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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股票能控制公司嗎

發布時間: 2021-05-04 19:07:11

1. 請問美國股市也被莊家操縱嗎

美國股市也會被莊稼操作,但情況極少 原因:
作為全球資本市場中法律較為健全的美國,其在類似大股東減持問題上所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規則。
大股東「限制性證券」須慢走
美國政府在1929 年大股災之後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種保護公眾投資者的法律和規則。其中,就有1933年頒布的美國《證券法》的《144 號條例》。
實行《144 號條例》的主要影響是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高級管理層和董事等關聯方以及從關聯方中獲得股票的人,在賣出股票時必須遵守嚴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這類股票屬於「限制性證券」。
如果你從公司關聯方中獲得了限制性證券,並想向公眾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權的證券,就需要符合《144 號條例》列出的五個條件。
同時滿足五大條件
第一是滿足鎖定期要求。
在你可以向市場出售限制性證券之前,你必須至少持有這些證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兩年),這一年的鎖定期開始於購買這些證券並足額付清的時候。鎖定期僅適用於限制性證券。因為在公開市場獲得的證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對在市場購買發行方證券的關聯方來說是沒有鎖定期的。
但是如果關聯方再次出售時,要符合該條例的其他條件。從發行方手中購買額外的證券不會影響先前購買的同類證券的鎖定期。如果你是從其他非關聯方手中購買限制性證券,你可以把非關聯方的鎖定期加入你的鎖定期中。如果是來自關聯方的贈品,則鎖定期開始於購得證券的時間而不是贈送的時間。如果是雇員收到的股票期權,鎖定期通常開始於期權執行的時間而不是給與的時間。
第二是在拋售股票前必須要公布足夠的最新信息。
在出售之前,必須有足夠的關於證券發行方的最新信息。這就意味著發行方必須根據1934 年頒布的《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編寫定期財務報表。
第三是滿足交易量規則。
一年鎖定期之後,每3 個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數額不能超過同類已發行股份的1%或4 周內平均周交易量(如果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納斯達克交易)的較大者。對於櫃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場外市場和粉單市場交易的只能按1%的數額出售。
第四是必須為普通的經紀交易。
此類出售必須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規的交易行為,不能做廣告,經紀人不能收取高於正常水平的傭金,以防止利益輸送。賣方或經紀人都不能引誘買方購買這些證券。
第五是填寫通知並上交給SEC(美國證交委)。
在你下賣單的時候,如果3 個月內的交易量大於500 股或總交易額大於10000 美元就必須填寫一份通知——表格144,並上交給SEC。在表格上交後的3個月內必須完成售出交易,如果沒有完成則必須填寫一份修改通知。
如果你不是發行人的關聯方且已持有限制性證券兩年以上,就可以不考慮以上條件而無限制地出售了。而公司的關聯方(上市公司的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的高級管理層、董事等)則需要在任何時侯都永久性地遵守以上出售條件。

2. 美國股市對大股東有什麼限制

《144號條例》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高管、董事等關聯方以及從關聯方獲取證券者的減持行為作出了詳細規定,要求上述人士在賣出限制性證券時必須遵守慢走和披露程序。

如果你從公司關聯方獲得了限制性證券,並想向公眾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權的證券,就需要同時符合《144號條例》列出的五個條件:

首先,賣出前必須持有這些限制性證券一年,鎖定期開始於購買這些證券並足額付清時,且僅適用於限制性證券。

第二,在拋售前必須公布證券發行方的最新信息。這就意味著發行方必須編寫定期財務報表,進行提前報備。相較於我國的先減持後報備,美國的做法無疑能減少市場的拋壓。

第三,一年鎖定期滿後,每三個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數額不能超過同類已發行股份的1%或四周內平均周交易量(美國三大交易所交易)的較大者。對於櫃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場外市場和粉單市場交易的只能按1%的數額出售。

第四,此類出售必須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規的交易行為。不能做廣告,經紀人不能收取高於正常水平的傭金,以防止利益輸送。

最後,美國證監會(SEC)特別突出對高級管理層、董事等內部交易的監管,要求此類人員每三個月的總交易額大於5萬美元或交易量大於5000股,須向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

刑事方面,美國的《144號條例》規定每違規一次就處以10萬美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還面臨著最多五年的監禁。而我國尚未對相關的刑事責任做出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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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程

美國股票市場和股票投資的200年的發展大體經歷過了四個歷史時期。

一、第一個歷史時期是從18世紀末到1886年,美國股票市場初步得到發展。

二、第二個歷史時期是從1886年——1929年,此一階段美國股票市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的情況非常嚴重。

