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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激勵中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

發布時間: 2021-05-09 20:41:13

① 1.公司採用股票期權作為員工激勵,按BS模型確定了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在1年鎖定期內計提成本和資本公積。

獎勵本公司職工而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做備查登記。
將收購的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屬於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如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根據職工獲取獎勵股份的實際情況確定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獎勵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② 什麼是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

股票期權,是指在未來某一時間按約定價格購買股票的權利。
這個權利要是現在轉讓,其市場價值(就是購買者願意出多少錢)可以視為其公允價值。

③ 股票期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會計原則委員會第25號意見書(APB2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根據APB25的規定,股票期權計劃分為兩種類型:補償性的和非補償性的。如果歸入非補償性的,該計劃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1、達到一定僱傭條件的全職雇員基本上全部有權參與計劃。2、股份必須平等,或根據工資比例授予。3、必須有限定行使的時間。4、不能給予超於市場價格基礎上所能給予的合理折扣。如在一般的"配股"中給予的折扣。只要不符合條件之一的,該股票期權計劃就視為補償性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確認補償成本,因為補償成本可以等於零。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然而,基於對補償成本確認的強烈反對情緒,APB25延續了ARB143的做法,基本上取消了對所謂的固定股票期權補償成本的確認。因為將"補償成本"定義為授予日股票的市場價格與行權價格之間的正差額,並通常於授予日計算。這樣,如果股票期權的行權價等於或大於授予日的市場價格,不論今後任何時間股票的價值如何變動均無需確認補償成本。由於行使價格多數定為等於或高於授予日的市場價格,大多數的固定認股權計劃因此無需確認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根據APB25,計算日期是指某一雇員得知可得到的認股權數量及認股權行使價格的最早日期。對於多數固定認股權計劃,上述兩個數據均在授予日得知。還需注意的是,即使受益人必須滿足其他條件,如該受益人必須在授予日後繼續服務該公司一段時間才可行使認股權,計算口仍然為授予日。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如果認股權計劃是補償性的,補償成本是以計算日市場價格與認股權行使價格之間的差額計算。除非在極少數情況下,股票是專門收購來滿足認股權計劃,並在收購後很快交付給認股權持有人,發行機構的股票機會成本不作參照。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此外,即使在計算日(一般為授予日)沒有發生補償成本,某些期後事件也可能引致需要確認補償成本。其中最重要的是: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認股權續期或延期,產生新的計算日,如果該日市場價格或公平價格超過了認股權行使價格,則需要確認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為了清算以前作出的股票獎勵或認股權而向雇員支付現金,該項付款額需視為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如果某認股權計劃包括向雇員支付補償,該補償應在與補償對應的服務期間予以確認。如果認股權的授予是無條件的(如認股權沒有待權期,所以在授予日便可以立即行使認股權),即其目的是酬勞雇員以前提供的服務,則補償成本應在授予日一次入賬。如果股票認股權是在部分或全部勞務提供之前授予,補償成本應在勞務發生的期間按配比原則確認。如果認股權計劃的待權期是一次生效的,補償成本基本上以直線法計提。而如果計劃的待權或是分期生效的,確認的方法便更為復雜。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下面,通過一個簡化的例題說明APB25關於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此,假設股票期權計劃的計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例;假設ABC公司於2000年1月1日實施一項股票期權計劃,此時ABC公司的股票市價為20元/股,准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後5-10年內行使。公司不認為受益人會放棄此權利。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股票期權授予日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股票期權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隨著受益人提供勞務賺取股票期權,1-5年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補償支出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3、受益人支付現金,行使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現金1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股東權益--股票期權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本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19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二)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第123號准則(SFAS123)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993年6月,FASB公布了人們期待已久的有關股票期權和其它以股票為基礎的補償安排的會計處理方案。這一方案如果採納,將取代APB25,對所有的固定或變動股票獎酬計劃,以授予日的股票價格為基準,用公允價值計算補償成本。這一方案的優點之一是它第一次運用同樣的方法處理固定和變動計劃,從而結束了現有準則(APB25和FASB解釋28)最令人煩惱的的一面。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但是,如前所述,FASB提出的方案遭到廣泛抵制,結果FASB被迫提出一個較為中庸的解決方法,即對公允價值法的採用僅作推薦。在SFAS123中,1993年方案中的公允價值法雖然得以保留,但是不作為強制的規定,而是推薦為較佳的方法。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SFAS123的規定中,與當前做法差距最遠的,是對基本按照市場價格或授予日(或計算日,假如兩者不同)的公允價值授予的固定認股權的會計處理。根據APB25,即使這類計劃被劃分為補償性的,通常也無須確認補償(因補償成本為零);而在SFAS123中,這類計劃的價值必須至少要以所謂的"最低價值"計算支出,即確認認股權的可遞延對行使價格的支付直至認股權的期間結束的價值,減去如果股票有股息支付而錯過的股息。最低價值確認為在服務期間分攤的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SFAS123的涵蓋范圍比APB25廣泛。SFAS123適用於所有與股票有關的補償計劃,不論他們的名稱,亦不論雇員是得到股票或根據股票價格得到現金。這一廣泛的定義包括所有的股票購買計劃、固定和變化認股權安排、受限制股票和股票增值權。它還適用於正常商業過程中用股票交換商品和勞務的交易。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除了符合一定的限制條件外,所有股票認股權和相關計劃均為補償性的,並需採用SFAS123的計算方法和披露要求。因此,該准則遠較APB25嚴格。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上市公司的公允價值的計算是採用普遍承認的認股權定價模式,其中較常見的是Black-Scholes和二項式模型。這些模型考慮(1)認股權的期限;(2)授予日的市場價格和認股權的行使價格;(3)無風險利率;以及(4)該股票預計的股價波動。由於這些模型非常復雜,一般都採用計算機來計算。對非上市公司,除了對股價波動的計算外,採用的方法基本相同。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下面,仍然通過一個簡化的例題說明SFAS123關於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此,假設股票期權計劃的計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例:假設ABC公司於2000年1月1日實施一項股票期權計劃,此時ABC公司的股票市價為20元/股,准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後5年行使。公司不認為受益人會放棄此權利。如果無風險利率為8%,預計每年支付現金股利0.5元/股,根據SFAS123計算的股票期權最低價值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股票期權授予日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股票期權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隨著受益人提供勞務賺取股票期權,1-5年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補償支出15577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15577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3、受益人支付現金,行使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現金1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股東權益--股票期權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本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217885

