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您好 請問民營企業工會持股違反公司法嗎
民營企業公會持股不會違反公司法。
但工會作為股東與工會法的規定,以及工會作為社團法人的屬性不符,如果公司將來上市的話,則不能再以工會名義持股,需要對工會持股進行清理。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5、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1)工會主席可以代持公司股票嗎擴展閱讀
工會職責:
1、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貫徹執行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和執委會議確定的方針、任務和作出的決議。
2、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 ,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
3、對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黨中央和國務院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規草案的擬定;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4、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
5、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管理省級總工會領導幹部,協助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委(局)管理全國產業工會的領導幹部;監督、檢查全國總工會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市以上工會和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
6、協助國務院做好全國勞模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全國勞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7、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組織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工會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8、負責工會國際聯絡工作,發展同各國工會的友好關系;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會的交流工作。
9、承擔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② 工會能與職工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書嗎
不能代表
③ 工會主席是否可以出任公司董事有沒有什麼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八條規定: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職工代表由職代會產生
公司法第六十八條規定:
「國有獨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七十一條規定:
「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可以有職工代表,監事會應當有三分之一以上職工代表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由於法律目前對工會主席是否可以擔任公司董事,並沒有禁止性規定,因此,工會主席可以擔任公司董事。
④ 什麼叫工會持股
就是員工持股,是指員工參加國企改制,並將經濟補償金或對企業的債權積極轉股,從享有現金補償或還債轉為股權補償或償還的一種方式。改制企業職工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選擇設立職工持股信託、通過持股公司持股、一股帶多股、個人委託等方式進行職工持股。
工會、職工持股會直接或代為持股,此類公司發生在1994年《公司法》生效以後,由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同時職工又有持股的意願,所以通過工會和職工持股會的方式對公司進行間接持股。
我國各地對職工持股會的規范不盡相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特點:職工持股會是由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組成,從事內部職工股發行、登記及管理的組織;每個公司只能設立一個職工持股會等。
上述公司通過以合理的價格向外轉讓股權,或在股東人數的規定范圍內以股權還原的方式進行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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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意見和2001年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將工會定位於一個非盈利組織,而採取工會進行持股,勢必使工會因為持股而成為一個盈利組織,其身份與工會的設立和活動宗旨不一致,可能會對工會正常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2000年12月11日,中國證監會《關於職工持股會及工會能否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的復函》明確指出:「職工持股會屬於單位內部團體,不再由民政部門登記管理,不能成為公司的股東,」「工會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其身份與工會的設立和活動宗旨不一致,故暫不受理工會作為股東或發起人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根據這些規定,擬上市公司中如存在職工持股會和工會持股,股份代持以及發行前實際股東人數超200人的情況,都將構成公司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⑤ 問一下,公司的管理層可不可以持有公司股票
可以,合法的
⑥ 工會主席可以是公司法人嗎
工會主席一般是不可以擔當公司法人的。因為理論上工會主席是工人的總代表,是代表工人利益的一方,是勞動者一方。而公司法人則是資本方,也就是說公司法人不能裁判和運動員一肩挑。
⑦ 工會主席可不可以兼任子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根據《企業工會主席產生辦法(試行)》規定 企業行政負責人(含行政副職)、合夥人及其近親屬,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外籍職工不得作為本企業工會主席候選人。董事長不得兼任工會主席。從工會的本義來說,工會主席和董事長所代表的利益是根本對立的,工會主席代表的是勞工的利益,董事長代表的是資方的利益,不能兼任。
⑧ 工會主席能否代表公司進行勞動爭議
工會主席是不能代表公司進行勞動仲裁的
《工會法》
第二條 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
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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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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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工會主席有權嗎
工會主席的基本許可權:
(1)工會主席作為工會組織發揮代表、維護、參與監督及教育作用的組織者、指揮者享有的基本權利。維護權。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依法維護廣大會員群眾和職工群眾的具體利益及民主權利。
(2)工會主席作為工會代表與黨政各部門、職工之間關系的協調者享有的基本權利。協調權。協調工會與黨委、行政組織之間的關系,協調工會內部、職工之間以及職工與其他利益群體之間關系的權利。
(3)工會主席作為工會日常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享有的基本權利。工會工作的自主權。在同級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9)工會主席可以代持公司股票嗎擴展閱讀:
工會主席是指各級工會組織負責組織主持大會工作的最高領導人員。
崗位職責:
一. 負責公司工會管理工作,主持工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 負責編定工會工作規劃、重要文件、報告、文章和起草、定稿工作。
三. 指導開展與工會相關的調查、問卷和課題研究,及時掌握工會會員思想動態,及時向黨組織和行政領導匯報或提出建議。
四. 協助黨組織和行政領導每一時期中心任務的展開;組織發動與本職相關的勞動競賽和小革新活動;協助做好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開展對職工的宣傳教育活動,培養更多的「四有」職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