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發放股票股利需要向股東支付現金嗎
不需要,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分配預案後,要向股東宣布發放股利的方案,並確定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和股利發放日。
㈡ 發放現金股利和發放股票股利怎麼理解
發放現金股利和發放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不同的分紅方式。
一般發放現金股利是現金分紅
而發放股票股利是送、轉股份。
一般股本數量大的公司很難送轉股份,多數採用現金分紅,而股本小的公司大多的採用送轉股份。
㈢ 股票股利怎麼發放
在股權登記日結束後只要你持有該公司股票就能獲得分紅,在股權登記日第二天賣出也不會有影響。分的紅利和紅股會自動打入你的股票賬戶。
㈣ 為什麼發放股票股利會對公司股票的市價產生影響
股利發放是指股份公司給股東的利益分配,主要有現金股利,負債股利,股票股利,財產股利四種。
炒作上發放股票股利一般會形成利好或者利空消息,這樣對公司股票的市價就會產生影響。
就股市而言,概括地講,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可分為:個別因素和一般因素。個
別因素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其所處行業地位、收益、資產價值、收益變動、分紅變化、增資、減資、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供求關系、股東構成變化、主力機構(如基金公司、券商參股、QFⅡ等等)持股比例、未來三年業績預測、市盈率、合並與收購等等。一般因素分:市場外因素和市場內因素。市場外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社會形勢;社會大事件;突發性大事件;宏觀經濟景氣動向以及國際的經濟景氣動向;金融、財政政策;匯率、物價以及預期「消息」甚或是無中生有的「消息」等等。市場內因素主要包括:市場供求關系;機構法人、個人投資者的動向;券商、外國投資者的動向;證券行政權的行使;股價政策;稅金等等。
就影響股價變動的個別因素而言,通過該上市公司的季報、半年報和年報大抵可以判斷是否值得投資該股以及獲利預期。對於缺乏一般財務知識的投資者來說,有幾個數據有必要了解,它們是:該上市公司的總股本和流通股本、前三年的收益率和未來三年的預測、歷年的分紅和增資擴股情況、大股東情況等等。這些是選股時應該考慮的要素。
就影響股價變動的一般因素而言,除對個股股價變動有影響,主要可以用作對市場方向的判斷,而且市場對場外的一般因素的反應更為積極和敏感,這是因為場外的任何因素要麼利好市場,要麼利空市場,這就意味著股價的漲跌除上市公司本身因素外,空頭市場還是多頭市場的判斷來自於影響整個市場的諸多因素。
㈤ 發放股票股利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通過發放股票紅利,並且公司業績較好,具備填權能力時,投資者就能得到實在的好處。
所以發放紅利是企業盈利能力的一種體現,也是回饋投資者的一種行為,是公司實力的體現。
發放紅利本身對公司業績不產生任何影響,不過會吸引投資者,對公司起正面促進作用。
㈥ 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對公司及股東產生什麼影響
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公司的凈資產就會減少相應數額。用來發放的現金股利可能來自公司的自有現金儲備,也可能包括部分或全部對外借款或合同負債(客戶預付款)等。
這種分配方式好的一面是公司股本不變,每股凈資產攤薄一般不太明顯;缺點是對於現金流比較緊張的公司,可能加大未來融資成本,侵蝕下一個會計周期的公司整體業績。
對於處於成熟期的公司,尤其是利潤體現為現金流入的公司,較適合現金分紅。
以股票的形式發放股利,除去少部分稅款之外,大部分紅利依然留存在公司內部,只是財務結構上調整財務報表,公司股本增加是實質性的。
這種分配方式,攤薄每股凈資產比較明顯,預期的未來每股收益較之前縮水,採用送股形式的,比較適合具備一定成長性的公司。
成長型公司一般業績增速較高,股本擴張慾望強,但往往現金流需要補充,採用現金分配影響公司布局新項目或者擴充生產、銷售規模。
所以,送股更利於公司輕裝前進,股本擴張還有利於公司的未來融資規模。
當然,公司不能持續業績增長的話,股本擴張過快,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都會下降,股票價格不能填權的,股東沒有得到真正的實惠。
㈦ 配股、送股、發放股票股利三者有什麼區別
送股是把公司留存的一部分股票送給老股東,不用錢。
配股是讓老股東以一個相對優惠的價格購買新增加發行的股票。
舉例來說,
送股:A公司有1000股,有800股在10個股東手中,有200股在公司里,把這200股送股(不用花錢,因為公司本身就是屬於股東所有的),則送股後每個股東有100股,公司0股,總股數仍是1000股。
配股:A公司有1000股,這1000股在10個股東手中,公司決定以某個價格新發行200股,對老股東配股,這10個股東都全額認購(願意出錢購買),配股完成後,A公司的股票共有1200股(由於股東們購買了新發行的股票,公司的注冊資金增加了),每個股東120股。
㈧ 公司決定發放10%的股票股利的話,是多少乘以10%
公司決定發放10%的股票股利的話。是以股權登記日的股數為基數乘以10%的。
股利分配原則:
(1)制度原則。公司分派股利應遵循利潤分配的基本程序和制度,一般不允許發生下列情況:未扣除稅金而分派股利;未彌補虧損而分派股利;未提存公積而分派股利;無盈餘而分派股利。
(2)股權平等原則。股利分派時,對分派日期、分派金額等要素,在各股東之間不得有判別。
(3)基準原則。對認股時股款的預繳或遲繳、股票轉讓的過戶交割等影響股東持股比例的因素,應該確立一個基準,以便具體規定和限制。
(4)例外原則。對於發行特別股的公司,如章程規定特別股有先行分派股利的權利,或其所受分派率高於普通股,則依章程規定行事。對新建企業無盈利而發放建業股利,可以不受上述某些原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