④ 股權激勵為什麼除限制性股票外當日不做會計處理

根據你的提問,經股網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針對新出現的股權激勵計劃等情況,規范了以股權為基礎的支付交易的確認、計量和披露。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二者在會計處理上存在重大差異: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提供服務的,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企業承擔的以股份或其他權益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在交易確認方面也存在著不同: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所獲得的標的價值以及相關權益的增加;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所承擔債務的價值以及相關負債的增加。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股份支付交易費用化的確認原則,將我國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納入到了國際化規范軌道上來。股權激勵計劃中各時間點的會計確認。授予日:所有者和經營者就獲得股票期權的條件達成一致,同對股票期權的實施要素加以規定,此時經營者並不真正具有持有股期權的權利,股票期權能否授予取決於日後賦予期權的條件能否實現。授權日:如果事先要求的條件得以實現,經營者就會擁有屆時施期權的權利,授權日後,經營者擁有股票期權,即擁有日後對企業收益加以分享的權利。該日期也可稱為可行權日。在授予日和授權日之間,存在一個等待期,其時間跨度取決於股份支付協議約定的股權授予條件。准則明確規定,企業在可行權日後不再對已確認的相關成本或用和所有者權益總額進行調整。行權日:股票期權轉為股票,期權持有人成為正式的公司股東將股票期權價值確認為股本。企業應根據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並確認應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
以上就是經股網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股網,一家以股權為核心內容的企業家股權門戶網站。

