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發行由券商進行承銷,他們是怎樣承銷的,具體措施是什麼不是直接進入交易所系統進行銷售么
股票承銷是對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的股票承擔和協助銷售。股票承銷業務由政府指定的金融部門批準的可經營股票業務的證券經營業務機構,如信託投資公司等承擔。股票承銷一般可採取代銷、助銷和包銷三種方式。證券承銷機構與發行人應簽訂股票承銷合同,規定合同當事人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證券承銷機構可根據承銷風險的大小,按承銷總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承銷手續費。
⑵ 股票非標的卷是什麼意思
股票非標的卷券是投資者融入資金可買入的證券和證券公司可對投資者融出的證券。證券交易所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根據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進展情況,在滿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證券范圍內審核、選取試點初期標的證券的名單,並向市場公布。證券公司在上述范圍內確定並公布該公司允許的標的證券。證券交易所規定融資買入標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標的證券限於其認可的上市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及其他證券。
股票非標的卷在進行兩融交易時必須在標的證券范圍中選擇股票。
購買股票非標的卷方法如下:
假設您現在賬戶有100萬資產(滿倉股票),申請的信用總額度也是100萬,(不計交易手續費、利息等費用及買賣價差和折算率)。
這時您看中某隻非標證券,想融資買入,又不願賣出您手頭有的股票。通過以下操作,您可獲取50萬元的融資買入額度:
第一步:【融券賣出】融券賣出價值50萬元的標的證券,融券負債50萬;
第二步:【融資買入】融資買入相同數量的同一標的證券,融資負債50萬;
第三步:【現券還券】將融資買入的標的證券以現券還券的方式償還融券負債,賬戶顯示總負債50萬元,融券賣出資金50萬解凍。
第四步:融券解凍的50萬資金您就可以當日以普通買入的方式買入非標的證券了。
⑶ 什麼是基礎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為籌資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發行主體。
(一)公司(企業)
企業的組織形式可分為獨資制、合夥制和公司制。現代股份制公司主要採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種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
發股票——自有資本
發債券——借入資本
公司(企業)作為證券發行主體的地位有不斷上升的趨勢。
(二)政府和政府機構
隨著國家干預經濟理論的興起,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直屬機構已成為證券發行的重要主體之一,但政府發行證券的品種僅限於債券。
由於中央政府擁有稅收、貨幣發行等特權。通常情況下,中央政府債券不存在違約風險,因此,這類證券被視為「無風險證券」,相對應的證券收益率被稱為「無風險利率」,是金融市場上最重要的價格指標。
中央銀行作為證券發行主體,主要涉及兩類證券。第一類是中央銀行股票(美國),第二類是中央銀行出於調控貨幣供給量目的而發行的特殊債券。
⑷ 發行股份和非公開發行股票有區別嗎
有很大的區別,
發行股票包括公開和非公開兩種。前者可以向市場投資者發行(符合條件的所有投資人),後者是有對象發行股票(一般是戰略投資人)。
⑸ 股票發行時為什麼發起人要認購不少於35%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A股的條件中有規定發起人要認購不少於35%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A股股票的條件:
(1)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4)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其所折股本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0%;
(5)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6)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7)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8)近3年連續盈利等。
⑹ 股份公司只向指定的投資者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你說的意思是定向發行股票哈。這也是發行股票的一種方式哈。具體的建議你看一下網路裡面的相關解釋哈。這裡面解釋的很清楚哈,完全可以解決你說的問題哈。
⑺ 公司向公眾發行股票,發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麼算
一、從《證券法》第五十條(公司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條來理解,公司向社會發行股票,公司總股本在3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總股本4億以上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⑻ 非上市公司在哪裡發行股票別人怎麼認購該公司的股票
非上市公司採用定向轉讓的方法發行股票,認購該公司的股票的對象只能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人、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股東一旦取得股份,便失去了對入股資金的經濟支配權,擁有的只是股權以及與股權相關的公益權和收益權。股份轉讓,是股東根據自身利益和預期心理決定對持有股份轉讓與否的權利。
通常理解股權數額和股份數額在意義上是一樣的,只不過股權數額一般是用百分數表明。
(8)基礎股票發行人派送非標的券股份擴展閱讀:
非上市公司股份出質登記問題:
在託管制度建立後,工商機關成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的股權託管機構。工商機關對公司設立後的股東和股份的登記、變更等事項均進行詳細記載並具備法律上的公示效力。
且股東名冊保存於工商機關,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登記應在工商機關辦理,即股份出質記載於保存在工商機關的公司股東名冊後,股份質押合同生效。
另一方面,如果直接修改現行股份出質記載方式,而是逕行規定股份出質應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
在工商機關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有詳細的、具有法律意義上登記備案的基礎上,該規定同樣達到解決問題的效果。
⑼ 什麼是股票的發行人股票發行人和上市公司有什麼不同
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