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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售股票和可轉債

發布時間: 2021-05-16 03:35:32

⑴ 可轉債和股票的關系

可轉債是指由公司發行,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者價格轉換成一定數量的普通股的公司債券,這種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雙重屬性。

⑵ 直接賣出轉債和轉債轉股哪個更有利

這個可以做一個簡單的計算
(或者參閱下面的「可轉債折溢價率實時行情,綠色表示直接賣出轉債更有利)。
假如可轉債價格為130元,轉股價為5元,對應的正股價格為6元。
則不考慮手續費每張轉債可轉股數為100/5=20股(若得到的不是整數股,則余額以現金支付),對應的轉換後的股票價值為20股*6元=120元,顯然,轉股是虧損的,不如130元直接賣出轉債。

一般情況下,在轉股期內直接賣出轉債比轉股有利。
否則大量投資者就會先買入轉債,然後馬上轉股,第二天拋出進行無風險套利操作。
但對於持有數量大的散戶和機構投資者,也可能會在轉股稍微虧損的情況下選擇轉股,因為轉債一般交易不活躍,直接拋轉債會大幅壓低轉債價格。
當然,有時也會不斷出現轉股套利的機會,這可能是公司故意給投資者套利的機會,以使轉債早點轉股,這樣,公司就不用再每年付轉債的利息。

⑶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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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0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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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有的股票是可轉債的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利害關系謝謝!

可轉債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從理論上(國外都是如此)講應該是企業先發行股票上市以後,需要再募集新資金時原股東不願意馬上增發新股(這樣會攤薄原股東當年的股權收益),但如果發行企業債券一方面會馬上增加企業的負債比例;另一方面由於自身信用的問題發行成本較高(在國外發企業債的利率比國債要高許多).為降低成本,設計出了這種臨界於股票和債券之間的產物.
發行人在發行可轉債時先指定當本公司股票到達某價格時債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將該債券轉化為該公司的股票(這樣該企業就不需要再支付利息了).
可轉債的購買人由於考慮到萬一該企業業績增長以後股價能夠到達轉股價,自己可以通過股票的轉換獲取利潤,因此願意以低利率持有可轉債(企業發行可轉債時一般將利率定的很低).
對原股東而言這也是好事(增發新股募集的資金一般當年無法產生很大的利潤,但發可轉債以後當年原股東收益不會攤薄,今後隨著新資金逐步發揮效力,企業利潤會逐年提高,企業的股價也會隨之高企,這時候再轉換股權對原股東的收益影響就不大了).
但我國的可轉債與國外有不同,例如有些公司沒有股票就發行可轉債;有些公司發行可轉債是因為證監會不允許他們發股票,但又急著要錢,因此他們制定的游戲規則就是讓股民轉股(因為他們屆時更不無力歸還本金).所以在中國買可轉債和買股票是一樣的.
只要是企業債都應繳利息稅(除非你已經轉為股票再拋出).
轉股起止日是指可以在一定價格轉換成股票的起始和截至日.

⑸ 上市公司為何要發行可轉債它和股票融資有什麼區別

因為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區別:

1、基本含義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2、優勢

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股票融資:

(1)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2)股票融資可以提高企業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資所籌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4)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3、特點

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有若干要素,這些要素基本上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轉換價格、市場價格等總體特徵。

(1)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

(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

(3)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

股票融資: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⑹ 股票可轉債是什麼意思

股票可轉債是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

同時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6)公司出售股票和可轉債擴展閱讀:

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⑺ 轉債股如何轉股直接賣掉就行嗎

一、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二、可轉債轉股前後的交易

可轉債實行T+0交易,即當天買入的轉債可當天賣出;當天買入的轉債,當天就可在收市前轉股(注意,由於券商的設置可能會顯示可轉股數量為0,這時照樣輸入要轉股的數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

轉股後的當天晚上9點以後或第二天早上,轉債消失,出現可轉債的正股,並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賣出。

可轉債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託轉股後,仍可繼續賣出轉債,當收市後若你的轉債沒有賣出或只是部分賣出,則剩餘的仍可自動轉股。

(7)公司出售股票和可轉債擴展閱讀;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第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 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

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

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舍五 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⑻ 公司發行了可轉債是持有還是賣出該公司股票

可轉債的意思是您只有公司的債券,在一定時間內,您可以將債券按著一定比例兌換成股票。之後您是選擇持有還是賣出那是您自己的選擇了。

⑼ 買可轉債操作和股票一樣嗎

可轉債在操作上與股票的操作一樣,在買入、賣出方面與買入、賣出股票的操作時一致,投資者可以在開盤時,通過自己的證券、債券公司櫃台或相關軟體,使用已看好的可轉債代碼,即可買入。

而可轉債與股票的區別是:

1、可轉債屬於債券不屬於股票,並且它一天內沒有漲跌幅限制,而股票有漲跌幅10%的限制,因此,購買可轉債時應更注意風險評估,投資請謹慎 。

2、可轉債的另一個與與股票的區別是:可轉債買賣是「T+0」交易,當日可以買入、當日可以賣出,而股票是"T+1",當日可買入,但要次日才能賣出。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