⑤ 股票期權&限制性股份單位&股票的區別

首先 股票期權是另外一種 基於上市公司的 金融產品 跟股票沒有必然聯系
其次 限制性股份單位 是指不流通的 或者限制流通的股份 跟股票的總股本和流通股是一個道理

最後 三者 都是金融產品 但是沒有直接 和必然的聯系

如果還有疑問 可以追問我
希望 對您有所幫助

⑥ 股東能否做為股權激勵的對象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中國證監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三份備忘錄: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2號、3號。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

一、提取激勵基金問題
1、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
2、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則
(1)提取激勵基金應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會計准則,並遵守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程。
(2)提取的激勵基金不得用於資助激勵對象購買限制性股票或者行使股票期權。

二、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成為激勵對象問題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不得成為激勵對象。除非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且股東大會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時,關聯股東須迴避表決。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親屬若符合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可以成為激勵對象,但其所獲授權益應關注是否與其所任職務相匹配。同時股東大會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時,關聯股東須迴避表決。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折扣問題
1、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
2、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若低於上述標准,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我部提交重組審核委員會討論決定。

四、分期授予問題
若股權激勵計劃的授予方式為一次授予,則授予數量應與其股本規模、激勵對象人數等因素相匹配,不宜一次性授予太多,以充分體現長期激勵的效應。
若股權激勵計劃的授予方式為分期授予,則須在每次授權前召開董事會,確定本次授權的權益數量、激勵對象名單、授予價格等相關事宜,並披露本次授權情況的摘要。授予價格的定價基礎以該次召開董事會並披露摘要情況前的市價為基準。其中,區分不同的股權激勵計劃方式按以下原則確定:
1、如股權激勵計劃的方式是股票期權,授予價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第24條規定確定。
2、如股權激勵計劃的方式是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定價原則遵循首次授予價格原則,若以後各期的授予價格定價原則與首次不一致的,則應重新履行申報程序。預留股份的處理辦法參照上述要求。

五、行權指標設定問題
公司設定的行權指標須考慮公司的業績情況,原則上實行股權激勵後的業績指標(如:每股收益、加權凈資產收益率和凈利潤增長率等)不低於歷史水平。此外,鼓勵公司同時採用下列指標:
(1)市值指標:如公司各考核期內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於同期市場綜合指數或成份股指數;
(2)行業比較指標:如公司業績指標不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

六、授予日問題
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中須明確股票期權或者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授予日期或授予日的確定方式、等待期或鎖定期的起止日。若激勵計劃有授予條件,則授予日須確定在授權條件成就之後。

七、激勵對象資格問題
激勵對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

八、股東大會投票方式問題
公司股東大會在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投票表決時,須在提供現場投票方式的同時,提供網路投票方式。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2號

一、激勵對象問題
1、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激勵對象名單予以核實,並將核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予以說明。為確保上市公司監事獨立性,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上市公司監事不得成為股權激勵對象。
2、為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監督作用,公司對外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除預留部分外,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管人員的,須披露其姓名、職務、獲授數量。除董事、高管人員外的其他激勵對象,須通過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其姓名、職務。同時,公司須發布公告,提示投資者關注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內容。預留股份激勵對象經董事會確認後,須參照上述要求進行披露。

二、股權激勵與重大事件間隔期問題
1、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畢後30日內,不得推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動議至上述事項實施完畢後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增發新股、發行可轉債實施完畢指所募集資金已經到位;資產注入實施完畢指相關產權過戶手續辦理完畢。
3、公司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至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三、股份來源問題
股東不得直接向激勵對象贈予(或轉讓)股份。股東擬提供股份的,應當先將股份贈予(或轉讓)上市公司,並視為上市公司以零價格(或特定價格)向這部分股東定向回購股份。然後,按照經我會備案無異議的股權激勵計劃,由上市公司將股份授予激勵對象。上市公司對回購股份的授予應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即必須在一年內將回購股份授予激勵對象。