三、第三個歷史時期是從1929年大蕭條以後至1954年,美國股市開始進入重要的規范發展期。

四、第四個歷史時期是從1954年--,機構投資迅速發展、美國股票市場進入現代投資時代。

交易品種

1)股票 普通股和優先股上市交易的有價證券新股和股權再融資納斯達克和場外櫃台交易系統證券國際股票私人和私人投資公開股票 。

2)期權 匯率、指數和外匯期權。

3)債券、基金及其他工具。

3. 中國的資本能自由買賣美國企業的股票嗎

是可以的
中國大陸居民要開戶買賣美國股票,有以下三種方法:
1. 直接到美國去開戶:本方案適用於本身在美國有固定地址和往來的人。開戶文件:護照和駕照(Driver ID) 或是你的出入美國證件。
2. 通過網上美股券商開戶:大部分中國人還是沒有機會去美國旅遊或定居,所以通過那些支持網上開戶的網路美股券商買賣美股是更加可行的方案。這些網上美股券商的總部一般都設在美國本土大城市(紐約居多),其交易傭金也比一些傳統券商低很多,開戶手續也非常簡單,只要在網上填妥相關表格,寄到他們美國總部就可以了,有些券商甚至支持無紙化開戶。
3. 透過國內券商的香港子公司或香港券商復委託下單:這基本上國內各大券商的「香港子公司」都有這項業務,所謂的「復委託」顧名思義就是你下單給這家香港券商(或大陸券商的香港子公司),該券商再轉下到美國本土和它簽有合作的另一家券商

4. 在美國,國家可以控制股市嗎

任何國家都可以
國家用錢就可以干預股市

5. 美國對企業會強制控股嗎

美國對企業不會強制控股的哦,但會干涉!

6. 在國外,買下一個公司的50%以上的股票就可以控制該公司。在中國可不可以這樣

任何國家都是這樣,
唯一的問題是原控股股東是否願意讓你成為第一大股東控制公司.

7. 可以通過公開市場大量購買一個公司的股票,然後達到控制這個公司的目的嗎

股票本身就是拿來買賣的,特別是對於A股同股同權來說,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話語權越高,如果持股達到較高的比例,進入公司的管理層並控制公司也並非不可能。

通常情況下,一個公司的股權有幾個界限,不同的股權比例所享有的權利是不一樣的。

絕對控制權67%,當某一個人或者某一個機構只有一個公司67%以上的股權,那麼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這個公司,別人反對一點作用都沒有;

相對控制權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這個公司;

安全控制權34%,一票否決權 ;

30%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

20%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 臨時會議權

10%,可提出質詢/調查/起訴/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

當然上面我們所說的這些股權結構是建立在同股同權的基礎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過合法合理的渠道購買的,符合監管的相關要求,那從理論上來說,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成為公司最大的股東之後,你不僅可以進公司的管理層,甚至有可能控制整個公司。

但從實際上來看,想要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個公司的難度是非常大的。

關於大量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以達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幾年就有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萬寶之爭。


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過5%,按照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就必須發布公告,而一旦發布公告之後,大家知道有人要舉牌上市公司,會有更多的人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從而在短期之內推升這家公司的股價,這會讓收購的成本進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舉牌之後,就會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層的警惕,他們肯定也會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反制,比如通過回購股票,以及輿論壓力給收購方施加壓力等等,這會大大的增加收購方的收購難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創始團隊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為了避免控制權落入他人的手中,他們在上市的時候創始人團隊所掌控的股權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持股比例都達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長持股比例達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個人通過公開市場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為第一大股東的難度也是比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權。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別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為了保持創始團隊的絕對控制權基本上都實行的是同股不同權的股票方式,這裡面最典型的就是京東,阿里巴巴等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

比如在京東的股權結構當中,雖然劉強東只有15%左右的股權,但其所擁有的投票權卻超過75%,相反,雖然騰訊旗下的投資公司擁有京東18%的股權,但其投票權卻只有4.5%左右。 這種同股不同權的股票設置,可以讓創始人團隊以較少的股份掌握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從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惡意收購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開啟毒丸計劃。

毒丸計劃簡單來說就是股權單薄反收購措施,當一個上市公司面臨惡意收購的時候,上市公司公司創始團隊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權,就會大量低價增發新股,讓收購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從而達到稀釋收購方股權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對盛大收購的時候,就採用了這種毒丸計劃,最終盛大隻能無奈的放棄收購新浪的計劃。

8. 美國能吞掉上市公司的股票嗎

美國能否脫掉上市公司的股票。嗯嗯,要想吞掉一個公司,他是肯定可以能吞掉的,因為它是一個國家對抗一個公司在國家的面前是非常的渺小。

9. 公司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了,股票就是可以交易

對,公司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股票就是可以交易了。

納斯達克對上市公司在總資產標准方面的要求是凈資產不得低於7500萬美元,且最近1年的總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在收益標准方面,在最近一年的稅前收入不得低於75萬美元,當然,當公司上市掛牌交易後有其他的條件,而且當一家公司總市值在400多億以上時,就算連續多年虧損,基本上也不會影響股票正常的交易。

比如,國內的京東就算是一個典型的案例,京東物流連續虧損10年以上,但卻依然能納斯達克掛牌交易。

(9)美國股票能控制公司嗎擴展閱讀:

中國公司在美國NASDAQ上市交易股票的流程:

