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上市的企業是否有股票
如果是股份制企業的話,是有股票的。上市只是在融資的同時提供一個讓股票可以交易的平台。
如果只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隻有權益份額,沒有股票。
B. 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發行股票
不是的,股票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兩種,公開發行的就是大家比較熟悉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交所發行的股票,就是大家可以買得到的,這個就不必多說了.
非公開發行,是大家買不到的,有名額限制,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有一定的數量限制(不超過十名),將有可能引起兩者之間的利益尋租行為的發生。因此,對發行對象選擇方面,引入必要的市場化競爭機制是非常重要的。為了防止內幕交易,需要強化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的信息公開透明度,從而保證在特定對象選擇上的客觀公正性。第三,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應健全股東大會制度,給股東充分的知情權、話語權、監督權。盡管非公開發行股票並不需全面履行社會公開信息披露的義務,但對於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股東來講,同樣需要公開的發行程序和執行相應的股東大會決議,特別是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論的知情權
C. 既然是非上市公司,為什麼還那麼多公司有股票
非上市公司,大家也有股份的吧,所以非上市公司所謂的股票應該說是股份更合適一點。
D.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有什麼不同
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深證交易所或上海交易所進行流通,即股市流通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都是場外交易,不在股票市場上流通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E.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和沒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有什麼區別!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刊。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於已上市公司,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有權決定暫停或終止其股票上市資格。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即面臨被暫停的危險:
(1)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可被終止:
(1)上述哲停情況的(2)、(3)項出現時,經查實後果嚴重;
(2)上述暫停情況的(1)、(4)項出現時,經查實後果嚴重,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管理部門限定的時間內未能消除暫停上市原因;
(3)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破宣告破產。
沒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
可以內部發行 只是不能上市 不能像其他的那樣在大盤上流通,沒問題的 等你的公司裝大了 一樣可以上市以求更好地 更多的融資 希望能幫到你 謝謝
一般市儈的說就是公司上市了那之前公司未上市時候給你手上存有的股票就要升值了。。。。
F. 是不是只要是上市公司就有股票發行
有股票的公司一定是股份公司,但不一定能上市。上市就是在交易所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