四、其他問題
1、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可設定適合於本公司的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指標應包含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績效考核指標如涉及會計利潤,應採用按新會計准則計算、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同時,期權成本應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2、董事會表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關聯董事應予迴避。
3、公司如無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得預留股份。確有需要預留股份的,預留比例不得超過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數量的百分之十。
4、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明確規定,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之日起30日內,公司應當按相關規定召開董事會對激勵對象進行授權,並完成登記、公告等相關程序。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3號

一、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與撤銷
1、為確保股權激勵計劃備案工作的嚴肅性,股權激勵計劃備案過程中,上市公司不可隨意提出修改權益價格或激勵方式。上市公司如擬修改權益價格或激勵方式,應由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公告撤銷原股權激勵計劃的決議,同時上市公司應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終止原股權激勵計劃備案的申請。
2、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撤銷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決議或股東大會審議未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的,自決議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得再次審議和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二、股權激勵會計處理
上市公司應根據股權激勵計劃設定的條件,採用恰當的估值技術,分別計算各期期權的單位公允價值;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行權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後續信息,修正預計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並以此為依據確認各期應分攤的費用。上市公司應在股權激勵計劃中明確說明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測算並列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各期業績的影響。

三、行權或解鎖條件問題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應明確,股票期權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鎖定期內,各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及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均不得低於授予日前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為負。

四、行權安排問題
股權激勵計劃中不得設置上市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並、分立等情況下激勵對象可以加速行權或提前解鎖的條款。

五、同時採用兩種激勵方式問題
同時採用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兩種激勵方式的上市公司,應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對其方案發表意見。

六、附條件授予權益問題
股權激勵計劃中明確規定授予權益條件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授予條件成就後30日內完成權益授權、登記、公告等相關程序。

七、激勵對象范圍合理性問題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外人員成為激勵對象的,上市公司應在股權激勵計劃備案材料中逐一分析其與上市公司業務或業績的關聯程度,說明其作為激勵對象的合理性。

⑦ 股權激勵會計核算執行什麼會計准則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針對新出現的股權激勵計劃等情況,規范了以股權為基礎的支付交易的確認、計量和披露。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
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二者在會計處理上存在重大差異: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提供服務
的,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企業承擔的以股份或其他權益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
在交易確
認方面也存在著不同: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所獲得的標的價值以及相關權益的增加;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
所承擔債務的價值以及相關負債的增加。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股份支付交易費用化的確認原則,將我國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納入到了國際化規范軌道上來。股權激勵計
劃中各時間點的會計確認。
授予日:所有者和經營者就獲得股票期權的條件達成一致,同對股票期權的實施要素加以規定,此時經營者並不真正具有持有股期權的權
利,股票期權能否授予取決於日後賦予期權的條件能否實現。
授權日:如果事先要求的條件得以實現,經營者就會擁有屆時施期權的權利,授權日後,經營者擁有股
票期權,即擁有日後對企業收益加以分享的權利。該日期也可稱為可行權日。
在授予日和授權日之間,存在一個等待期,其時間跨度取決於股份支付協議約定的股權
授予條件。
准則明確規定,企業在可行權日後不再對已確認的相關成本或用和所有者權益總額進行調整。
行權日:股票期權轉為股票,期權持有人成為正式的公司股
東將股票期權價值確認為股本。企業應根據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並確認應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

准則規定:凡企業為獲得員工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如期權、限制性股票)或者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如現金增值權),應當作為企業的一項費用,計
入利潤表。對於費用的計量,核心問題是歸集與攤銷。也就是說,對於不同的激勵方案,首先歸集出費用的總額,其次在適當的會計期間內攤銷。即應首先按照適當
的模型計量權益工具(或負債)的公允價值並且應在等待期內攤銷。
在帳務處理時,行權前的每一個資產負債表日:
借記「費用」,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
積」;
行權時:借記「銀行存款」、「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記「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管理層取得股權時,實際上並不會對凈資產產生影響,只有在管理層行權時,才會對公司的凈資產產生影響。

