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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爾公司發行股票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 2021-05-16 01:24:00

㈠ 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答案: (1)A企業擬定的改制及股票發行上市方*案存在以下法*律*障礙:
①A企業擬定由4家發起人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在5人以上,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以募集方式設立,而不能以發起方式設立。
②B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發行前一年末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得低於30%,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僅達26.06%。
③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凈資產的折股比率不符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該折股比率不得低於65%,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折成2750萬股,該折股比率僅為63.95%。
④各發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數額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額不得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而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僅為2750萬股。
⑤按B公司申請發行社會公眾*股的額度,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發起人認購擬上*市公司的股份數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如果B公司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那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則僅達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1.43%。
(2)A企業收購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當之處:
①安排C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A企業收購C公司股權事宜有不當之處。因為,A企業收購C公司是受讓C公司股東的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無須經過股東大會批准。
②由D企業履行報告義務和將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簽訂之後,應由收購人,即A企業履行報告義務,而非D企業。此外,收購協議無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批准,僅向其作出書面報告即可。
③收購協議在未獲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當。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購行為完成後,A企業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業擬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轉讓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收購人在收購行為完成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㈡ 青島海爾發行的股票對公司的作用

就是錢的問題,有錢好辦事,雖然他不缺錢,但是錢能省錢,,,,通俗的說法就是這樣的

㈢ 海爾集團發行些什麼股票

600690海爾電器,目前在A股只有這個

㈣ 公司法案例分析題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本案的股份公司在設立過程中有如下違法之處:
①發起人只有4人,不夠法定5人的最低限額;
②未經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授權部門同意,僅有領導同意是不行的;
③公司登記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而非本案只要認購就交付股票,不管公司成立與否;
④股票只能按票面金額或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而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發行,本案中的優惠是錯誤的;
⑤創立大會不足法定代表股份總數的認股人。法定為超過1/2才可舉行創立大會;
⑥ 兩名發起人私自抽回股本。公司法規定,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外,發起人、認股人繳納股款後不得抽回其股本;
⑦ 最後,注冊資本末達法定最低限額。法定股份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 1000萬元。
(2)應當承擔該債務。因為公司設立失敗,應由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解題思路]
本題重心在於第(1)問,而第(1)問又是一個找錯的命題。關於其解題思路,前面已多有分析,此處不再贅述。
[法理詳解]
(1)答案部分已經有較詳細的闡述,此處不再展開論述。考生可自己參考《公司法》第74~83、92、131、136條等規定。
(2)基於上述違法之處,故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導致公司不得成立。對於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和債務,在公司不能成立時,松司法》第97條規定由發起人負連帶償還責任,且對於返還股本的利息也負連帶償還責任。因此,本案中4名被告應對原告提出的 15萬元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此外,若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因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公司成立後,還應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㈤ 案例分析

你好:
有下列原因:
1 三方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應該是有限責任。
2 二名監事,不能是2名。
3 以董事會為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為權力機構,
4 協議還規定公司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㈥ 五、案例分析題:五、案例分析題:

1.(1)民營企業、印刷廠屬於共同侵權,侵犯了該國企商標權。專賣店明知假冒而出售,也構成對該國企的侵權。
(2)首先這已經屬於刑事案件,走刑事的那條路。至於民事部分,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3)實際損失+可得性損失
2.定金應該小於標的額20%也就是10萬,多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1)定金不退。但可得5萬無效定金,依據不當得利。
(2)雙倍返還定金,20萬(多出的5萬法院不予支持)依據相關條款
(3)分別是5萬、25萬(包括不當得利部分)
3.(1)有權解除、對方不履行合同。
(2)不合法,合同無效不影響責任條款效力。
4.不會做不熟悉這塊 不好意思
5.有權拒收。食品廠的無通知提前履行行為導致食品公司接受履行會導致損失,依據相關發條(合同法)。
6.(1)效力待定。
(2)合同無效,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3)合同成立生效。

㈦ 股票發行和上市案例分析(案例隨便)

97年7月,A國有企業(以下稱「A企業」)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擬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並發行股票與上市。其擬定的有關方案部分要點為:
A企業擬作為主要發起人,聯合其他3家國有企業共同以發起設立方式於1999年9月前設立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B公司」)。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資產總額擬定為人民幣16500萬元。其中:負債為人民幣12200萬元,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B公司成立時的股本總額擬定為2750萬元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下同)。B公司成立1年後,即2000年底之前,擬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新股發行後,B公司股本總額為8750萬股。

如果上述方案未獲批准,A企業將以協議收購方式收購C上市公司(以下稱「C公司」)具體做法為:A企業與C公司的發起人股東D國有企業(以下稱「D企業」)訂立協議,受讓D企業持有的C公司51%股份。在收購協議訂立之前,C公司必須召開股東大會通過此事項。在收購協議訂立之後,D企業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收購協議在未獲得上述機構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購行為完成之後,A企業應當在30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以公告。為了減少A企業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業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將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轉讓給E公司。

①A企業擬定由4家發起人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在5人以上,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以募集方式設立,而不能以發起方式設立。
②B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發行前一年末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得低於30%,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僅達26.06%。
③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凈資產的折股比率不符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該折股比率不得低於65%,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折成2750萬股,該折股比率僅為63.95%。
④各發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數額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額不得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而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僅為2750萬股。
⑤按B公司申請發行社會公眾*股的額度,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發起人認購擬上*市公司的股份數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如果B公司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那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則僅達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1.43%。
(2)A企業收購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當之處:
①安排C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A企業收購C公司股權事宜有不當之處。因為,A企業收購C公司是受讓C公司股東的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無須經過股東大會批准。
②由D企業履行報告義務和將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簽訂之後,應由收購人,即A企業履行報告義務,而非D企業。此外,收購協議無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批准,僅向其作出書面報告即可。
③收購協議在未獲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當。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購行為完成後,A企業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業擬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轉讓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收購人在收購行為完成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㈧ 財務案例案例分析