首先要在美國NASDAQ交易股票首先必須開立美股證券交易帳戶,本人親自去美國開當然最放心,但成本比較高,非專業投資者通過這種方法不太現實,所以建議通過美國券商或香港券商(有美股代理資質)在國內的辦事處或分支機構辦理,並且有broker提供服務。

網上代理平台因為涉及到私對公轉帳問題比較麻煩,而且很多平台良莠不齊可信度低,因為沒有broker服務質量無法保障,不建議使用。

其次必須了解所持股的性質是優先股還是普通股,能否在二級市場正常交易。

10. 外國(像美國,美國啊)這些國家是否有股市操縱罪

每個國家都有股市操縱罪。但是在諸如美國的法制市場,沒有莊家和散戶的等級區別,公司任何的信息必須是透明的,如果公司或所謂莊家惡意隱瞞信息,避免不了嚴重懲罰的後果。美國對違法的公司或部門的懲罰是非常嚴厲的。所以大家是在一個信息平台上做事情,不會有公司敢虛報利潤騙取散戶的。在這種市場上,只要有頭腦、實力和眼光的人就會發財。所以你是否操縱股票取決你是否合法的進行一切交易。
中國股市的建立始自上一世紀九十年代初,可以說,中國股市的規則是「胎生」於美國股市的規則。同時,結合了中國的具體情況,修改建立的。相較美國股市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中國股市只有二十多年,法規的完善性需要時間的彌合。總體講,兩個市場有主要區別如下:
單一國家與世界區域的范疇區別:
中國股市僅僅涵蓋是中國的企業,這不同於美國集合了近一百個國家的企業。到2011中國股市的市場規模約合3兆億美元,而美國NYSE和NASDAQ總和為128兆億,它的規模大大超出了世界前五名的總量。
中國股市近年發展迅速,已成為世界第五大市場,但是,從國際投資的自由度來講,至今還要通過QFII和RQFII等形式,才能進入A股市場,限制多多。故此,它還屬於單一性的地域市場,完全不同於美國股市的自由和世界性特點。

政策市與自由市的大環境區別:
一是中國設立的漲停板,對日交易波動設置上下限的控制,這使得大幅沖擊,需要若干天才能釋放完,交易的自由度受到一定的限制。而美國市場,除了某些特殊情況,一般不停盤,對於股票日差上下不予干涉。二是在中國,由於有許多國有企業掌控在政府手裡,政府就是最大的股東,這樣有許多非流通股存在,容易造成流通股相對較少和股票的大幅波動;而美國政府,一般只以養老金,社保基金等方式購買企業股,並由特別指定的專業公司為其管理,投資在個股的比例一般都不大,這樣基本不會影響流通。當然,解決流通量問題,可以增加發行股,但是,量過大,會造成長期股值的增長緩慢,影響股民的積極性。

投機市場與投資市場的目地區別:
中國股市常有莊家操控,其目的為短期獲利;再加上,中國上市企業,分紅很少,這樣股市投機的意味較濃;美國股市的許多機構,包括養老金,退休金在內的投資機構,一般是以長線或紅利回報為目的,機構操作不明顯,平日的交易量,都只佔總股數目的0.5%-3%左右,這樣微量的交易,不太容易引起的的波動,穩定性極好。沒有所謂「莊家」。一般百姓,也主要買共同基金。

T+1與T+0---股票買賣時效性區別
中國股市不能在同一日實現買與賣;美國股市可以買後即賣,其操作自由度完全依靠股票所有人。這種靈活性可能造成「喜者更喜,悲者更悲」的一邊倒的現象,增加了股票的幅度變化。另一方面,使得投資者,能夠有可能快速逃離危險及快速套利。

鮮少做空與普遍做空的監督機制的區別:
紐約股票交易市場(NYSE),納斯達克(NASDAQ)和美國交易市場(AMEX)是三個主要的交易市場。其中絕大部分股票都設有做空機制。做空機制的健全與否,直接影響到股票市場的健康與否。做空機構會從反面,促進企業行為的規范。企業一旦做出違反規則的事情而讓做空機構抓住了「小辮子」,並通過媒體公布於天下。股票就會下跌,搞不好,董事會就要換人。去年,美國許多做空機構,抓住許多中國在美上市企業的財務造假和隱瞞違規操作的問題,迫使近30家企業被停牌或摘牌。確實起到了民眾對企業的監督作用。
在中國,做空機制開始不久,允許做空的企業也不多。加上對問題企業取證較難,對取證人員的安全缺乏保障,對做空的監督執行缺乏力度。再者,由於上市主體為國企,再要另外一個國企去「監視」,很難透明地說出它的公允程度。

此外,在與交易有關方面也有許多不同之處,如交易代號與代碼,手續費,借貸,紅利發放(年/季),稅收,金融衍生品等方面,中美股市都存在差別。

總之,中美兩國股市的區別是成長與成熟的區別。美股市場的成熟發展給它帶來了巨大的機會,而中國市場的崛起,正向世人展現它未來的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