⑧ 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該怎麼理解

一、股票期權的概念
所謂股票期權指的是受權人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在授權以後的約定時間購買股票的權利。具體而言,就是公司與經營者——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訂立協議,約定當公司的經營業績在未來一定時間內達到一定的指標時,即由公司授予期權,給予高層管理人員按規定的價格在未來一段時期內購買該公司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利,即行權,而權利的行使與否由受益人——高層管理人員決定。
股票期權計劃的實施過程主要時間點包括授予日、可行權日、行權日以及處置日。授予日是指股票期權計劃獲得批準的日期。「獲得批准」是指企業與職工就獲得股票期權的協議條款和條件已達成一致,該協議獲得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的批准。可行權日指企業與職工所約定的股票期權合約實現,即經營者達到了一定的行權條件(通常指達到特定的公司業績)的日期。等待期指授予日和可行權日之間的時期,其時間跨度取決於股份支付協議約定的股權授予條件。行權日指股票期權轉為股票,期權持有人成為正式的公司股東的日期。處置日指已成為公司股東的經營者賣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日期。
二、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原則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定,公允價值是指熟悉情況並自願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礎上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結算的金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應當用於確定其公允價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躍市場的,企業應當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採用估值技術得出的結果,應當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採用的交易價格。估值技術包括參考熟悉情況並自願交易的各方最近進行的市場交易中使用的價格、參照實質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當前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和期權定價模型等。企業應當選擇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確定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
活躍的市場價格是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確定的最好依據,但由於員工股票期權是一種不可轉讓且受制於授權條件的期權,在市場上很難找到與員工股票期權的期限和條件相同的可買賣期權。因此企業應採用估值技術來確定其公允價值。目前西方國家一般採用期權定價模型來確定期權價值,其中運用最廣泛的是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B-S模型)。
三、布萊克-斯科爾斯(Black-Scholes,以下簡稱B-S模型)模型
1、布菜克-斯科爾斯模型的七個假設
(1)在期權壽命期內,買方期權標的股票不發放股利,也不做其他分配;
(2)股票或期權的買賣沒有交易成本;
(3)短期的無風險利率是已知的,並且在期權壽命期內保持不變;
(4)任何證券購買者能以短期的無風險利率借得任何數量的資金;
(5)允許賣空,賣空者將立即得到所賣空股票當天價格的資金;
(6)看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
(7)所有證券交易都是連續發生的,股票價格隨機遊走。
公式如下:
C(E)=S[N(d1)]-E/en[N(d2)]
d1=[ln(S/E)+(r+0.5σ2)t]/σ■
d2= d1-σ■
C(E):期權合約的當前價值;
S:當期期權標的資產的價格;
E:期權合約中標的資產的未來執行價格;
t:期權到期日前的時間;
N(d):正態分布下的累積概率;
e≈2.7183
σ:期權標的資產收益率的標准差;
r:連續復利的無風險利率。
N(d)為累積的正態分布概率,也就是一個呈標准正態分布的變數小於d1、d2的概率,可以通過查正態分布函數表得到。
2、模型中重要參數的確定
(1)無風險利率的確定。從上述定價公式中,我們可以看出,公司在頒布股票期權計劃時,一般來講有幾個數值是明確的,如期權的到期時間、行權價格、公司股票的當前價格等,但是剩餘的三個參數屬於不確定的變數,需要用正確的方法來獲取。但實際中有的公司選擇的無風險收益率標准很不統一:有的以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基準利率來代替不同行權期間的無風險收益率,有的選擇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基準利率的平均值來代替無風險收益率,有的以零存整取存款利率作為無風險利率,有的選擇一年期銀行間國債利率作為無風險利率。從實務操作來看,筆者認為,企業一般應採用與股票期權同樣期限長度的國債利率來代替模型計算中的無風險利率,從而獲得比較合適的貼現率。