可轉債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是可轉換債券,境外的可轉債基金的主要投向還包括可轉換優先股,因此也稱為可轉換基金。持有可轉債的投資人可以在轉換期內將債券轉換為股票,或者直接在市場上出售可轉債變現,也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可轉債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準股票、債券利率、債券期限、轉換期限、轉換價格、贖回和回售條款等。

可轉債是普通債券和可轉換為股票的期權的混合物,轉債價格和基準股票價格的差額構成了內含期權的價值。可轉債基金可能在企業發行可轉債時購買,也可能在發行後從二級市場購買。如果從一級市場購買,則可充分享有可轉債以上的優點1.政府債券:國家為了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成若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喝到期還本的債務憑證
2.基金債券: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依法定程序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3.公司債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一)直接融資 1.國際債券融資 國際債券即發行國外債券,是指一國政府及其所屬機構、企業、私人公司、銀行或國際金融機構等在國際債券市場上以外國貨幣面值發行的債券。國際債券主要分為歐洲債券和外國債券兩種。
2.國際股票融資 國際股票即境外發行股票,是指企業通過直接或間接途徑向國際投資者發行股票並在國內外交易所上市。
3.海外投資基金融資 海外投資基金融資的作用在於使社會閑散的資金聚合起來,並在一定較長的期間維系在一起,這對融資者來說相當有益。此外,穩健經營是投資基金的一般投資策略,因而投資基金對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也相當有益。
4.外國直接投資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中出現了兩個引人注目的現象:其一、國際直接投資超越了國際貿易成為國際經濟聯系中更主要的載體;其二、國際直接投資超過了國際銀行間貸款成為發展中國家外資結構中更重要的構成形式。
(二)間接融資 外國政府貸款 外國政府貸款是由貸款國用國家預算資金直接與借款國發生的信貸關系,其多數為政府間的雙邊援助貸款,少數為多邊援助貸款,它是國家資本輸出的一種形式。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自由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具體要求如下:
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是其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二是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三是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四是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六是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只有符合了上述條件,才能批准其上市進行交易。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 000 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 萬元;
(2)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
(3)最近3 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財務杠桿是一個應用很廣的概念。在物理學中,利用一根杠桿和一個支點,就能用很小的力量抬起很重的物體,而什麼是財務杠桿呢?從西方的理財學到我國目前的財會界對財務杠桿的理解 財務風險也稱融資風險或籌資風險,是指由於舉債籌資而產生的應由普通股股東承擔的風險。也可定義為由於使用債務或優先股籌資從而需要做出固定周期性支出而引起的,由普通股股東承擔的超過基本商業風險以上部分的風險。它是與企業及其融資方式相聯系的風險,是由於企業資金困難,採取不同的籌資方式而帶來的風險。
財務風險的防範,是要對風險進行動態的控制,而並非要刻意減少風險。敢於冒風險的企業充分利用有利時機,往往從高風險中獲取高收益。防範並化解財務風險,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認真分析財務管理的制度環境及其變化情況,提高企業對財務管理環境變化的適應能力和應變能力。為防範財務風險,企業應對不斷變化的財務管理環境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把握其變化趨勢及規律,並制定多種應變措施,適時調整財務管理政策和改變管理方法,從而提高企業對財務管理環境變化的適應能力和應變能力,以此降低因環境變化給企業帶來的財務風險。
2、增強企業資產流動性。一是貯存流動資產,即在資產組合中保持一定比例的易變現資產。二是購入流動資產,即通過銷售流動性存貨來實現變動性。企業必須權衡利弊得失,以合理的方式取得流動性資產,通過企業資產結構的合理搭配和籌資能力的合理運用,以最低的成本避免由於流動資金短缺和流動資金過剩而招致的損失。
3、提高財務決策的科學化水平,防止因決策失誤而產生的財務風險。為防範財務風險,企業必須採用科學的決策方法。在決策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影響決策的各種因素,盡量採用定量計算及分析方法並運用科學的決策模型進行決策。對各種可行方案要認真進行分析評價,從中選擇最優的決策方案,切忌主觀臆斷。
4、企業應當建立合理的資本結構,規避財務風險。首先應建立資本積累的約束機制,不斷充實資本。其次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負債規模。再次把握借款時機,審時度勢,合理決策。最後預測負債籌資的使用效果,權衡成本收益,優化債務結構。決定資本結構的因素是融資決策。將不同的債務按期限合理搭配,以減少償還債務的壓力,保證企業資金周轉順暢。融資金額大小直接決定了資本結構狀況。企業應當努力使資本結構最佳,融資成本最低。
5、規避道德風險對企業財務的影響。應控制風險因素,預防風險的發生。對外應全面而准確地把握市場及競爭對手的信息,消除信息不對稱對自身的不利影響,並對交易對象進行信用評估,通過談判制定無損自身利益的有效合同。對內應健全企業的損失,應加強與保險業的合作,將風險向外轉移,減少因交易對象違約、投機取巧等給自身帶來的重大損失;密切與金融機構和政法部門的關系,以便得到及時的幫助。
總之,企業的各項決策幾乎都是在風險和不確定性的情況下做出的,離開了風險,就無法正確評價企業報酬的高低。財務風險是不可避免的。正確分析和防範財務風險,對企業的生存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必須全面分析,這樣才能找出問題的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