅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這要根據企業收的的分紅款的性質而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㈡ 個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間取得股息紅利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用個人繳納,已經在你賣出股票的時候和分紅派息的時候扣除了
㈢ 股利分紅後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股利分紅後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上市股票分紅所得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四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第六項所稱每次,分別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二)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㈣ 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紅利所得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相關規定: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述規定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㈤ 股票分紅如何繳納個稅
農產品種植、養殖如何享受稅收優惠?企業因匯率變動產生損益是否作納稅調整?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近日針對近一段時間納稅咨詢的熱點問題進行了統一解答。在日常經濟活動中,幾個自然人共同設立合夥企業,企業投資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取得分紅的情況經常發生,應該如何納稅?納稅服務司介紹,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並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稅。納稅服務司還介紹,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投資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紅利的,應確定各個投資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稅,對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股票轉讓所得,應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徵收個稅。企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如何享受稅收優惠?根據相關規定,企業購入農、林、牧、漁產品,經過一定生長周期的種植、養殖,符合相關條件,可視為農產品的種植、養殖項目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那麼,經過一定的生長周期具體為多長時間?納稅服務司介紹,由於所涉及的種植、養殖品種種類不同,其生長周期也會長短不一,需要差別化對待。因此,稅務總局在相關規定中沒有對「一定的生長周期」劃定統一標准。「在具體操作掌握中,應主要依據生物形態是否發生顯著變化或其使用價值是否明顯增加等因素,來確定其是否符合『一定生長周期』的要求。」納稅服務司還介紹。匯率變動形成的損益企業如何調整納稅?對企業來說,由於匯率變動形成的未實現的匯兌損益,是否應作納稅調整?新華社電
㈥ 上市公司股票分紅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率是多少
2012年11月份,國務院已經批准了實施差異化股息紅利稅的新政策。新政策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
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按照上面的規定,根據你手上持有股票的數量和持有時間就可以計算出你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㈦ 個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101號),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其他有關操作事項,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㈧ 個人取得上市公司派發的紅利,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股息紅利,根據持有時間的不同,繳納個人稅的計算依據也不同。
1、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8)上市股票分紅所得稅擴展閱讀
股息紅利的發放形式有:
1、股東發放股息
由於要在獲得利潤後才能向股東分派股息和紅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營業年度結算以後才從事這項工作。在實際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內進行兩次決算,一次在營業年度中期,另一次是營業年度終結。相應地向股東分派兩次股利,以便及時回報股東,吸引投資者。
2、股東送派股利
採用送紅股的形式發放股息紅利實際上是將應分給股東的現金留在企業作為發展再生產之用,它與股份公司暫不分紅派息沒有太大的區別。股票紅利使股東手中的股票在名義上增加,但與此同時公司的注冊資本增大了,股票的凈資產含量減少了。但實際上股東手中股票的總資產含量沒什麼變化。
㈨ 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紅利,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你好,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股息紅利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投資者實際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例如,某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為100元,如果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100元;如果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50元;如果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25元。上述應納稅所得額乘以股息紅利的法定稅率20%就是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