(2)預期股利率的測算。企業預期股利率的測算辦法比較多,一般來講需要考慮企業歷史上各年度的紅利發放情況,構建企業盈利狀況和股利發放比例間的回歸模型,然後根據企業未來投資項目發展前景來預測企業未來的收益狀況,如果企業未來年度中收益水平有所上升,則應相應調高公式中的預期股利率的水平;反之,則予以相應調低。
(3)股價波動率的估算。所謂股價波動率是指公司的股票以連續復利形式計算的年收益率的標准差,一般來講,股票價格波動率大約在每年0.2至0.4的區間之內。股價波動率可以用歷史數據進行估算,但也要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時間長短、波動率的平均回歸趨勢等。大多數情況下,可能只能合理預期未來波動率的一個區間,如相對其他金額,區間內沒有金額是更佳的估計,應使用加權平均值作為估計數。 關於股價波動率,由於我國股票市場還不是強有效的市場,投機行為對股價波動的影響較大,股票價值並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基本面信息。而歷史波動率的計算方法為:首先,從市場上獲得標的股票在固定時間間隔(如每天、每周或每月等)上的價格;其次,對於每個時間段,求出該時間段末的股價與該時段初的股價之比的自然對數;然後,求出這些對數值的標准差,再乘以一年中包含的時段數量的平方根。然而,由於股票價格的波動並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基本信息,帶有很強的偶然性,不同時間間隔的標的股票價格的選取將極大地影響股價波動率的最終計算結果。所以,股價波動率的計算帶有很強的主觀選擇性。
實務操作中,有的選取激勵計劃公告前一年所有交易日的歷史波動率,有的選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至激勵草案公告前一交易日期間公司股票收益的波動率為參數計算,有的選擇了自公司股票價格走勢穩健的年度以來的股價計算其歷史波動率,理由是該段時間內股票的歷史波動率更能真實反映股票風險程度,有的人選擇某一歷史區間的日收益率計算股票波動率並扣減期間的異常波動。公司應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盡可能長的能真正反映公司股價波動率的期間,同時對期間的異常波動予以剔除。
四、股票期權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中規定,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或其他方類似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按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資本公積。對於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或其他方類似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及資本公積。在資產負債表日,後續信息表明可行權權益工具的數量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進行調整;在可行權日,調整至實際可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企業在可行權日之後不再對已確認的相關成本或費用及所有者權益總額進行調整。在行權日,企業根據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確定應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將其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根據會計准則規定,企業需要選擇適當的估值模型對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進行計算。具體來說,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股票期權費用應以服務單位法並以服務年限作為攤銷年限進行攤銷
經營者股票期權並不僅僅只是在其授權期內對經營者具有激勵作用,所以經營者股票期權的報酬成本應當在經營者提供服務期內攤銷。企業會計准則認為經營者股票期權所交換的經營者服務是在等待期內平均獲取的,這一點與經營者股票期權交易的實質顯然存在巨大差異。因此,本文主張採用服務單位法並以服務年限作為攤銷年限對我國的經營者股票期權報酬成本進行攤銷。
2、期權行權價需以授予日股價為基準
當前以股權激勵草案公布前股價確定行權價格的規定為企業管理層操縱行權價格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期權行權價格應採用授予日股價為基準。
3、股權激勵業績目標的計算應該扣除期權費用
股權激勵的經濟效益只有表現為收益大於成本時,才能增加公司及股東的利益,才有實施的必要,因此,在計算股權激勵行權條件時,必須考慮期權費用的影響。
4、以二叉樹模型取代B-S模型用於期權公允價值的計算
相對於B-S模型而言,二叉樹模型首先可以解決經營者股票期權中提前行權這一引起經營者股票期權價值和自由交易股票期權價值不同的重要因素。此外,二叉樹模型也可以通過對模型計算「路徑」的不同選擇來調整經營者股票期權大部分與可自由交易期權不同的因素,特別是可以用於調整關於經營者離職、授權日條件等因素。
5、加強財務人員對該部分內容的專題學習
為使財務人員更好地學習和運用該部分新會計准則,有關方面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專題培訓。對財務人員自身來說,更需要認真學習和領會該部分准則制定的內涵,多熟悉一些國外相關案例的處理,同時加強業務人員之間的經驗交流。

⑨ 股權激勵中取消或結算的會計處理

舉例說明一下:經股東會批准,甲公司2012年1月1日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其主要內容為:甲公司向100名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萬股股票期權,行權條件為甲公司2012年度實現的凈利潤較前1年增長6%,截止2013年12月31日2個會計年度平均凈利潤增長率為7%,截止2014年12月31日3個會計年度平均凈利潤增長率為8%;從達到上述業績條件的當年末起,即可以6元每股購買1萬股甲公司股票,從而獲益,行權期為3年。具體資料如下:
(1)甲公司2012年度實現的凈利潤較前1年增長5%,本年度有1名管理人員離職。該年末,甲公司預計截止2013年12月31日2個會計年度平均凈利潤增長率將達到7%,未來1年將有3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估計該期權在2012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為每股12元,2012年12月31日為每股12.5元。
【分析】2012年可行權條件為凈利潤較前1年增長6%,實際增長為5%,沒有達到可行權條件,但預計2013年將達到可行權條件。
2012年末確認的管理費用=(100-1-3)×1×12×1/2 =576(萬元)
借:管理費用576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76
(2)2013年度,甲公司有5名管理人員離職,實現的凈利潤較前1年增長7%。該年末,甲公司預計截止2014年12月31日3個會計年度平均凈利潤增長率將達到10%,未來1年將有8名管理人員離職。2013年12月31日該期權的公允價值為每股13元。
【分析】2013年度可行權條件為2個會計年度平均凈利潤增長率7%,實際為(5%+7%)/2=6%,沒有達到可行權條件,但預計2014年將達到可行權條件。
2013年末確認的管理費用=(100-1-5-8)×1×12×2/3-576=112(萬元)
借:管理費用112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12
(3)2014年4月20日,甲公司經股東會批准取消原授予管理人員的股權激勵計劃,同時以現金補償原授予股票期權且尚未離職的甲公司管理人員1 200萬元。2014年初至取消股權激勵計劃前,甲公司有2名管理人員離職。2014年4月20日該期權的公允價值為每股8元。
【分析】2014年4月20日因為股權激勵計劃取消應確認的管理費用=(100-1-5-2)×1×12×3/3-(576+112)=416(萬元)
借:管理費用416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416
以現金補償1 200萬元高於該權益工具在回購日公允價值1104萬元的部分,應該計入當期費用(管理費用)相關會計分錄為: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76+112+416)1 104
管理費用96
貸:銀行存款 1 200

⑩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授予職工股票期權時為什麼以授予日公允價確認費用而不是企業應承擔的費用

因為企業是以本企業自己的權益工具來支付的,一個企業發行權益工具,要用認購人付出的對價來確認入賬的金額。只是因為在股份支付中,職工的勞務無法可靠計量,所以以授予日公允價值來確認,但不改變大的邏輯,用權益工具授予日公允價值來確定職工勞務的金額,再用職工勞務的價值來確定發行權益證券的入賬金額。後續期間職工的勞務沒有發生變化,自然權益工具的金額也不應該調整。除非重新協商簽署新的協議,確定新的入股價格。如果是現金就很好理解,a以10元/股購買1股,10元借記銀行存款,1元記股本,9元記資本公積。未來股價如何變化,這三個數是不會變的。企業個別報表上的所有者權益的數額,跟這個公司發行的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沒有關系,否則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每天頻繁波動,難道還要每天調整自己的所有者權益表嗎。而如果是用企業自己持有的別人的權益工具,那當然需要根據公允價值的變動來調整。集團股份支付當中,不以自身權益結算,拿子公司股票結算,子公司股票價格的波動,就是影響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